在我身边的人身上发生的事,给我一个警示:新房子尽量不要出借或者出租。
第一件事,是我家里的事。我大姐,在郊区买了一套两居室。她在市里上班,市里有一套一居室,郊区的房只是空着,她打算将来退休了再搬过去住。
我二舅和儿子、儿媳一起住,一直合不来,关系处得很僵。有一次,我大姐到二舅家串门,说起了房子的事,劝我二舅说:“要不您到我那个新房子去住吧,反正也是空着,您住过去也正好给我看着房子……”
我二舅就搬过去了。住到第三年的11月份,我大姐把家里不用的一个冰柜,搬到她那个新房子去。进门一看,我二舅死在厨房里了。她吓坏了,报了警,法医鉴定过后,说是突发心梗,人已经死了超过48小时了。
一直到现在,我大姐根本就不敢再回她那个新家。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房子。
还有一个是我的同事,她家是东北的,家里很有钱。她在东四环买了两套两居室,都在一座楼上,一个在11层,一个在16层。她自己住在11层,把16层的房租出去了,还多了一份收入。
也就是两年多吧,租她房的年轻夫妻吵架,女的一气之下跳楼自杀了。这下可麻烦了,派出所的人说她出租房子没有办正规手续,也没有交税什么的,让她写了检查,还罚了几百块钱。
毕竟是死了人,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那房子没有人敢租,她打算再过几年,把那房子低价卖出去。
这两件事虽然说只是特例,但是一旦万一发生,还真就成为了一个大麻烦,令人后悔不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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