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开具方式为“征收率发票开具”时,税率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模式。
2、当开具方式为“适用税率发票开具”时,税率选择按一般纳税人开具模式,进入发票开具模块前要求必须联网校验(特定纳税人除外),若未联网则提示“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您需要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开具适用税率发票。”
进入发票开具模块后,提示“转登记纳税人如需开具适用税率发票,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
②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红冲原适用税率蓝字发票。
③原适用税率发票开具有误,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发票。税务机关将对您开具的适用税率发票进行监控。若违规开具适用税率发票,税务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转登记纳税人开具红票时,若找到原票则按原票票面信息及税率开具。未找到原票手工开具时则按当前所选开具模块进行开具。找到原票进行明细修改时,税率只允许按当前所选的开具模块进行修改。
4、征收率只允许开具0 ,3 ,5 ,1.5征收率开具。
5、适用税率开具除征收率外其他税率(0税率允许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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