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行业自从“两票制”后,减少了流通环节的层层加价的问题,也提高了效率,保证了用药的安全,更利于政府对药品的监管,还能防止一些不法的经销商利用一些加药、次药进行
低价竞争,打击正规药厂。其中,“两票制”的实行,最大的收益者应该就是患者,中间环节少了,价格自然也会下降很多。最发愁的就是中间的经销商了,较大点的经销商可以通过扩充场地和设备来提高自己的竞争实力,小一点经销商就只能被淘汰了。
而代理商作为代企业转销产品的中间商,赚取企业的代理佣金,受到的影响其实也是很大的。代理商做的推广服务不会少,里面的佣金也不会少,但是药厂拿不回票,代理商开不出票,怎么办?药厂直接代扣代缴十几个点就去了,实属不划算。
目前,针对医药企业、CSO企业、医疗器械企业、口罩销售有总部经济招商形式的优惠政策,成立个人独资企业,通过业务合作的形式,将佣金打给个人独资企业,在个独企业完税,5个点的税率即可,药企得到3个点票入账,地方获得财政收入,一举三得。
个人独资企业,主要分为三个税种:个人所得税0.5%-2.1%、增值税3%、附加税0.18%。在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即可以享受核定征收,年开票量在500以内。
例:某医药企业成立一个推广服务个人独资企业,开票量为450万,需缴纳的税费为:
个税:450*10%*30%-4.05=9.45
增值税:450/1.03*3%=13.11
附加税:13.11*6%=0.79
总税率:9.45+13.11+0.79=23.35/450=5.2%
注册全程不用法人到场,15-20个工作日就可以正常运营,医药企业一般涉及到都是推广服务、会展服务、咨询服务等都可以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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