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弹性退休制度,这可以说是大多数下岗失业人员的愿望。
为什么这么说呢?下岗失业人员除少数年轻人之外,多数是40岁以上的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除了一部分人专业技能水平较高的之外,在就业市场中没有竞争力。只能从事最低工资的职业,而且职业还不稳定,随时可能再度失业。
全员劳动合同制之后,我国实行了以市场就业、双向选择为主体的就业模式。
其实,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完全走市场化就业的路子,是不合适的。
因为我国人口多,地区间的经济发展不均衡,工业并不发达,尚未完成由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
用工自主权交给了企业之后,大量人员下岗失业,这是一个必然的现象。
就业形势严峻,国家就没有托底就业安置的机制,把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推向市场,是一种缺乏社会责任感的现象。
这样一来,35岁似乎成为了就业难易程度的分水岭,连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在招聘员工的时候,都把年龄上限定到了35岁,甚至更低,更何况其他性质的单位呢?
收入差距加大,也是很多下岗失业人员渴望退休的原因。有的人辛苦工作一个月,比退休人员拿的养老金都少。
所以现在出现这样一个现象,机关公务员可以提前退休却没人退,企业中的高薪员工也不愿意退休,而企业中的普通职工想提前退休即退不了。
从现实来看,对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弹性退休制度,是不可能的。因为国家负担不起。
不过这件事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真正关心就业弱势群体的生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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