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纣王是商朝的末代君主,被认为是历朝历代最具代表性的暴君之一,在民间的名声极其的差。
在诸多恶名中,有一件事是关于他日常生活的,就是喜欢看众多男女赤裸身体互相追逐。
历史上商纣王的这一做法真的是他的恶趣味吗?
这个问题引起了广大历史爱好者的研究兴趣,从而提出了诸多的看法。
很多人认为商纣王的这一行为就是他的恶趣味,代表他不良的生活态度。
根据司马迁的《史记》描述,商纣王以酒为池,悬肉为邻,让众多男女在园中赤裸着身体追逐奔跑,整夜的饮酒作乐,这就是臭名昭著的酒池肉林的典故。
商纣王这一行为也给他打上了沉溺酒色、生活奢靡的标签。
有的学者通过研究夏、商、周朝的历史文献后,提出了不同的观点。
他们认为,商纣王让众多男女赤裸奔跑,与当时的民间风俗有关,并不是商纣王创造的恶习。
这种风俗是出于对民间的婚姻问题的考虑。早期的人类男女之间并没有固定的婚姻关系。
战国时期屈原所作的《天问》里面记载了大禹和涂山氏女子在没有履行婚姻流程的情况下同住于柴桑。
司马迁在《史记》一书中对这件事也进行了拓展,大禹和涂山氏女子一起生活后生下来了启。但是大禹不能判断启就是他的孩子,因为二人一同生活,这段时间,涂山氏女子也曾和其他男性有过交往。
虽然在大雨之前的时代,虞舜娶了帝尧的两个女儿,娥皇和女婴为妻,留下了一段佳话,但这只是上古的神话爱情故事。
在汉代刘向的《列女传》里,提到了娥皇和女婴陪伴虞舜左右,称为二妃,是口传的记载。
在上古的部落氏族社会,作为首领才能有固定的伴侣,对于普通人来说,并不存在固定的婚姻配偶。《列子·汤问》中也曾提到过男女杂油不聘不婚的情况。
之后,人们逐渐发现无组织、无纪律的两性关系造成了社会制度的无法建立,人类社会进步缓慢,因此从氏族领袖等有权势的人开始实行了族内婚姻,由氏族内的男性和女性组成集体婚姻。
这种早期的婚姻制度是不健全的,并没有家庭的概念,处于共夫共妻的状态。
这个时期并不是私有制社会,女性不是男性的私有财产。
到了商周时期,婚姻制度虽然得到了发展,但并不完善,男性与女性的关系很不稳定。
通过《史记》对商纣王所描述的大具乐戏于沙丘,以酒为池,以肉为邻,是男女裸相逐其间。
结合当时不成熟的婚姻制度,有学者就提出了男女裸相逐其间是当时普遍的民间活动。《史记》里提到的沙丘,指的是古代遗留下来的一种习俗,名叫欢乐谷。
这种习俗一般在一年中的特定节日,由官方指定的某个地方作为未婚男女的聚集场所,让他们互相认识,类似于现在的一些平台组织的集体相亲的聚会。
男女之间通过“欢乐谷”相识之后,不用履行婚姻手续,可以先行进行同居。如果对彼此不满意,那么等到下次欢乐谷开放,他们可以重新选择自己的伴侣,直到找到认可的人,把这段关系固定下来为止。
“欢乐谷”这种习俗是为了解决未婚男女的婚姻问题,举办形式也是五花八门。
在《周礼》中就曾记载过,西周初期时,“欢乐谷”的习俗依然保留。
每到仲春二月,官方就会下令,让30岁以下的未婚男性、20岁以下的未婚女子聚集在同一场所,让他们奔逐嬉戏。如果有人不服从这个规定,就会予以责罚。至于奔跑的标准,官方历来提倡坦诚相见,来提高单身男女婚配的概率。
作为佐证,考古学家们在研究商周时期的遗迹时发现,当时的墓穴大多是单人墓葬。
这可能是商周时期由于没有固定的婚配对象,结婚组成家庭的人数很少所导致的。
通过考古中发现的商代卜文的研究,可以了解到商朝有着完备的祭祀礼法,商纣王也是一个很重视祭祀和习俗的君王。
现在看来,令男女裸相逐的事件极大可能是古代的习俗,商纣王只是按照规矩进行这项活动的开展。
随着社会私有制的逐步形成,婚姻制度经历了一夫多妻、一夫一妻的变革,才让赤裸奔跑这种古老习俗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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