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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李吾霞:首套住房和首本住房证

第 531 期  

首套住房和首本住房证

李吾霞

      1992年1月的一天,团领导把我叫到办公室,和颜悦色的对我说:“小李,这是你的住房证。”然后郑重其事的交到我手上,从此那套住了9年的房子,便有了“合法”的身份。

      住房证是个长方形的红色小本,封面上写了几行金色大字,最上面是“公有房屋”四个字,第二行是“住房证”三个字,接下来是“自管”两个字,最下面一行便是“吉安地区建设局监制,”本子里面则是租凭条约及注意事项等。

     住房在歌舞团院内,砖混结构,三层的筒子楼,我家住三楼,一条长长的走廊,每户的门基本上都挨着,住着六户人家,每户总面积45.12平米,一开门是客厅12.54平米,中间是卧室25.60平米,最里面是厨房兼冲凉房有6.98平米,每月租金14.68元。

     房子虽小,但在当年它就是豪宅,是我们夫妻排了三年的队才得到的,在那个计划经济时代,大家都是住单位分的福利房,因为僧多粥少,申请一套住房需要论资排辈,比如工龄、贡献、双职工,结婚等条件。

     申请提交的第三年,也就是1983年,房子终于批了下来。当领导把钥匙交到我手上的那一刻,仿佛捡到了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高兴的连连向领导鞠躬致谢:“谢谢领导!谢谢领导!”然后兴奋的又是唱来又是跳,感觉自己的心都要飞起来了。

     那时的住房都没有洗手间,家家户户都用痰盂,院子里有个公共厕所,每天早上都会看到壮观的倒痰盂队伍,男士比女士多,有时人一多需要排队。有的同志便“咪咪咪吗吗吗”的练起嗓子来,和共用水池边涮痰盂的“涮涮涮”声汇集一起,成为歌舞团一道别样的风景。

     在那套小小的房子里,我度过了10年最美好的时光,结婚生子,忙工作、忙家庭,不亦乐乎。邻里之间和谐相处,大家即是邻居也是同事,到了吃饭时间,纷纷把小桌子搬到走廊上,互相分享好吃的,谁家有困难也都互相帮忙。

     住在最头一间的是姓徐的妹妹,最后一间是王姐一家人,这两家人对儿子都特别好,所以儿子最喜欢往这两两家跑,有好吃的也给儿子一份,其乐融融。

     让我感动至今的事,有一年我们夫妻二人同时出去巡演,留下1岁多的儿子和帮我带儿子的外婆,几个月的时间里,多亏了隔壁王姐,帮我照顾这一老一小,等我演出回来,儿子都不认识我们了,高兴的跑到王姐家:“妈妈、妈妈!我家来了一个叔叔和阿姨,还帮我买了很多好吃的,妈妈你也吃点。”

     说完把小手里的东西塞进王姐嘴中。

      此情此景让我泪流满面,既心疼儿子,也对王姐的帮助感激涕零。

      1993年离开吉安歌舞团,来到了美丽惠州。经过多年的打拼,房子越换越大了,房产证的封面也是烫金的。

     但吉安歌舞团曾经那个小小蜗居,及那本不起眼的住房证,还有那些邻居们,至今回想起来还是那么亲切,那么温馨,成了我此生最美好的记忆!

 (责任编辑:单斐)

作者简介

李吾霞:退休干部,文学爱好者,在赣鄱文化发表作品《孩提时的年味》,参加惠州市 “祖国母亲” 征文比赛,小小说《军嫂》获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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