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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法琐谈(上)

笔法琐谈(一)缘起

作者:孟会祥

    所谓笔法,也就是用笔的方法。字是一笔一笔写出来的,用笔的方法就相当于写字的方法,可以说是书法的核心内容。而用笔的方法,也就包括怎样起笔、怎样行笔、怎样收笔三个部分。

    然而,如此简单的一回事,在古今书论中的论述,却浩如烟海。

    先说它的重要性。赵孟頫《兰亭十三跋》说:“书法以用笔为上,而结字亦须工。盖结字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刘熙载《书概》说:“凡书之所以传者,必以笔法之奇,不以托体之古也。”书法之所以叫书法,笼统解之,可谓书写的方法、作书的方法,也庶几可以说就是笔法。合于笔法之书,称之书法、法书;不合笔法之书,称之胡写乱画。方法,不过是操作技巧,形而下者也,怎么能当得起书法这一玄妙的艺术呢?笔法要有当得起书法的核心这一意义,就不仅指手上的功夫,而可以形而上之,通于阴阳,造乎自然,达于大道。中国人的精神世界里,不好宏大叙事式地论说,而好踏踏实实地践履,通过实实在在的操作,可以印证它的神妙难测,无所不有。这也就是技进乎道。而道是什么?《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又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是无可定义的,可以强名之为规律。规律是大趋势,不得不尔,是一种发生、发展的必然轨迹。而自然,可强名之为本来的样子,不是刻意为之,而是其形态原本如此、其发展必然如此。这正如辩证唯物主义所认为的: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人们通过生生不息的的自然界认识自我,通过生机勃勃的自我认识自然界,体会了莺飞草长,鸢飞鱼跃,山呼海啸,生老病死。而艺术,九九归一,是要解释和启示生命的况味。书法,当撇开记言相闻这一实用功能,被当做艺术看待时,也正是通过书写,来重现生命的况味。其著之竹帛的痕迹,正赖手与笔的运动,传达生机和节奏,这也就是笔法获得如此重要性的原因。

一开始,我们说笔法就是用笔的方法,分为起笔、行笔、收笔三个部分,何其一目了然。而回过头来,就昏天黑地地说了一通,想来早已令人生厌。盖自古以来,“大道甚夷,而民好径”,不整点虚的,就不能引人注意。笔法本来必须手授,难于言传,著为文字,则更觉隔膜。也许是为了强调它的重要性,古人神乎其说,往往有之。

    说到笔法的神秘性,笔法之祖,一般推到蔡邕。张彦远《法书要录》说:“蔡邕受于神人而传之崔瑷及女文姬,文姬传之钟繇,钟繇传之卫夫人,卫夫人传之王羲之,王羲之传之王献之,王献之传之外甥羊欣,羊欣传之王僧虔,王僧虔传之萧子云,萧子云传之僧智永,智永传之虞世南,世南传之欧阳询,询传之陆柬之,柬之传之侄彦远,彦远传之张旭,旭传之李阳冰,阳冰传徐浩、颜真卿、邬彤、韦玩、崔邈,凡二十有三人。”而蔡邕在嵩山石室中得笔法,显然是神秘化了。这若干人等间的关系,要么是师徒,要么是亲戚,而且居多是亲戚,就这说明外人不可得而闻焉,神秘得很。《书断》上说种繇得笔法,则又有故事:“魏钟繇少时,随刘胜入抱犊山学书三年,还与太祖、邯郸淳、韦诞、孙子荆、关枇杷等议用笔法。繇忽见蔡伯喈笔法于韦诞坐上,自捶胸三日,其胸尽青,因呕血。太祖以五灵丹救之,乃活。繇苦求不与。及诞死,繇阴令人盗开其墓,遂得之,故知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一一从其消息而用之,由是更妙。”以钟繇的身份,居然捶胸呕血,像街上唱莲花落的,又干起盗墓的勾当,哪里会可信?王羲之得笔法,有学于天台紫真和白云先生的传说。天台,即浙江天台山,据说王羲之少时曾地那里学过书法,而天台紫真和白云先生,却不知道是什么人物。他学于卫夫人,学于其叔父,当是可信的,而《题卫夫人笔阵图后》所说:“予少学卫夫人书,将谓大能;及渡江北游名山,见李斯、曹喜等书,又之许下,见钟繇、梁鹄书,又之洛下,见蔡邕《石经》三体书, 又于从兄洽处,见张昶《华岳碑》,始知学卫夫人书,徒费年月耳。遂改本师,仍于众碑学习焉。时年五十有三,恐风烛奄及,聊遗于子孙耳。可藏之石室,勿传非其人也。”这文章显然是后人伪托。说学卫夫人书,徒费年月,毫不尊师重道,于理殊乖;而把笔法“遗于子孙”、“藏之石室”,也与王羲之风度大悖。孙过庭在唐代都批评过了。王献之甚至说得笔法于神鸟,孙过庭也尖锐地批判过。总而言之,古人把笔法搞得玄之又玄,似乎一般人是难以接触的。这一方面是尊敬书法的缘故;另一方面,则表现了文化的一种宿疾。比如宗教,本来没有占卜命运、转化吉凶的功能,但是许多信众就只信这一套,而不肯读经,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古代关于笔法的这些玄虚之论,可供谈资,而没有多少实际的意义。还有一个客观的原因,就是笔法难于言传。这也像是宗教,明明主张不立文字,却又不能没有卷帙浩繁的经典,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古人大概不擅长科学论证式地传授,而强调启示和开悟。所以,宋以前论笔法,大多采用比喻的形式,相互传授,也犹如禅宗的公案。宋以后人,大概是嗜欲深了,所以天机浅了,论笔法,也逐渐理性起来、实际起来了。比如,唐以前说用笔:“锥划沙”、“印印泥”、“折钗股”、“屋漏痕”、“惊蛇入草、飞鸟出林”等,都是比喻。而后世种种笔法、结构法,说得越来越细。苛细的名目,以后我们也许会不时提到,要之,大多是从据说智永传下的“永字八法”生发开来的。唐以前的比喻,很有文学艺术的色彩,然而无法操作,只能悟;后世生发开来,说得越来越细,操作性也不见得强,而往往苛细得让人头晕,言者未必了了,闻者当然昏昏的情况是常有的。

    尽管如此,把笔法之祖的座位,让蔡邕坐下,也许是合适的。丰富的笔法,正是成熟于隶书的,而蔡邕应该有隶书艺术的总结者形象。史传李斯有《论用笔》一文,但很难想象李期自己的笔法有多丰富,内容也令人生疑。而蔡邕的《九势》,可以当之无愧地称为笔法的纲领性文件。《九势》中前半总论,十分精彩;后半分述,屡用术语,不免有点专业色彩,我私心认为是后人伪托。学术上的事,咱管不了。《九势》云:

    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藏头护尾,力在字中,下笔用力,肌肤之丽。故曰: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惟笔软则奇怪生焉。

    凡落笔结宇,上皆覆下,下以承上,使其形势递相映带,无使势背。

   转笔,宜左右回顾,无使节目孤露。

    藏锋,点画出入之迹,欲左先右,至回左亦尔。

 藏头,圆笔属纸,令笔心常在点画中行。

    护尾,画点势尽,力收之。

    疾势,出于啄磔之中,又在竖笔紧趯之内。

 掠笔,在于趱锋峻趯用之。

  涩势,在于紧駃战行之法。

    横鳞,竖勒之规。

    此名九势,得之虽无师授,亦能妙合古人,须翰墨功多,即造妙境耳。

    且说总论部分,可以理解为对书法、或笔法的哲学化、概念化的论述。整个意思,紧紧围绕着一个“势”字。书法是来于自然的,而自然是有阴阳的,阴阳是以“形势”呈现的。点画中要有力的感觉,犹如肢体肌肤的鲜活。势不可违,靠柔软的毛笔来表现势。“势”的涵意,历来众说纷纭。我理解的“势”,是生命的姿态。生命的姿态什么样子?就是力量和运动。力量是运动的根由,运动是力量的表现。古人仰观俯察,发现最美的东西,就是生命,生命的特征是就是勃发矫健的。写字过程也是生命展现和理想展现的过程,写出的东西,当然也以有生命感为美。正因为此,最初简单的一点一画、一撇一捺,慢慢以美的原则——也就是生命的原则加了演化;而书写的过程,也要同步于生理的节律,书写起来得力而痛快。这大概就是笔法的起源。

 笔法者,要解决的问题是怎样写起来舒服,写出来的效果好看而已。

笔法琐谈(二)误读

笔法起源于怎样写起来舒服,写出来的效果好看。而写起来舒服,写出来效果好看的实质,是体现生命的意味。如何才能有生命的意味?对于书写过程来说,要有力、有势、有动感;对于书写效果来说,点画要“纵横有可象者”。而“纵横有可象者”,并不是简单地描绘物象,而是从物象中获得启示。如果把“纵横有可象”理解为俗语所谓“点点如桃,撇撇如刀”,那就太糟塌书法了。我相信,书写活动一开始就是按美的规律演进的,所以才有姿态丰富的点画,才有美不胜收的书法。先民选择毛笔书写,一开始就契合了一种神妙。

先民书写工具的演进,渺矣难考,而我们现在熟知的最早文字体系甲骨文,便是用毛笔书写的。所以我们谈笔法,只在毛笔笔迹的范围之内。自用毛笔书写开始,就有笔法的存在,随着时代的推移,笔法不断丰富。到了魏晋,以王羲之为代表,笔法达到完备和成熟。后世,则出现了不同方向的变异。以此立论,则所谓笔法,即指最为高超的二王笔法。其他所谓的笔法,都可以视为对魏晋笔法的改造或误读。

    这样,有几个误读就需要明晰:

 对篆书笔法的误读

在文字形成之前,先有刻画符号,刻画符号为硬物所为,当然谈不上笔法。笔法必始于毛笔。古代流传下来的文字和图画,除了毛笔书写者外,还间有以硬物划出者,那些硬物划出的粗细等匀的文字和图案,没有笔法可言。西方始终以硬笔为书写工具,只能产生花体字,而不能产生笔法。毛笔全向度的运动方向以及柔软性,是点画变幻的前题,也是笔法产生的必要条件。然而,很长时间内,人们对篆书的认识局限于甲骨、金文,没有见过墨迹,所以也认为篆书是等粗细的线条写成的,因而没有多少笔法的意义。即使近年出版的书法入门读物,还有人认为篆书只要把握字形就可以了,用笔极其简单。这是一个明显的误会,是把经过刻划、模铸之后的产物,误会为篆书的原始形象即手书形象了。如果篆书也是毛笔手书,那么,篆书就应该、也确实存在点画的姿致,也即存在着笔法。

甲骨中仍有刻画符号的遗存,有些刻划符号上面的动物之形,与其说是文字,还不如说是图画。也许这样的刻画,线条是等匀的,是没有笔法意义的。然而,它有装饰之美、纹饰之美。这一审美渊源,在文字和书法演进的过程中,并没有中断,极尽装饰的鸟虫书、中山王器那样工艺高超的字,甚至《泰山刻石》、《峄山刻石》,都富于工艺性。我个人认为,这种笔法欠缺的书迹,实际上就是“美术字”,它美轮美奂,然而生命意味淡薄,“画”的意思要比“书”的意思多。过去我曾经偏激地认为这样的字迹不是写出来的,而是制作出来的。后来我看到有人写出中山王器那样的篆书,也看到有人写出铁线篆,不得不承认,确有心灵手巧之人能一挥而就,但它仍然欠缺自然之美和生命的感觉。篆刻从来都是讲究工艺性的,圆朱文可以说把这种工艺性发挥到了极致。然而,书法如果也仅限于此,则格调必不高,因为人工的极致,也便离自然和生命的况味较远。过去很多讲帖学的人,把魏晋以前的书法史一笔抹煞,可能就是出于这种意识。

如果我们看到《宰丰骨匕记事刻辞》,也许就会感觉到它的书写性。它较好地保存了毛笔的书写迹象。而《侯马盟书》本身就是墨迹,《郭店楚简》也是一样,联系到大量的秦汉简牍,一个以手书墨迹为轴线的书写史、笔法史就会浮现在我们的脑海中。这些墨迹点画起笔时笔锋的切入方法,点画中截的圆厚,以入自如的使转,几乎可以说与二王息息相通。这才是古人书写的本来面目,是未经工艺修饰的原貌,是书写史、笔法史的主流。这也说明,二王虽然是天才,但笔法并非向壁虚造,也是发展的产物。如果我们把这一大宗(出土的篆书墨迹并不多,显然是由于手书难于保存,而金石差可不朽)说成是手写书,它是自然的、未加修饰的,则与之相对的是书法史上的皇皇剧迹的金文等,则居多书写时就带有工艺性质,而且经过二度制作,部分原意已失,可名之为铭石书。手写书与铭石书,相对峙也相互渗透,是文字和书法演进的矛盾的两个方面。自古学篆,求诸金石,所以篆书中自然书写的意味淡薄,明清间有人用剪去锋颖的毛笔写篆书,求其线条均匀,早已成为一种工艺,也就几乎谈不上笔法了。而赵寒山、八大山人、傅山等,可能因为并不擅长规规矩矩的篆书,以行草入篆,合于笔法,倒是暗合古人。

对铭石书的误读      

这里说的铭石书,不局限于石,包括金、石和其他质材。同样,手写书的材料也不限于纸,也包括其他质材。手写书是墨迹,是自由、新鲜的;而铭石书是经过二度制作的,一般是庄重、矜持的。手写书的自由、鲜活、富于生机,往往开创新书体;而铭石书的庄重、矜持、成熟,往往结束一种书体的演进。像《散氏盘》可能较多地保留了手写书的意味;《盂鼎》、《毛公鼎》等把金文推向顶峰,也结束了大篆。而大篆顶峰时期的墨迹,不可多得,若有,必是更加气象万千的。像秦诏版权量可能较多地保留了手写书的意味,而《泰山刻石》、《峄山碑》把小篆发展到顶峰,也结束了小篆。而小篆,特别是标准的小篆,在书法史上昙花一现,正是这种规范字、美术字生命力不强的体现。它像秦代制度一样严酷,而同时期的简牍,是多么丰富多彩啊。像《石门颂》、《杨淮表记》及很多小品刻石,可能较多地保留了手写书的意味,而《礼器碑》、《曹全碑》等把隶书推上顶峰,其后的《熹平石经》、《正始石经》,则显然为隶书的发展画上了句号。地不爱宝,汉代简牍出土无数,相形之下,前人叹为一碑一奇的汉碑,远远没有汉代简牍更为丰富。当然,对于东汉丰碑大碣来说,像《礼器碑》、《曹全碑》等名碑,其书写水平极高,而刻手水平也极高,拓本就具有“下真迹一等”的分量。它虽然不是手写书的自由表达,但其建立规矩,整饬有度,因而成为入门必学之碑。大略言之,学汉碑得隶书之体,而参汉简得隶书之笔,学汉碑而把注意力集中在石花斑驳上,恐怕就与笔法不太一致了。汉晋间隶书余波的刻石,修饰首尾成为“折刀头”,与书写意味越拉越远,必然走向淡乎无味,难以为继。

魏碑无疑是铭石书的最大一宗。“透过刀锋看笔锋”,也即写手与刻手问题,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话题。像“方笔之极轨”的《始平公造像记》是否是书丹原貌?我认为不是书丹原貌,但并不否认这类书迹的书丹原貌会有方笔。魏碑体的形成,约有以下几个因素:

其一,自晋室南迁,中原精英南渡,北朝书家,承袭汉魏旧法,其楷书书迹略带隶意。也就是说,其楷书以钟繇为师,或者笔法推远一点,以蔡邕为祖。以王羲之为代表的新体,在北朝后期也影响到北朝。

其二,魏碑作为铭石书,本身有保守的倾向,略带隶意,正是其本色,也是其追求。其实,晋代碑志写手已经不能写隶书,而所写楷书还是带有浓厚的隶意。如因郭沫若援引而著名的《王兴之夫妇墓志》即是代表。而至少从《正始石经》开始,碑刻之风,已有修饬点画首尾,务使方整,成为“折刀头”的旧习。不唯《王兴之夫妇墓志》如此,同期的墓志大部分如此,“二爨”也是如此。之所以修饬成“折刀头”,可能与便于下刀有关。这一风尚为魏碑书、刻手所继承。

其三,魏碑体居多与佛教内容有关,受写经体的影响。而写经体的僧俗写手绍承汉简,务求快捷,这是魏碑体体势的重要源头之一。

其四,因书、刻之间相互影响,有些书手也摹仿刀意,写出夸张的方笔。如高昌延昌年间前后(相当于北周)的墓志,用笔居多是方圆并用的,而体势则带有隶意。其中,《令狐天恩墓表》则明显带有夸张的方笔,很有点魏碑的意思。这样的方笔显然利于刀刻,而经过刀刻之后,因为审美意识的参与,可能会进一步强调其方折刚狠。下层文人与民间刻手的力量,不可小视。

尽管魏碑的阳刚之气毫无疑问是伟大的,但不能不承认,文化的整体发展趋势是朝着雅驯方向的。魏墓志中不少精品,并不剑拔怒张,而是融入了南派新体的因素。魏碑中确实存在着骨气洞达、劲险刻利之美,需要汲取,但它毕竟是刀、笔结合的产物。就一些过于修饰、任刀为体的造像记研误笔法,更是几于缘木求鱼。碑派书家,如张裕钊、赵之谦,用毛笔写出了刀刻的效果,当代也有人用毛笔能把《始平公造像》临得很像,但这种类似于杂技的高难度动作,是否有契合生命的节律,我是怀疑的。纯粹的碑派在清末民国间走入绝境,非没有原因吧。

 需要说明的是,我这里也并不全是贬碑扬帖的意思,如果没有对铭石书笔法的误读,也就没有碑派的云蒸霞蔚,这是另一回事。

 晋唐一体化和对二王的误读

 二王典范在南朝精英阶层传承,与北朝刻石的群众运动相比,总感觉到气息微弱。特别是梁元帝焚书十四万卷时,斯文凋丧,令人叹息。陈隋间,好像智永成了一脉单传。好在李世民颇好笔翰,使王羲之成为正统。李世民的贡献一方面使王羲之成为尽善尽美的书圣;另一方面,通过对《兰亭序》的传播,使更多的人接触到了王羲之书法。

兰亭论辩,郭沫若的观点站不住脚,算是失败了。我也相信《兰亭序》是王羲之作品,而真迹沉埋昭陵。《兰亭序》时代,肯定有标准的楷书、肯定有《兰亭序》风格的行书,这是没有问题的。而另一个问题不得不让人思考,《兰亭序》的风格,在传世王羲之摹本和拓本中,差不多可以说是孤例。如果仅就风格而论,像郭氏所说,它出于智永作伪,似乎更令人信服。除《兰亭序》外,王羲之其他行草帖,都是夭矫不群的,体势变化万千,笔致变化万千,让人目不暇给。这正是初创时期的生机和不确定性,也是其内涵幽深、玩味不尽的魅力所在。而我们看到的《兰亭序》是成熟之美、无懈可击之美,这就产生了风格的歧异,也埋下了误读的种子。特别是兰亭八柱,尽管出于欧虞褚大师临仿,经过刻拓,也多多少少,带有铭石书的某些特征。看到兰亭八住帖的人,肯定比看到真迹乃至摹本的人多得多,因而,如果把杰出的书法家和家世赫赫者排除在外,由于种种条件的改变,今不逮古,势所必然。当然,这并不是说宋以后的书法家都不理解二王,都不了解二王羲之在民间的形象,差不多变会定格在《兰亭序》、《怀仁集王圣教序》,以及李世民的碑刻上。

到宋代,出现了高桌椅,则人们对王羲之可能更加隔膜。《阁帖》盛行之后,人们眼中的王羲之,是经过刻拓的、简化的王羲之,而高桌椅也便于接受这种简化。好在现在出版发达,我们只要把古帖墨迹本和刻帖加以对比,就会感觉到刻拓的简化是多么可怕。加上宋人学楷书,多从唐人大楷入手,这就为“院体”准备了所有的条件。毕竟,像米芾那样能够时常看到二王真迹的人,是凤毛麟角的。所以,书法,或者说笔法,差不多可以唐为界,唐以为前古,唐以后为今,由于种种条件的改变,今不逮古,势所必然。当然,这并不是说宋以后的书法家都不理解二王,都不了解二王的笔法。我们看到苏轼临的《讲堂帖》、赵子昂临的《远宦帖》,以及王铎临的大量二王帖,都是能够克绍山阴箕裘的。但毕竟时代压之,赵子昂极知晋人,但他写出来的,也是简化的晋人或改造的晋人。至于一般的书写者,可能终生无缘见晋贤墨迹、摹本,当然就会陷于误读,而自以为追步山阴了。

正如儒学一变为汉儒,再变为宋儒,欲知孔孟真意,不读《论语》、《孟子》是不可思议的。笔法的误读可能,远甚于此。欲了解二王笔法,当然最重要的依据是墨迹和摹本,而历代法书只是它的注脚。

笔法琐谈(三)姿式

写字,站着写还是坐着写,如何站、如何坐,是一个问题。怎样拿毛笔,是另一个问题。

    前一个问题,可谓之“身法”。古人论述也不少,但没什么争议。很多人谈到身法,要求烦琐,做起来不容易。但是,我见过很多人写字,身法千奇百怪,似乎也不影响其掌握笔法。所以,标准的身法,可能仅仅是一个标准而已,按标准去做,有利于书写、有利于身体健康罢了。白蕉在《书法学习讲话》中总结了几条,我以为最明白,不弄玄虚:

    两脚平放桌子下面,身体坐稳,重心不偏;

    头要端正,视线才正确集中,看到全面;

    肩背要直,不可倾斜,胸部和桌面保持适当距离;

    左手按纸,右手提笔书写,左手对右手起着支援作用和平衡作用,对身体重心起稳定作用;

    在书写巨幅大字的时候,左右脚分前后,如果双脚并立,不能使用出全身力量。

    白蕉讲的主要是坐姿,站姿只讲了一句,也够了。

    近年来,人们为探索古法,追踪古人书写时的身法,及于桌椅等相关因素。这方面,工作做得最细,也最有成就的,要算孙晓云的名著《书法有法》。她以西晋瓷俑、北齐《校书图》、五代《文苑图》等为佐证,证明古人基本上是一手执纸、一手执笔,悬空书写的。(此前启功主编的《书法概论》中,也曾引用一幅古代图画,一手执笔,一手执一纸筒书写;另有一照片,像是启功先生自己的示范。)想象在以简为主要书写材料的时代,在细细的竹木简上书写,大概左手执简、右手三指执笔,左右手配合书写是便利的、合理的。细细的简如果放在几上书写,可能反而不便。我觉得,正是这一习惯形成了惯性,古人不把纸张放在几上书写。至于把纸张卷成一个小筒书写,甚至纸长了还需要书僮抻纸,也来源于习惯而已。这样的书写状况,产生相应的以转指为主的笔法,进一步相应的是,写的都是小字。即如郑杓《衍极》所说:“寸以内,法在掌指;寸以外,法兼肘腕。掌指,法之常也;肘腕,法之变也。魏晋间帖,掌指字也。”魏晋之前当然也有大字,比如汉碑,至少摩崖要采用题壁式书写,是不是三指执笔法,就很难说,而且,悬空书写时,也不可能再是左右手配合,臂腕恐怕都要发挥作用了。铭石、题署一类的字,写法可能就不是标准的“古法”。我认为帖学范畴内的古法,是以二王为代表的精妙的转笔方法,而铭石书传统中的笔法,始终都没有达到二王那样精细多变的程度。到宋代,高桌椅配合的书写状况成为常态。使用高桌椅非常方便,然而,左右手的配合减弱了,腕臂由悬空变得可以支撑了,执笔的姿式也便变成了“腕平掌竖”,总而言之,毛笔接触纸面的方式简单化了,“古法”也便慢慢失去了。当代人即使知道古人的书写状态,大概也没有必要学魏晋人的样子书写。时移世易,天地江河,无日不变,我们应该了解古人,但还要在现在的条件下写字,席地而坐(包括古代的跪坐),坐在几上,都不大现实。

    另一个问题,就是执笔法。据说,唐代韩方明、陆希声论笔法,都来于右军,有拨镫法、“五字法”的说法。“拨镫”一说指马镫,一说“镫”通“灯”,从来都莫衷一是,辨析起来也没有什么意思。实践证明,“五字执笔法”是实用而科学的,其他五花八门,都不重要。李煜把拨镫法和五字法混为一谈,总结出八字:

擫:大指上节下端,用力向外向右上,势倒而仰。

压:食指上节上端,用力向内向右下,此上二指主力

钩:中指指尖钩笔,向下向左内起,体直而垂。

揭:名指背爪肉际揭笔向上向右外起。

抵:名指揭笔,由中指抵住。

拒:中指钩笔,由名指拒定,此上二指主转运。

导:小指引名指过右。

送:小指送名指过左,此上一指主往来。

 五字执笔法,把五个指头的作用,皆用一个字说明,就是:擫、押、钩、格、抵。虽云五字,身教则易,言传难明,这里也不多说了。讲五字执笔法,以沈尹默讲得最细致。

    前人论执笔,“指实掌虚”最为重要。虞世南《笔髓论》说:“指实掌虚。”李世民《笔法诀》说:“大抵腕竖则锋正,锋正则四面势全。次实指,指实则节力均平。次虚掌,掌虚则运用便易。”苏轼说:“把笔无定法,要使虚而宽。欧阳文忠公谓余‘当使指运而腕不知’,此语最妙。方其运也,左右前后,却不免欹侧;及其定也,上下如引绳,此之谓‘笔正’,柳诚悬之言良是。”指实,才能笔实,点画才能果断有力;但指实不是用蛮力死死把笔。苏轼说:“献之少时学书,逸少从后取其笔而不可,知其长大必能名世。仆以为不然。知书不在于笔牢,浩然听笔之所之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然逸少所以重其不可取者,独以其小儿子用意精至,猝然掩之,而意未始不在笔,不然,则是天下有力者莫不能书也。”掌虚,才能“运用便易”,使转自如。使转自如,才能免于生拉硬扯的蛮力。据说苏轼是用三指执笔法写字的。苏轼不可能知道古人也用三指执笔法,恐怕他的三指执笔法只能是一种“坏毛病”,纠正不过来了,也就安之若素罢了。按理说,在笔法上他应该没有发言权,但他以天才的颖悟,还是参透了笔法的真谛。“把笔无定法,要使虚而宽。”“方其运也,左右前后,却不免欹侧。”“知书不在于笔牢,浩然听笔之所之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这几句话,实在是过来人语,度人金针。其实,综前人所论,执笔是为了用笔,而用笔的实质,可以从两方面去认识:其一,就执笔深浅来说,大体以母指尖为支点,构成一个杠杆。这样,笔锋向任何方向的运动,与笔顶都应该是相反方向的。这实际上也是“逆顶”、“涩势”的原因。苏轼还说过用笔“如逆水撑船,用尽气力,不离旧处”,也是要找到这种杠杆作用。找到这种作用,是“拨镫”、是“拨灯”、是“拨挑”、是“写”;找不到这种作用,顺锋拖过,是“画”、是“描”。苏轼所谓“浩然听笔之所之”,就是强调笔锋写过去,而不是人力拉扯过去。也正是如此,“方其运也,左右前后,却不免欹侧”。否则,笔杆如果总是垂直于纸面,哪里会有杠杆作用呢?“老干体”那些人,写字时看起来很潇洒、很豪迈,实际上写出的点画是无力的。其二,就使转来说,也大体以母指尖为中枢,构成一个转轴系统。因为笔毫是软的,没有转的作用,势必偃卧。有些碑派书迹,不娴转笔,为了防止笔毫偃卧,就且行且止,不断在运笔方向上停驻,以使笔锋恢复弹性,于是形成锯齿般的点画,美其名,则可称之为金石气,实则是没有发挥出笔毫的作用。退一步说,如果不转笔,即使一笔得力,下一笔必不得力,因为笔锋在一个方向上已经用“老”,无以蓄势发力了。因此,有些碑派书迹,迫不得已,笔笔起结,或者在点画末端多加顿挫,找回笔毫原初状态。不说这是“无法”,至少说是简单粗糙之法吧。转笔相当于齿轮传动,其力学原理与杠杆作用是一样的。通过手,最终使三维空间里多向度的这两种机械运动,映射到纸面上,所以点画才会耐品耐嚼。

    如果想让多向度的运动无滞无碍,手就越少依傍越好。在无所依傍中找到“节力”的感觉,就庶几近道了。因此,枕腕不如悬腕,悬腕不如悬肘。朱履真《书学捷要》说:“悬臂作书,实古人不易之常法。上古席地凭几,又何案之可据?凡后世之以书法称者,未有不悬臂而能传世者。特后人自幼据案作书,习于晏安,去难就易,以古法为畏途,不以为常,反以为异矣。”当然,悬腕悬肘,的确是苦事,如果不想费事,启功给出了个方便法门:“书写落笔之前,先用笔向空画个圈圈,所要写的字,以不超出这圈圈范围之外,那么就说明你这时执笔的高低,提不提腕,悬不悬肘等,是符合要求的自然的。”启功平常话里,自有机锋,悟到多少,那是悉听尊便的。有时见有人为炫耀功夫,五指撮住笔顶写字,我就不免戚然。这事儿,北宋黄伯思《东观余论》早说过了:“流俗言:‘作书皆欲悬腕,而聚指管端,真草必用此法乃善。’予谓不然。逸少书法有真一、行二、草三,以言执笔去笔远近耳。今笔长不过五寸,虽作草书必在其三,而真行弥近。今不问真草字,必欲豪指管端,乃妄论也。今观晋、宋及唐人画图执笔者,未曾若此,可破俗之鄙说。”

至于“龙睛”、“凤眼”之类,不足论。

笔法琐谈(四)藏露

蔡邕说:“藏头护尾,力在字中。”王羲之说:“存筋藏锋,灭迹隐端。”褚遂良说:“用笔当如印印泥,如锥划沙使其藏锋,书乃沉着,常欲透过纸背。”米芾说:“无垂不缩,无住不收。”这是藏锋的理论基础。

入门学书,最先接触的藏头护尾,莫过于“用笔箭头路线”,在起笔处先绕一个圈子,收笔处再绕一个圈子,让学书者跟着指挥棒转。我自己学写字时是这样,后来教学,也是如此。记得一次看到有个清代的家乡人写的柳体楷书,其横画起笔居然没有画一个三角,而是侧锋而下;收笔也似乎并不圆圆满满地写一个侧点,而是意到便收,字却笔笔皆活,很有精神,这才开始怀疑教科书。再后来在启功主编的《书法概论》中看到对“用笔箭头路线”的明确批评,算是得到了印证,确信这一做法的无稽。沃兴华《论笔法》认为这是宋人笔法理论指导下的产物。他并不全面否定,但也指出了其不足之处:

必须强调,宋代笔法说容易出现两个误区。一是“逆入回收”的说法既明确又规范,没有歧义,没有别解,容易扼杀个性表现和创造能力。如果老师不动脑筋地照讲,学生不加思考地照做,大家不知所以然地如法炮制,写出来的笔画会千人一面,千篇一律。二是这种笔法理论,割裂了动态的书写过程,局限在笔画之内作静态分析,将原来属于连续书写时自然产生的“逆入回收”当作笔画的一部分来表现,结果为起笔而“逆入”,为收笔而“回收”,回收与逆入不相连贯,造成上下笔画缺乏联系,如同积薪,毫无生气。甚至还会将逆入与回收误解成封闭式的藏头护尾,在笔画两端重重按顿,如同加上两个圆形的句号,截止了笔画的运动态势,使它们毫无向外扩展的张力,米芾称这种写法为“倒收笔锋,笔笔如蒸饼。‘普’字如人握两拳,伸臂而立,丑怪难状”。

实际上,说清楚藏锋、露锋之所指,也不容易,这又牵涉到铭石体、写书体的异同。沈曾植《全拙庵温故录》云:“南朝书可分三体:写书为一体,碑碣为一体,简牍为一体。”又说:“碑碣南北大同,大抵于楷法中犹时沿隶法。简牍为行草之宗,然行草用于写书用于简牍者,亦自成两体。《急就》为写书体,行法整齐,永师《千文》,实祖其式。率更稍纵,至颠素大变矣。李怀琳之《绝交书》,孙虔礼之《书谱》,皆写书之变体。”沈曾植见识洞达,持论公允,足资取信。铭石之书,虽然上承甲金,但以刀迹逼于书迹而论,无疑全盛于东汉丰碑大碣;而丰碑大碣的书写者,既称善书,当然也长于简牍。这里的简牍,指汉代的竹木简牍,而不是后世的尺牍。细玩简牍墨迹,确实存在“逆入”的现象。如图2—20居延汉简中,“十”竖画起笔,“丑”、“五”末笔,显然都是逆入书写的,即如“渠”字波画起笔,也不是“欲横先竖”所书。之所以这样写,当然是为了得力。盖写简之时,要找到两个因素:其一是笔锋与简的位置关系,亦即恰当的角度;其二是笔锋受压的程度,亦即发挥弹性的适当力度。这两个因素恰当,写起来才得力。否则,露尖顺锋,笔锋是滑溜的,不但写出来的点画没有力量感,甚至简直无法成字。正是这一实用的需要,加上行笔过程中前后承接关系的原因,产生了“逆入”的的笔法,也产生了逆入的审美心理。我是实用主义者,同时也是唯美主义者,认为实用是基础,审美是随着实用而产生和演变的。比如男子便于站立小解,而女子则便于蹲姿,久而久之,男子蹲姿小解则不雅,女子站姿则罕闻,法度就是这样产生的。“逆入”这一藏头之法,当然会被相对庄重的铭石体所采用,因而产生折刀头的起笔方法。吾丘衍《三十五举》云:“隶书须是方劲古拙,斩钉截铁,挑拨平硬,如折头刀,方是汉隶。”正是抓住了这一特征。愈是汉代晚期,这种折刀头的起笔方法愈是得到了强调。晋代铭石之书,如图2—17《王兴之墓志》,以及我们熟知的“二爨”,显然属于沈曾植所谓“大抵于楷法中犹时沿隶法”者,也是强调了这种折刀头。至于北魏墓志、造像,方笔具在,应当是这种起笔方法的自然延续。实际上,铭石书的发展,始终就有两个源泉:其一是笔;其二是刀。这在前面已经论及,此处就不再赘述了。正如沈曾植所说,“碑碣南北大同”,而写书却另是一体。但是,自晋室南迁,北方则长于碑榜,南方则长于启牍,写书之体与铭石之体,似乎参商相隔。南朝禁碑,铭石之书式微;北方也并不全是只学刻石之书,早在北魏,王羲之的影响就已经为北方取法。《魏书》卷十九《任城王传附元顺》载:“(元顺)九岁师事安乐陈丰,初书王羲之《小学篇》数千言,昼夜诵之。”像《张玄墓志》、《元略墓志》的书丹者,应该不唯长于碑版,也同时长于启牍。这种吸收了写书体优长的铭石体,在后世成为主流甚至唯一。到唐代,欧禇是北派而颇学王羲之,自兹以降,不再有纯粹的铭石体,铭石体表现于唐碑,成为经写书体改造的铭石体,或者说写书体与铭石体合而为一。我们在学习欧、禇、颜、柳大楷之后,往往造成向行草书过渡的困难,二者之间似乎凿枘不合,其实就是铭石体与写书体的不同基因,毕竟还潜在着的缘故。也正是这个原因,如果纠结于颜柳大楷不放,不把目光放在行草上,不纵观历代法帖,则所理解的点画,乃是刀下的点画、孤立的点画,因而行草书终究不得其门而不入。许多人写一辈子,就没有迈过这个槛。

 而写书体同样以简牍为祖,特别是简牍中的草书。简牍中的草书,谓之汉草,或谓之章草,是草、行、楷书的渊源。观察图2—19《河西汉简》即知,它基本上舍弃了过于复杂的“逆入”起笔法,而是用了差不多“欲横先竖,欲竖先横”的侧锋的起笔方法,魏晋间的楷、行、草书,亦即写书体,莫不如此。“侧笔取势,晋人不传之秘”的原因,也在于此。侧锋起笔,在瞬间调整笔锋,发挥笔锋弹性。即如朱和羹《临池心解》所说:“余每见秋鹰搏兔,先于空际盘旋,然后侧翅一掠,翩然下攫,悟作书一味执笔直下,断不能因势取妍也。”简化了“逆入”的起笔方法,但仍能达到“逆入”的作用,其美学原理与“逆入”的方法是一致的,只是操作简便,更利于书写而已。

由此而论,书法断无不藏锋的起笔,而藏锋分为“逆入”和侧笔两种。碑法侧重于逆入,而帖法侧重于侧笔。而后世或因不明就里,或者为了言说的方便,把“逆入”之法说成是藏锋起笔,把侧笔之法说成是露锋起笔。“露锋”二字其实害人不浅。就我自己的教训来看,不解侧锋本意,误露锋为尖笔。点画露尖,不仅起笔方法不对,更重要的是既以尖笔起笔,也便无法打开笔锋,使用笔锋的弹性逆顶发力,使点画入纸沉厚,只能轻轻画过,即使再强行加重笔画,也只能进入另一种“提按”的误区,与真正的法度,可谓南辕北辙了。真是一着有误,满盘皆输。而侧锋起笔,实在是笔法的第一关键。说它是第一关键,当然首先表现在时序上,起笔决定着点画的书写方法,也决定着点画的形态和质量,不能过起笔这一关,往后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了。“侧翅一掠”间,打开了笔锋,写出的点画成为“面”的形态,才可以称之为点画,否则就只能成为“线条”。而“线条”一词,实与书法之旨大悖。欲用“线条”一词替代“点画”者,差不多可以说是不懂书法的。所谓打开笔锋,意即倪苏门《书法论》所说:“发笔处便要提得起笔,不使其自偃,乃是千古不传自语。”

“逆入”的方法既被说成是“藏锋”,而藏锋又是必须遵循的法则,所以受到后人重视。特别是清代碑学兴起之后,无论方笔圆笔,居多以“逆入”方法起笔。像何绍基所临《张迁碑》,尽管《张迁碑》给人以方笔的印象,但他临的效果是圆笔起笔较多,而且显然大量运用了“逆入”的起笔方法。而赵之谦所书智果《心成颂》,许多起笔方法是画一个三角形式的“逆入”起笔法。不拘方圆,总之是做到了“藏锋”。在帖学技法系统中,基本上没有这样的起笔方法,至多,在笔画连带过程中,间或会出现似乎逆入的样子而已。但是,平心而论,碑学的技法也不能完全视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它还是有所本源的,不管是出于误读还是出于发现,它毕竟能自成体系,而且写出了精彩的作品。在生宣长锋、擘窠大字的境况下,碑派所创立的方法,往往奏效,这是清人的贡献,也不可遽然把它说得一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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