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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光潜《谈文学》中
 写作练习 

  研究文学只阅读决不够,必须练习写作,世间有许多人终身在看戏、念诗、读小说,却始终不动笔写一出戏、一首诗或是一篇小说。这种人容易养成种种错误的观念。自视太低者以为写作需要一副特殊的天才,自问既没有天才,纵然写来写去,总写不到名家的那样好,倒不如索性不写为妙。自视过高者以为自己已经读了许多作品,对于文学算是内行,不写则已,写就必与众不同,于是天天在幻想将来写出如何伟大的作品,目前且慢些再说。这两种人阅读愈多,对于写作就愈懒惰,所以有人把学问看成写作的累,以为学者与文人根本是两回事。这自然又是一个错误的观念。
  只阅读而不写作的人还另有一种误解,以为自己写起来虽是平庸,看旁人的作品却有一副高明的眼光,这就是俗语所谓眼高手低。一般职业的批评家欢喜拿这话头来自宽自解。我自己在文艺批评中鬼混了一二十年,于今深知在文艺方面手眼必须一致,眼低者手未必高,手低者眼也未必高。你自己没有亲身体验过写作的甘苦,对于旁人的作品就难免有几分隔靴搔痒。很显著的美丑或许不难看出,而于作者苦心经营处和灵机焕发处,微言妙趣大则源于性情学问的融会,小则见于一字一句的选择与安排,你如果不曾身历其境,便难免忽略过去。克罗齐派美学家说,要欣赏莎士比亚,你须把你自己提升到莎士比亚的水准。他们理应补充一句说:你无法把自己提升到莎士比亚的水准,除非你试过他的工作。莎士比亚的朋友本·琼森说得好:只有诗人,而且只有第一流诗人,才配批评诗。你如果不信这话,你试想一想:文学批评虽被认为是一种专门学问,古今中外有几个自己不是写作者而成为伟大的批评家?我只想到亚理斯多德一个人,而他对于希腊诗仍有不少的隔膜处。
  文学的主要功用是表现。我们如果只看旁人表现而自己不能表现,那就如哑子听人说话,人家说得愈畅快,自己愈闷得心慌。听人家说而自己不说,也不感觉闷,我不相信这种人对于文艺能有真正的热忱。人生最大的快慰是创造,一件难做的事做成了,一种闷在心里的情感或思想表现出来了,自己回头一看,就如同上帝创造了世界,母亲产出了婴儿,看到它好,自己也充分感觉到自己的力量,越发兴起鼓舞。没有尝到这种快慰的人就没有尝到文学的最大乐趣。
  要彻底了解文学,要尽量欣赏文学,你必须自己动手练习创作。创作固然不是一件易事,也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像一切有价值的活动一样,它需要辛苦学习才能做得好。假定有中人之资,依着合理的程序,一步一步地向前进,有一分工夫,决有一分效果,孜孜不辍,到后来总可以达到意到笔随的程度。这事有如下围棋,一段一段地前进,功夫没有到时,慢说想跳越一段,就是想多争一颗子也不行。许多学子对文学写作不肯经过浅近的基本的训练,以为将来一动笔就会一鸣惊人,那只是妄想,虽天才也未必能做到。
  练习写作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则须牢记在心的,就是有话必说,无话不说,说须心口如一,不能说谎。文学本来是以语文为工具的表现艺术。心里有东西要表现,才拿语文来表现。如果心里要表现的与语文所表现的不完全相同,那就根本失去表现的功用。所谓不完全相同可以有两个原因,一是作者的能力不够,一是他存心要说谎。如果是能力不够,他最好认清自己能力的限度,专写自己所能写的,如是他的能力自然逐渐增进。如果是存心说谎,那是入手就走错了路,他愈写就愈入迷,离文学愈远。许多人在文学上不能有成就,大半都误在入手就养成说谎的习惯。
  所谓说谎,有两种涵义。第一是心里那样想而口里不那样说。一个作家须有一个在,须勇敢地维护他的性。这事虽不容易,许多人有意或无意地在逢迎习俗,苟求欺世盗名,昧着良心去说话,其实这终究是会揭穿的。文学不是说谎的工具,你纵想说谎也无从说。言为心声,旁人听到你的话就会窥透你的心曲,无论你的话是真是假。《论语》载有几句逸诗:棠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斯远而。孔子一眼就看破这话的不诚实,他说: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作者未尝不想人相信他岂不尔思,但是他心里未之思,语言就无从表现出来。他在文学上失败,在说谎上也失败了。
  其次,说谎是强不知以为知。你没有上过战场,却要描写战场的生活,没有仔细研究过一个守财奴的性格,却在一篇戏剧或小说中拿守财奴做主角,尽管你的想象如何丰富,你所写的一定缺乏文学作品所必具的真实性。人不能全知,也不能全无所知。一个聪明的作家须认清自己知解的限度,小心谨慎地把眼光注视着那限度以内的事物,看清楚了,才下笔去写。如果他想超过那限度以外去摸索,他与其在浪漫派作家所谓想象上做功夫,不如在写实派作家所谓证据上做功夫,这就是说,增加生活的经验,把那限度逐渐扩大。说来说去,想象也还是要利用实际经验。 
  记得不肯说谎的一个基本原则,每遇到可说的话,就要抓住机会,马上就写,要极力使写出来的和心里所想的恰相符合。习文有如习画,须常备一个速写簿带在身边,遇到一片风景,一个人物,或是一种动态,觉得它新鲜有趣,可以入画,就随时速写,写得不像,再细看摆在面前的模特儿,反复修改,务求其像而后已。这种功夫做久了之后,我们一可以养成爱好精确的习惯;二可以逐渐养成艺术家看事物的眼光,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可发现值得表现的情境;三可以增进写作的技巧,逐渐使难写的成为易写。
  在初写时,我们必须谨守着知道清楚的,和易于着笔的这两种材料的范围。我把这两层分开来说,其实最重要的条件还是知得清楚,知得不清楚就不易于着笔。我们一般人至少对于自己日常生活知得比较清楚,所以记日记是初学习作的最好的方法。普通记日记只如记流水账,或是作干燥无味的起居注,那自然与文学无干。把日记当作一种文学的训练,就要把本身有趣的材料记得有趣。如果有相当的敏感,到处留心,一日之内值得记的见闻感想决不会缺乏。一番家常的谈话,一个新来的客,街头一阵喧嚷,花木风云的一种新变化,读书看报得到的一阵感想,听来的一件故事,总之,一切动静所生的印象,都可以供你细心描绘,成为好文章。你不必预定每天应记的字数,只要把应记的记得恰到好处,长则数百字,短则数十字,都可不拘。你也不必在一天之内同时记许多事,多记难免如数莱菔下窖,决不会记得好。选择是文学的最重要的功夫,你每天选一件最值得记的,把它记得妥妥贴贴,记成一件作品出来,那就够了。 
  宇宙间一切现象都可以纳到四大范畴里去,就是情理事态。情指喜怒哀乐之类主观的感动,理是思想在事物中所推求出来的条理秩序,事包含一切人物的动作,态指人物的形状。文学的材料就不外这四种。因此文学的功用通常分为言情、说理、叙事、绘态(亦称状物或描写)四大类。文学作品因体裁不同对这四类功用各有所偏重。例如诗歌侧重言情,论文侧重说理,历史、戏剧、小说都侧重叙事,山水人物杂记侧重绘态。这自然是极粗浅的分别,实际上情理事态常交错融贯,事必有态,情常寓理,不易拆开。有些文学课本把作品分为言情、说理、叙事、绘态四类,未免牵强。一首诗、一出戏或一篇小说,可以时而言情说理,时而叙事绘态。纯粹属于某一类的作品颇不易找出,作品的文学价值愈高,愈是情理事态打成一片。
  不过在习作时,我们不妨记起这四类的分别,因为四类作法对于初学有难有易,初学宜由易而难,循序渐进。从前私塾国文教员往往入手就教学生作论说,至今这个风气仍在学校里流行。这办法实在不妥。说理,需要丰富的学识和谨严的思考。这恰是青年人通常所缺乏的。他们没有说理文所必具的条件而勉强做说理文,势必袭陈腐的滥调,发空洞的议论。我有时看到大学生的国文试卷,常是满纸大凡天下,学理工者也是如此,因而深深地感觉到不健康的语文教育可以酿成思想糊涂。早习说理文的坏处还不仅此。青年期想象力较丰富,所谓想象是指运用具体的意象去思想,与我们一般成年人运用抽象的概念去思想不同。这两种思想类型的分别恰是文艺与科学的分别。所以有志习文学创作者必须趁想象力丰富时期,学会驾驭具体的情境,让世界本其光热色相活现于眼前,不只是一些无血无肉的冷冰冰的理。舍想象不去发展,只耗精力于说理,结果心里就只会有而不会有,那就是说,养成一种与文艺相反的习惯。我自己吃过这亏,所以知道很清楚。 
  现代许多文学青年欢喜写抒情诗文。我曾做过一个文艺刊物的编辑,收到的青年作家的稿件以抒情诗文为最多。文学本是表现情感的,青年人是最富于情感的,这两件事实凑拢起来,当然的结论是青年人是爱好文学的。在事实上许多青年人走上文学的路,也确是因为他们需要发泄情感。不过就习作说,入手就写言情诗文仍是不妥当。第一,情感迷离恍惚,不易捉摸,正如梦中不易说梦,醉中只觉陶陶。诗人华兹华斯说得好,诗起于沉静中回味得来的情绪,意与中文成语痛定思痛相近。青年人容易感受情绪,却不容易于沉静中回味情绪,感受情绪而加以沉静回味是始而入乎其中,继而出乎其外,这需要相当的修养。回味之后,要把情绪表现出来,也不能悲即言悲,喜即言喜,必须使情绪融化于具体的意象,或寓情于事,如步出城东门,遥望江南路,前日风雪中,故人从此去,不言惜别而惜别自见;或寓情于景(即本文所谓态),如西风残照,汉家陵阙,不言悲凉而悲凉自见。所以言情必借叙事绘态,如果没有先学叙事绘态,言情文决不易写得好。现在一般青年作家只知道抽象地说悲说喜,再加上接二连三的惊叹号,以为这就算尽了言情的能事。悲即言悲,喜即言喜,谁不会?堆砌惊叹号,谁不会?只是你言悲言喜而读者不悲不喜,你用惊叹号而读者并不觉有惊叹的必要,那还算得什么文学作品?其次,情感自身也需要陶冶熔炼,才值得文学表现。人生经验愈丰富,事理观察愈深刻,情感也就愈沉着,愈易融化于具体的情境。最沉痛的言情诗文往往不是一个作家的早年作品,我们的屈原、庾信、杜甫和苏轼,西方的但丁、莎士比亚和歌德都可以为证。青年人的情感来得容易,也来得浮泛,十个人失恋就有九个人要悲观自杀,就有九个人表现同样的姿态,过了一些时候,就有九个人都仍旧欢天喜地过日子。他们的言情作品往往表现一种浅薄的感伤主义,即西方人所谓sentimentalism。这恰是上品言情文的大忌讳。 
  为初学写作者说法,说理文可缓作,言情文也可缓作,剩下来的只有叙事绘态两种。事与态都是摆在眼前的,极具体而有客观性,比较容易捉摸,好比习画写生,模特儿摆在面前,看着它一笔一笔地模拟,如果有一笔不像,还可以随看随改。紧抓住实事实物,决不致堕入空洞肤泛的恶习。叙事与绘态之中还是叙事最要紧。叙事其实就是绘动态,能绘动态就能绘静态。纯粹的静态文极易流于呆板,而且在事实上也极少见。事物不能很久地留在静态中,离静而动,即变为事,即成为叙事的对象。因此叙事文与绘态文极不易分,叙事文即于叙事中绘态,绘态文也必夹叙事才能生动。叙事文与绘态文做好了,其他各体文自可迎刃而解,因为严格地说,情与理还是心理方面的动作,还是可以认成,还是有它们的,所不同者它们比较偏于主观的,不如一般外在事态那样容易着笔。在外在事态上下过一番功夫,然后再以所得的娴熟的手腕去应付内在的事态(即情理),那就没有多大困难了。

作文与运思 

  作文章通常也叫做文章,在西文中作家一向称写家,作品叫做写品。写须用手,故会做文章的人在中文里有时叫做名手,会读而不会作的人说是眼高手低。这种语文的习惯颇值得想一想。到底文章是的还是的呢?创造文学的动作是用心还是用手呢? 
  这问题实在不像它现于浮面的那么肤浅。因近代一派最占势力的美学──克罗齐派──所争辩的焦点就在此。依他们看,文艺全是心灵的活动,创造就是表现也就是直觉。这就是说,心里想出一具体境界,情趣与意象交融,情趣就已表现于那意象,而这时刻作品也就算完全成就了。至于拿笔来把心里所已想好的作品写在纸上,那并非表现,那只是传达记录。表现(即创造)全在心里成就,记录则如把唱出的乐歌灌音到留声机片上去,全是物理的事实,与艺术无关。如我们把克罗齐派学说略加修正一下,承认在创造时,心里不仅想出可以表现情趣的意象而且也想出了描绘那意象的语言文字,这就是说,全部作品都有了腹稿,那么并非的一个看法大致是对的。
  我提出这问题和连带的一种美学观点,因为它与作文方法有密切的关系。普通语文习惯把看成,认为写是用手,也有一个原因。一般人作文往往不先将全部想好,拈一张稿纸,提笔就写,一直写将下去。他们在写一句之前,自然也得想一番,只是想一句写一句,想一段,写一段;上句未写成时,不知下句是什么,上段未写成时,不知下段是什么;到写得无可再写时,就自然终止。这种习惯养成时,不假思索而任笔写下去,写得不知所云,也是难免的事。文章不通,大半是这样来的。这种写法很普遍,学生们在国文课堂里作文,不用这个写法的似居少数。不但一般学生如此,就是有名的职业作家替报章杂志写连载的稿子,往往也是用这个急就的办法。这一期的稿子印出来了,下一期的稿子还在未定之天。有些作家甚至连写都不写,只坐在一个沙发上随想随念,一个书记或打字员在旁边听着,随听随录,录完一个段落了就送出发表。这样做成的作品,就整个轮廓看,总难免前后欠呼应,结构很零乱。近代英美长篇小说有许多是这样做成的,所以大半没有连串的故事,也没有完整的形式。作家们甚至把无形式”(formlessness)当作一个艺术的信条, 以为艺术原来就应该如此。这恐怕是艺术的一个厄运,有生命的东西都有一定完整的形式,首尾躯干不完全或是不匀称,那便成了一种怪物,而不是艺术。
  这是一个极端,另一个极端是把全部作品都在心里想好,写只是记录,象克罗齐派美学家所主张的。苏东坡记文与可画竹,说他先有成竹在胸,然后铺纸濡毫,一挥而就。成竹在胸于是成为腹稿的佳话。这种办法似乎是理想的,实际上很不易做到。我自己也尝试过,只有在极短的篇幅中,像做一首绝句或律诗,我还可以把全篇完全在心里想好;如篇幅长了那就很难。它有种种不方便。第一,我们的注意力和记忆力所能及的范围有一定的限度,把几千字甚至几万字的文章都一字一句地记在心里,同时注意到每字每句每段的线索关联,并且还要一直向前思索,纵假定是可能,这种繁重的工作对于心力也未免是一种不必要的损耗。其次,这也许是我个人的心理习惯,我想到一点意思,就必须把它写下来,否则那意思在心里只是游离不定。好比打仗,想出一个意思是夺取一块土地,把它写下来就像筑一座堡垒,可以把它守住,并且可以作进一步袭击的基础。第三,写自身是一个集中注意力的助力,既在写,心思就不易旁迁他涉。还不仅此,写成的字句往往可以成为思想的刺激剂,我有时本来已把一段话预先想好,可是把它写下来时,新的意思常源源而来,结果须把预定的一段话完全改过。普通所谓由文生情兴会淋漓,大半在这种时机发现。只有在这种时机,我们才容易写出好文章。 
  我个人所采用的是全用腹稿和全不用腹稿两极端的一种折中办法。在定了题目之后,我取一张纸条摆在面前,抱着那题目四方八面地想。想时全凭心理学家所谓自由联想,不拘大小,不问次序,想得一点意思,就用三五个字的小标题写在纸条上,如此一直想下去,一直记下去,到当时所能想到的意思都记下来了为止。这种寻思的工作做完了,我于是把杂乱无章的小标题看一眼,仔细加一番衡量,把无关重要的无须说的各点一齐丢开,把应该说的选择出来,再在其中理出一个线索和次第,另取一张纸条,顺这个线索和次第用小标题写成一个纲要。这纲要写好了,文章的轮廓已具。每小标题成为一段的总纲。于是我依次第逐段写下去。写一段之先,把那一段的话大致想好,写一句之先,也把那一句的话大致想好。这样写下去时,像上面所说的,有时有新意思涌现,我马上就修改。一段还没有写妥时,我决不把它暂时摆下,继续写下去。因此,我往往在半途废去了很多稿纸,但是一篇写完了,我无须再誊清,也无须大修改。这种折中的办法颇有好处,一则纲要先想好,文章就有层次,有条理,有轻重安排,总之,就有形式;二则每段不预先决定,任临时触机,写时可以有意到笔随之乐,文章也不至于过分板滞。许多画家作画,似亦采取这种办法。他们先画一个大轮廓,然后逐渐填枝补叶,显出色调线纹阴阳向背。预定轮廓之中,仍可有气韵生动。
  寻思是作文的第一步重要工作,思有思路,思路有畅通时也有蔽塞时。大约要思路畅通,须是精力弥满,脑筋清醒,再加上风日清和,窗明几净,临时没有外扰败兴,杂念萦怀。这时候静坐凝思,新意自会像泉水涌现,一新意酿成另一新意;如果辗转生发,写作便成为人生一件最大的乐事。一般兴会淋漓的文章大半都是如此做成。提笔作文时最好能选择这种境界,并且最好能制造这种境界。不过这是理想,有时这种境界不容易得到,有时虽然条件具备,文思仍然蔽塞。在蔽塞时,我们是否就应放下呢?抽象的理论姑且丢开,只就许多著名的作家的经验来看,苦思也有苦思的收获。唐人有吟成一个字,捻断数茎须的传说,李白讥诮杜甫说:借问近来太瘦生,总为从来作诗苦,李长吉的母亲说呕出心肝乃已。福楼拜有一封信札,写他著书的艰难说:我今天弄得头昏脑晕,灰心丧气。我做了四个钟头,没有做出一句来。今天整天没有写成一行,虽然涂去了一百行。这工作真难!艺术啊,你是什么恶魔?为什么要这样咀嚼我们的心血?但是他们的成就未始不从这种艰苦奋斗得来。元遗山与张仲杰论文诗说:文章出苦心,谁以苦心为?大作家看重苦心,于此可见。就我个人所能看得到的来说,苦心从不会白费的,思路太畅时,我们信笔直书,少控制,常易流于浮滑;苦思才能拨茧抽丝,鞭辟入里,处处从深一层着想,才能沉着委婉,此其一。苦思在当时或许无所得,但是在潜意识中它的工作仍在酝酿,到成熟时可以一旦豁然贯通,普通所谓灵感大半都先经苦思的准备,到了适当时机便突然涌现,此其二。难关可以打通,平路便可驰骋自如。苦思是打破难关的努力,经过一番苦思的训练之后,手腕便逐渐娴熟,思路便不易落平凡,纵遇极难驾驭的情境也可以手挥目送,行所无事,此其三。大抵文章的畅适境界有两种,有生来即畅适者,有经过艰苦经营而后畅适者。就已成功的作品看,好像都很平易,其实这中间分别很大,入手即平易者难免浮浅,由困难中获得平易者大半深刻耐人寻味,这是铅锡与百炼精钢的分别,也是袁简斋与陶渊明的分别。王介甫所说的看似寻常最奇倔,成如容易却艰辛,是文章的胜境。 
  作文运思有如抽丝,在一团乱丝中拣取一个丝头,要把它从错杂纠纷的关系中抽出,有时一抽即出,有时须绕弯穿孔解结,没有耐心就会使紊乱的更加紊乱。运思又如射箭,目前悬有鹄的,箭朝着鹄的发,有时一发即中,也有因为瞄准不正确,用力不适中,箭落在离鹄的很远的地方,习射者须不惜努力尝试,多发总有一中。
  这譬喻不但说明思路有畅通和艰涩的分别,还可说明一个意思的涌现,固然大半凭人力,也有时须碰机会。普通所谓灵感,虽然源于潜意识的酝酿,多少也含有机会的成分。大约文艺创作的起念不外两种。一种是本来无意要为文,适逢心中偶然有所感触,一种情境或思致,觉得值得写一写,于是就援笔把它写下来。另一种是预定题目,立意要做一篇文章,于是抱着那题目想,想成熟了然后把它写下。从前人写旧诗标题常用偶成赋得的字样,偶成者触兴而发,随时口占,赋得者定题分韵,拈得一字,就用它为韵做诗。我们可以借用这个术语,把文学作品分为偶成赋得两类。偶成的作品全凭作者自己高兴,逼他写作的只有情思需要表现的一个内心冲动,不假外力。赋得的作品大半起于外力的催促,或是要满足一种实用的需要,如宣传、应酬、求名谋利、练习技巧之类。按理说,只有偶成作品才符合纯文学的理想,但是在事实上现存的文学作品大半属于赋得的一类,细看任何大家的诗文集就可以知道。赋得类也自有好文章,不但应酬唱和诗有好的,就是策论、奏疏、墓志铭之类也未可一概抹杀。一般作家在练习写作时期常是做赋得的工作。赋得是一种训练,偶成是一种收获。一个作家如果没有经过赋得的阶段,偶成的机会不一定有,纵有也不会多。 
  赋得所训练的不仅是技巧,尤其是思想。一般人误信文学与科学不同,无须逻辑的思考。其实文学只有逻辑的思考固然不够,没有逻辑的思考却也决不行。诗人柯尔律治在他的《文学传记》里眷念一位无名的老师,因为从这老师的教诲,他才深深地了解极放纵的诗还是有它的逻辑。我常觉得,每一个大作家必同时是他自己的严厉的批评者。所谓批评就要根据逻辑的思想和文学的修养。一件作品如果有毛病──无论是在命意布局或是在造句用字──仔细穷究,病源都在思想。思想不清楚的人做出来的文章决不会清楚。思想的毛病除了精神失常以外,都起于懒惰,遇着应该分析时不仔细分析,应该斟酌时不仔细斟酌,只图模糊敷衍,囫囵吞枣混将过去。练习写作第一件要事就是克服这种心理的懒怠,随时彻底认真,一字不苟,肯朝深处想,肯向难处做。如果他养成了这种谨严的思想习惯,始终不懈,他决不会做不出好的文章。


 
 
    选择与安排 

  在作文运思时,最重要而且最艰苦的工作不在搜寻材料,而在有了材料之后,将它们加以选择与安排,这就等于说,给它们一个完整有生命的形式。材料只是生糙的钢铁,选择与安排才显出艺术的锤炼刻画。就生糙的材料说,世间可想到可说出的话,从前人在大体上都已经想过说过;然而后来人却不能因此就不去想不去说,因为每个人有他的特殊的生活情境与经验,所想所说的虽大体上仍是那样的话,而想与说的方式却各不相同。变迁了形式,就变迁了内容。所以他所想所说尽管在表面上是老生常谈,而实际上却可以是一种新鲜的作品,如果选择与安排给了它一个新的形式和新的生命的话。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在大体上和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表现同样的情致,而各有各的佳妙处,所以我们不能说后者对于前者是重复或是抄袭。莎士比亚写过夏洛克以后,许多作家接着写过同样典型的守财奴(莫里哀的阿尔巴贡和巴尔扎克的葛朗台是著例),也还是一样入情入理。材料尽管大致相同,每个作家有他的不同的选择与安排,这就是说,有他的独到的艺术手腕,所以仍可以有他的特殊的艺术成就。
  最好的文章,像英国小说家斯威夫特所说的,须用最好的字句在最好的层次。找最好的字句要靠选择,找最好的层次要靠安排。其实这两桩工作在人生各方面都很重要,立身处世到处都用得着,一切成功和失败的枢纽都在此。在战争中我常注意用兵,觉得它和作文的诀窍完全相同。善将兵的人都知道兵在精不在多。精兵一人可以抵得许多人用,疲癃残疾的和没有训练、没有纪律的兵愈多愈不易调动,反而成为累赘或障碍。一篇文章中每一个意思或字句就是一个兵,你在调用之前,须加一番检阅,不能作战的,须一律淘汰,只留下精锐,让他们各站各的岗位,各发挥各的效能。排定岗位就是摆阵势,在文章上叫做布局。在调兵布阵时,步、骑、炮、工、辎须有联络照顾,将、校、尉、士、卒须按部就班,全战线的中坚与侧翼,前锋与后备,尤须有条不紊。虽是精锐,如果摆布不周密,纪律不严明,那也就成为乌合之众,打不来胜仗。文章的布局也就是一种阵势,每一段就是一个队伍,摆在最得力的地位才可以发生最大的效用。
  文章的通病不外两种:不知选择和不知安排。第一步是选择。斯蒂文森说:文学是剪裁的艺术。剪裁就是选择的消极方面。有选择就必有排弃,有割爱。在兴酣采烈时,我们往往觉得自己所想到的意思样样都好,尤其是费过苦心得来的,要把它一笔勾销,似未免可惜。所以割爱是大难事,它需要客观的冷静,尤其需要谨严的自我批评。不知选择大半由于思想的懒惰和虚荣心所生的错觉。遇到一个题目来,不肯朝深一层想,只浮光掠影地凑合一些实在是肤浅陈腐而自以为新奇的意思,就把它们和盘托出。我常看大学生的论文,把一个题目所有的话都一五一十地说出来,每一点都约略提及,可是没有一点说得透彻,甚至前后重复或自相矛盾。如果有几个人同做一个题目,说的话和那话说出来的形式都大半彼此相同,看起来只觉得天下老鸦一般黑。这种文章如何能说服读者或感动读者?这里我们可以再就用兵打比譬,用兵致胜的要诀在占领要塞,击破主力。要塞既下,主力既破,其余一切就望风披靡,不攻自下。古人所以有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的说法。如果虚耗兵力于无战略性的地点,等到自己的实力消耗尽了,敌人的要塞和主力还屹然未动,那还能希望打什么胜仗?做文章不能切中要害,错误正与此相同。在艺术和在自然一样,最有效的方式常是最经济的方式,浪费不仅是亏损而且也是伤害。与其用有限的力量于十件事上而不能把任何一件事做得好,不如以同样的力量集中在一件事上,把它做得斩钉截铁。做文章也是如此。世间没有说得完的话,你想把它说完,只见得你愚蠢;你没有理由可说人人都说的话,除非你比旁人说得好,而这却不是把所有的话都说完所能办到的。每篇文章必有一个主旨,你须把着重点完全摆在这主旨上,在这上面鞭辟入里,烘染尽致,使你所写的事理情态成一个世界,突出于其他一切世界之上,像浮雕突出于石面一样。读者看到,马上就可以得到一个强有力的印象,不由得他不受说服和感动。这就是选择,这就是攻坚破锐。
  我们最好拿戏剧小说来说明选择的道理。戏剧和小说都描写人和事。人和事的错综关系向来极繁复,一个人和许多人有因缘,一件事和许多事有联络,如果把这些关系辗转追溯下去,可以推演到无穷。一部戏剧或小说只在这无穷的人事关系中割出一个片段来,使它成为一个独立自足的世界,许多在其他方面虽有关系而在所写的一方面无大关系的事事物物,都须斩断撇开。我们在谈劫生辰纲的梁山泊好汉,生辰纲所要送到的那个豪贵场合也许值得描写,而我们却不能去管。谁不想知道哈姆雷特在威登堡的留学生活,但是我们现在只谈他的家庭悲剧,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都不许我们搬到威登堡去看一看。再就划定的小范围来说,一部小说或戏剧须取一个主要角色或主要故事做中心,其余的人物故事穿插,须能烘托这主角的性格或理清这主要故事的线索,适可而止,多插一个人或一件事就显得臃肿繁芜。再就一个角色或一个故事的细节来说,那是数不尽的,你必须有选择,而选择某一个细节,必须有典型性,选了它其余无数细节就都可不言而喻。悭吝人到处悭吝,吴敬梓在《儒林外史》里写严监生,只挑选他临死时看见油灯里有两茎灯芯不闭眼一事。《红楼梦》对于妙玉着笔墨最少,而她那既冷僻而又不忘情的心理却令我们一见不忘。刘姥姥吃过的茶杯她叫人掷去,却将自己用的绿玉斗斟茶给宝玉;宝玉做寿,众姊妹闹得欢天喜地,她一人枯坐参禅,却暗地递一张粉红笺的贺帖。寥寥数笔,把一个性格,一种情境,写得活灵活现。在这些地方多加玩索,我们就可悟出选择的道理。
  选择之外,第二件要事就是安排,就是摆阵势。兵家有所谓常山蛇阵,它的特点是击首则尾应,击尾则首应,击腹则首尾俱应。亚里士多德在《诗学》里论戏剧结构说它要完整,于是替完整一词下了一个貌似平凡而实则精深的定义:我所谓完整是指一件事物有头,有中段,有尾。头无须有任何事物在前面笼盖着,而后面却必须有事物承接着。中段要前面既有事物笼盖着,后面又有事物承接着。尾须有事物在前面笼盖着,却不须有事物在后面承接着。这与常山蛇阵的定义其实是一样。用近代语言来说,一个艺术品必须为完整的有机体,必须是一件有生命的东西。有生命的东西第一须有头有尾有中段,第二是头尾和中段各在必然的地位,第三是有一股生气贯注于全体,某一部分受影响,其余各部分不能麻木不仁。一个好的阵形应如此,一篇好的文章布局也应如此。一段话如果丢去仍于全文无害,那段话就是赘疣;一段话如果搬动位置仍于全文无害,那篇文章的布局就欠斟酌。布局愈松懈,文章的活力就愈薄弱。 
  从前中国文人讲文章义法,常把布局当作呆板的形式来谈,例如全篇局势须有起承转合,脉络须有起伏呼应,声调须有抑扬顿挫,命意须有正反侧,如作字画,有阴阳向背。这些话固然也有它们的道理,不过它们是由分析作品得来的,离开作品而空谈义法,就不免等于纸上谈兵。我们想懂得布局的诀窍,最好是自己分析完美的作品;同时,自己在写作时,多费苦心衡量斟酌。最好的分析材料是西方戏剧杰作,因为它们的结构通常都极严密。习作戏剧也是学布局的最好方法,因为戏剧须把动作表现于有限时间与有限空间之中,如果起伏呼应不紧凑,就不能集中观众的兴趣和产生紧张的情绪。我国史部要籍如《左传》、《史记》之类在布局上大半也特别讲究,值得细心体会。一篇完美的作品,如果细细分析,在结构上必具备下面的两个要件:
  第一是层次清楚。文学像德国学者莱辛所说的,因为用在时间上承续的词语为媒介,是沿着一条线绵延下去。如果同时有许多事态线索,我们不能把它们同时摆在一个平面上,如同图画上许多事物平列并存;我们必须把它们在时间上分先后,说完一点,再接着说另一点,如此生发下去。这许多要说的话,谁说在先,谁说在后,须有一个层次。层次清楚,才有上文所说的头尾和中段。文章起头最难,因为起头是选定出发点,以后层出不穷的意思都由这出发点顺次生发出来,如幼芽生发出根干枝叶。文章只有生发,才能成为完整的有机体。所谓生发,是上文意思生发下文意思,上文有所生发,下文才有所承接。文章的不通有多种,最厉害的是上气不接下气,上段上句的意思没有交代清楚就搁起,下段下句的意思没有伏根就突然出现。顺着意思的自然生发脉络必有衔接,不致有脱节断气的毛病,而且意思可以融贯,不致有前后矛盾的毛病。打自己耳光,是文章最大的弱点。章实斋在韩退之《送孟东野序》里挑出过一个很好的例。上文说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下文接着说伊尹鸣商,周公鸣周,伊尹、周公并非不得其平。这是自相矛盾,下文意思不是从上文意思很逻辑地生发出来。意思互相生发,就能互相呼应,也就能以类相聚,不相杂乱。杂乱有两种:一是应该在前一段说的话遗漏着不说,到后来一段不很相称的地方勉强插进去;一是在上文已说过的话,到下文再重复说一遍。这些毛病的根由都在思想疏懈。思想如果谨严,条理自然缜密。
  第二是轻重分明。文章不仅要分层次,尤其要分轻重。轻重犹如图画的阴阳光影,一则可以避免单调,起抑扬顿挫之致;二则轻重相形,重者愈显得重,可以产生较强烈的效果。一部戏剧或小说的人物和故事如果不分宾主,群龙无首,必定显得零乱芜杂。一篇说理文如果有五六层意思都平铺并重,它一定平淡无力,不能说服读者。艺术的特征是完整,完与整是相因的,整一才能完美。在许多意思并存时,想产生整一的印象,它们必须轻重分明。文章无论长短,一篇须有一篇的主旨,一段须有一段的主旨。主旨是纲,由主旨生发出来的意思是目。纲必须能领目,目必须附丽于纲,尊卑就序,然后全体自能整一。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一篇文章的主旨应有这种气象,众星也要分大小远近。主旨是着重点,有如照像投影的焦点,其余所有意思都附在周围,渐远渐淡。在文章中显出轻重通常不外两种办法:第一是在层次上显出。同是一个意思,摆的地位不同,所生的效果也就不同,不过我们不能指定某一地位是天然的着重点。起头有时可以成为着重点,因为它笼盖全篇,对读者可以生先入为主的效果;收尾通常不能不着重,虎头蛇尾是文章的大忌讳,作家往往一层深一层地掘下去,不断地引起读者的好奇心,使他不能不读到终了,到终了主旨才见分晓,故事才告结束,谜语才露谜底。中段承上启下,也可以成为着重点,戏剧的顶点大半落在中段,可以为证。一个地方能否成为着重点,全看作者渲染烘托的技巧如何,我们不能定出法则,但是可以从分析名著(尤其是叙事文)中探得几分消息。其次轻重可以在篇幅分量上显出。就普遍情形说,意思重要,篇幅应占多;意思不重要,篇幅应占少。这不仅是为着题旨醒豁,也是要在比例匀称上现出一点波澜节奏,如同图画上的阴阳。轻重倒置在任何艺术作品中都是毛病。不过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名手立论或叙事,往往在四面渲染烘托,到了主旨所在,有如画龙点睛,反而轻描淡写地掠过去,不多着笔墨。
  从上面的话看来,我们可以知道文章有一定的理,没有一定的法。所以我们只略谈原理,不像一般文法修辞书籍,在义法上多加剖析。大匠能诲人以规矩,不能使人巧。知道文章作法,不一定就做出好文章。艺术的基本原则是寓变化于整齐,整齐易说,变化则全靠心灵的妙运,这是所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了。

 咬文嚼字 

  郭沫若先生的剧本里婵娟骂宋玉说:你是没有骨气的文人!上演时他自己在台下听,嫌这话不够味,想在没有骨气的下面加无耻的三个字。一位演员提醒他把改为你这没有骨气的文人!就够味了。他觉得这字改得很恰当。他研究这两种语法的强弱不同,你是什么只是单纯的叙述语,没有更多的意义,有时或许竟会不是你这什么便是坚决的判断,而且附带语省略去了。根据这种见解,他把另一文里你有革命家的风度一句话改为你这革命家的风度(参见《文学创作》第四期郭沫若《札记四则》)。 
  这是炼字的好例,我们不妨借此把炼字的道理研究一番。那位演员把改为,确实改得好,不过郭先生如果记得《水浒》,就会明白一般民众骂人,都用你这什么式的语法。石秀骂梁中书说:你这与奴才做奴才的奴才!杨雄醉骂潘巧云说:你这贱人!你这淫妇!你这你这大虫口里流涎!你这你这……”一口气就骂了六个你这。看这些实例,你这什么倒不仅是坚决的判断,而是带有极端憎恶的惊叹语,表现着强烈的情感。你是什么便只是不带情感的判断,纵有情感也不能在文字本身上见出。不过它也不一定就是单纯的叙述语,没有更多的含义。《红楼梦》里茗烟骂金荣说:你是个好小子,出来动一动你茗大爷!这里你是含有假定语气,也带你不是一点讥刺的意味。如果改成你这好小子!神情就完全不对了。从此可知你这式语法并非在任何情形之下都比你是式语法来得更有力。其次,郭先生援例把你有革命家的风度改为你这革命家的风度,似乎改得并不很妥。一、你这式语法大半表示深恶痛疾,在赞美时便不适宜。二、在逻辑上是连接词(copula),相当于等号;的性质完全不同。在你有革命家的风度一句中风度是动词的宾词;在你这革命家的风度风度便变成主词,和你(的)平行根本不成一句话。
  这番话不免啰嗦,但是我们原在咬文嚼字,非这样锱铢必较不可。咬文嚼字有时是一个坏习惯,所以这个成语的含义通常不很好。但是在文学,无论阅读或写作,我们必须有一字不肯放松的谨严。文学借文字表现思想情感;文字上面有含糊,就显得思想还没有透彻,情感还没有凝炼。咬文嚼字,在表面上像只是斟酌文字的分量,在实际上就是调整思想和情感。从来没有一句话换一个说法而意味仍完全不变。例如《史记》李广射虎一段:李广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镞,视之,石也。因更复射,终不能入石矣。这本是一段好文章,王若虚在《史记辨惑》里说它凡多三石字,当改为:以为虎而射之,没镞,既知其为石,因更复射,终不能入。或改为:尝见草中有虎,射之,没镞。视之,石也。在表面上改的似乎简洁些,却实在远不如原文,见草中石,以为虎并非见草中有虎。原文视之,石也有发现错误而惊讶的意味。改为既知其为石便失去这意味。原文终不能复入石矣有失望而放弃得很斩截的意味,改为终不能入便觉索然无味。这种分别稍有文字敏感的人细心玩索一番,自会明白。 
  一般人根本不了解文字和思想情感的密切关系,以为更改一两个字不过是要文字顺畅些或是漂亮些。其实更动了文字,就同时更动了思想情感,内容和形式是相随而变的。姑举一个人人皆知的实例。韩愈在月夜里听见贾岛吟诗,有鸟宿池边树,僧推月下门两句,劝他把字改为字。这段文字因缘古今传为美谈,于今人要把咬文嚼字的意思说得好听一点,都说推敲。古今人也都赞赏字比字下得好,其实这不仅是文字上的分别,同时也是意境上的分别。固然显得鲁莽一点,但是它表示孤僧步月归寺,门原来是他自己掩的,于今他。他须自掩自推,足见寺里只有他孤零零的一个和尚。在这冷寂的场合,他有兴致出来步月,兴尽而返,独往独来,自在无碍。他也自有一副胸襟气度。就显得他拘礼些,也就显得寺里有人应门。他仿佛是乘月夜访友,他自己不甘寂寞,那寺里如果不是热闹场合,至少也有一些温暖的人情。比较起来,的空气没有的那么冷寂。就上句鸟宿池边树看来,似乎比要调和些。可以无声,就不免剥啄有声,惊起了宿鸟,打破了岑寂,也似乎频添了搅扰。所以我很怀疑韩愈的修改是否真如古今所称赏的那么妥当。究竟哪一种意境是贾岛当时在心里玩索而要表现的,只有他自己知道。如果他想到而下字,或是想到而下字,我认为那是不可能的事。所以问题不在字和字哪一个比较恰当,而在哪一种境界是他当时所要说的而且与全诗调和的。在文字上推敲,骨子里实在是在思想情感上推敲。 
  无论是阅读或是写作,字的难处在意义的确定与控制。字有直指的意义,有联想的意义。比如说,它的直指的意义见过燃烧体冒烟的人都会明白,只是它的联想的意义迷离不易捉摸,它可以联想到燃烧弹,鸦片烟榻,庙里焚香,一川烟水杨柳万条烟烟光凝而暮山紫蓝田日暖玉生烟”……种种境界。直指的意义载在字典,有如月轮,明显而确实;联想的意义是文字在历史过程上所累积的种种关系,有如轮外圆晕,晕外霞光,其浓淡大小随人随时随地而各各不同,变化莫测。科学的文字愈限于直指的意义就愈精确,文学的文字有时却必须顾到联想的意义,尤其是在诗方面。直指的意义易用,联想的意义却难用,因为前者是固定的,后者是游离的;前者偏于类型,后者偏于个性。既是游离的,个别的,它就不易控制,而且它可以使意蕴丰富,也可以使意思含糊甚至于支离。比如说苏东坡的《惠山烹小龙团》诗里三四两句独携天上小团月,来试人间第二泉天上小团月是由小龙团茶联想起来的,如果你不知道这个关联,原文就简直不通;如果你不了解明月照着泉水和清茶泡在泉水里那一点共同的清沁肺腑的意味,也就失去原文的妙处。这两句诗的妙处就在不即不离若隐若现之中。它比用惠山泉水泡小龙团茶一句话来得较丰富,也来得较含混有蕴藉。难处就在于含混中显得丰富。由独携小龙团,来试惠山泉变成独携天上小团月,来试人间第二泉,这是点铁成金。文学之所以为文学就在这一点生发上面。 
  这是一个善用联想意义的例子。联想意义也最易误用而生流弊。联想起于习惯,习惯老是欢喜走熟路。熟路抵抗力最低,引诱性最大,一人走过,人人就都跟着走,愈走就愈平滑俗滥,没有一点新奇的意味。字被人用得太滥,也是如此。从前做诗文的人都依靠《文料触机》、《幼学琼林》、《事类统编》之类书籍,要找词藻典故,都到那里去乞灵。美人都是柳腰桃面王嫱、西施,才子都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谈风景必是春花秋月,叙离别不外柳岸灞桥;做买卖都有端木遗风,到现在用铅字排印书籍还是付梓杀青。像这样例子举不胜举。它们是从前人所谓套语,我们所谓滥调。一件事物发生时立即使你联想到一些套语滥调,而你也就安于套语滥调,毫不斟酌地使用它们,并且自鸣得意。这就是近代文艺心理学家所说的套板反应stockresponse)。一个人的心理习惯如果老是倾向于套板反应,他就根本与文艺无缘,因为就作者说,套板反应和创造的动机是仇敌;就读者说,它引不起新鲜而真切的情趣。一个作者在用字用词上离不掉套板反应,在运思布局上面,甚至于在整个人生态度方面也就难免如此。不过习惯力量的深广非我们意料所及。沿着习惯去做,总比新创较省力,人生来有惰性,常使我们不知不觉地一滑就滑到套板反应里去。你如果随便在报章杂志或是尺牍宣言里面挑一段文章来分析,你就会发现那里面的思想情感和语言大半都由套板反应起来的。韩愈谈他自己做古文,惟陈言之务去。这是一句最紧要的教训。语言跟着思想情感走,你不肯用俗滥的语言,自然也就不肯用俗滥的思想情感,你遇事就会朝深一层去想,你的文章也就真正是出来的,不致落入下乘。 
  以上只是随便举几个实例,说明咬文嚼字的道理。例子举不尽,道理也说不完。我希望读者从这粗枝大叶的讨论中,可以领略运用文字所应有的谨严精神。本着这个精神,他随处留心玩索,无论是阅读或写作,就会逐渐养成创作和欣赏都必需的好习惯。他不能懒,不能粗心,不能受一时兴会所生的幻觉迷惑而轻易自满。文学是艰苦的事,只有刻苦自勉,推陈翻新,时时求思想情感与语文的精炼与吻合,他才会逐渐达到艺术的完美。

  散文的声音节奏 

  咬文嚼字应从意义和声音两方面着眼。上篇我们只谈推敲字义,没有提到声音。声音与意义本不能强分,有时意义在声音上见出还比在习惯的联想上见出更微妙,所以有人认为讲究声音是行文的最重要的功夫。我们把这问题特别另作专篇来讨论,也就因为这个缘故。我们把诗除外,因为诗要讲音律,是人人都知道的,而且从前人在这方面已经说过很多的话。至于散文的声音节奏在西方虽有语音学专家研究,在我国还很少有人注意。一般人谈话写文章(尤其是写语体文),都咕咕喽喽地滚将下去,管他什么声音节奏!
  从前人做古文,对声音节奏却也讲究。朱子说:韩退之、苏明允作文,敝一生之精力,皆从古人声响处学。韩退之自己也说:气盛则言之短长,声之高下,皆宜。清朝桐城派文家学古文,特重朗诵,用意就在揣摩声音节奏。刘海峰谈文,说:学者求神气而得之音节,求音节而得之字句,思过半矣。姚姬传甚至谓:文章之精妙不出字句声色之间,舍此便无可窥寻。此外古人推重声音的话还很多,引不胜引。 
  声音对于古文的重要可以从几个实例中看出。 
  范文正公作《严先生祠堂记》,收尾四句歌是: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德,山高水长。他的朋友李太伯看见,就告诉他:公此文一出名世,只一字未妥。他问何字,李太伯说:先生之德不如改先生之风。他听了很高兴,就依着改了。字与字在意义上固然不同,最重要的分别还在声音上面。字仄声音哑,没有字那么沉重响亮。 
  相传欧阳公作《画锦堂记》已经把稿子交给来求的人,而那人回去已经走得很远了,猛然想到开头两句仕宦至将相,锦衣归故乡,应加上两个字,改为仕宦而至将相,锦衣而归故乡,立刻就派人骑快马去追赶,好把那两个字加上。我们如果把原句和改句朗诵来比较看,就会明白这两个字关系确实重大。原句气局促,改句便很舒畅;原句意直率,改句便有抑扬顿挫。从这个实例看,我们也可以知道音与义不能强分,更动了声音就连带地更动了意义。仕宦而至将相仕宦至将相意思多了一个转折,要深一层。 
  古文难于用虚字,最重要的虚字不外承转词(加上字字),肯否助词(如视之,石也字),以及惊叹疑问词(如独吾君也乎哉?句尾三虚字)几大类。普通说话声音所表现的神情也就在承转、肯否、惊叹、疑问等地方见出,所以古文讲究声音,特别在虚字上做功夫。《孔子家语》往往抄袭《檀弓》而省略虚字,神情便比原文差得远。例如仲子亦犹行古之道也(《檀弓》)比仲子亦犹行古人之道(《孔子家语》),予恶夫涕之无从也(《檀弓》)比予恶夫涕而无以将之(《孔子家语》),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檀弓》)比夫子为之隐佯不闻以过之(《孔子家语》),风味都较隽永。柳子厚《钴姆潭记》收尾于于以见天之高,气之迥,孰使予乐居夷而忘故土者,非兹潭也欤?如果省去两个字为天高气迥,省去字为非兹潭欤?风味也就不如原文。 
  古文讲究声音,原不完全在虚字上面,但虚字最为紧要。此外段落的起伏开合,句的长短,字的平仄,文的骈散,都与声音有关。这须拿整篇文章来分析,才说得明白,不是本文篇幅所许可的。从前文学批评家常用气势神韵骨力姿态等词,看来好像有些弄玄虚,其实他们所指的只是种种不同的声音节奏,声音节奏在科学文里可不深究,在文学文里却是一个最主要的成分,因为文学须表现情趣,而情趣就大半要靠声音节奏来表现,犹如在说话时,情感表现于文字意义的少,表现于语言腔调的多,是一个道理。从前人研究古文,特别着重朗读。姚姬传说:大抵学古文者必要放声疾读,又缓读,只久之自悟。若但能默看,即终身作外行也。读有读的道理,就是从字句中抓住声音节奏,从声音节奏中抓住作者的情趣、气势神韵。自己作文,也要常拿来读读,才见出声音是否响亮,节奏是否流畅。 
  领悟文字的声音节奏,是一件极有趣的事。普通人以为这要耳朵灵敏,因为声音要用耳朵听才生感觉。就我个人的经验来说,耳朵固然要紧,但是还不如周身筋肉。我读音调铿锵、节奏流畅的文章,周身筋肉仿佛作同样有节奏的运动;紧张,或是舒缓,都产生出极愉快的感觉。如果音调节奏上有毛病,我的周身筋肉都感觉局促不安,好像听厨子刮锅烟似的。我自己在作文时,如果碰上兴会,筋肉方面也仿佛在奏乐,在跑马,在荡舟,想停也停不住。如果意兴不佳,思路枯涩,这种内在的筋肉节奏就不存在,尽管费力写,写出来的文章总是吱咯吱咯的,像没有调好的弦子。我因此深信声音节奏对于文章是第一件要事。
  我们放弃了古文来做语体文,是否还应该讲声音节奏呢?维护古文的人认为语体文没有音调,不能拉着嗓子读,于是就认为这是语体文的一个罪状。做语体文的人往往回答说:文章原来只是让人看的,不是让人唱的,根本就用不着什么音调。我看这两方面的话都不很妥当。既然是文章,无论古今中外,都离不掉声音节奏。古文和语体文的不同,不在声音节奏的有无,而在声音节奏形式化的程度大小。古文的声音节奏多少是偏于形式的,你读任何文章,大致都可以拖着差不多的调子。古文能够拉着嗓子读,原因也就在它总有个形式化的典型,犹如歌有乐谱,固然每篇好文章于根据这个典型以外还自有个性。语体文的声音节奏就是日常语言的,自然流露,不主故常。我们不能拉着嗓子读语体文,正如我们不能拉着嗓子谈话一样。但是语体文必须念着顺口,像谈话一样,可以在长短、轻重、缓急上面显出情感思想的变化和生展。古文好比京戏,语体文好比话剧。它们的分别是理想与写实,形式化与自然流露的分别。如果讲究得好,我相信语体文比古文的声音节奏应该更生动,更有味。
  不拘形式,纯任自然,这是语体文声音节奏的特别优点。因此,古文的声音节奏容易分析,语体文的声音节奏却不易分析。刘海峰所说的无一定之律,而有一定之妙,用在语体文比用在古文上面还更恰当。我因为要举例说明语体文的声音节奏,拿《红楼梦》和《儒林外史》来分析,又拿老舍、朱自清、沈从文几位文字写得比较好的作家来分析,我没有发现旁的诀窍,除掉自然干净浏朗几个优点以外。比如说《红楼梦》二十八回宝玉向黛玉说心事:
  当初姑娘来了,那不是我陪着顽笑!凭我心爱的,姑娘要,就拿去;我爱吃的,听见姑娘也爱吃,连忙的收拾的干干净净,收着;等着姑娘到来,一桌子吃饭,一床儿上睡觉。丫头们想不到的,我怕姑娘生气,我替丫头们想到。我心里想着:姊妹们从小儿长大,亲也罢,热也罢,和气到了底,才见的比别人好。如今谁承望姑娘人大心大,不把我放在眼睛里!…… 
  这只是随便挑出的,你把全段念着看,看它多么顺口,多么能表情,一点不做作,一点不拖沓。如果你会念,你会发现它里面也有很好的声音节奏。它有骈散交错,长短相间,起伏顿挫种种道理在里面,虽然这些都是出于自然,没有很显著的痕迹。
  我也分析过一些写得不很好的语体文,发现文章既写得不好,声音节奏也就不响亮流畅。它的基本原因当然在作者的思路不清楚,情趣没有洗练得好,以及驾驭文字的能力薄弱。单从表面看,语体文的声音节奏有毛病,大致不外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文白杂糅,像下面随意在流行的文学刊物上抄来的两段:
  摆夷的垄山多半是在接近村寨的地方,并且是树林荫翳,备极森严。其中荒冢累累,更增凄凉的成分。这种垄山恐怕就是古代公有墓园的遗风。故祭垄除崇拜创造宇宙的神灵外,还有崇拜祖先的动机。…… 
  他的丑相依然露在外面,欺哄得过的无非其同类不求认识人格之人而已。然进一步言之,同类人亦不能欺哄,因同类人了解同类人尤其清楚。不过,有一点可得救的,即他们不求自反自省,所以对人亦不曾,且亦不求分析其最后之人格,此所以他们能自欺兼以欺人…… 
  这些文章既登在刊物上,当然不能算是最坏的例子,可是念起来也就很别扭。我们不能像读古文一样拖起调子来哼,又不能用说话或演戏的腔调来说。第一例用了几句不大新鲜的文言,又加上两个作文言文用法的字,显得非驴非马,和上下文不调和。第二例除掉杂用文言文的用字法以外,在虚字上面特别不留心。你看:无非……而已…………不过…………所以…………且亦……此所以……兼以……”一条线索多么纠缠不清!语体文的字和词不够丰富,须在文言文里借用,这是无可反对的。语体文本来有的字和词丢着不用,去找文言文的代替字,那何不索性做文言文?最不调和的是在语体文中杂用文言文所特有的语句组织,使读者不知是哼好还是念好。比如说,然进一步言之,同类人亦不能欺哄,因同类人了解同类人尤其清楚一段话,如果写成纯粹的语体文,就应该是:但是进一步来说,同类人也难得欺哄,因为同类人了解同类人更加清楚。这样地,我们说起来才顺口,才有自然的节奏。
  其次,没有锤炼得好的欧化文在音调节奏上也往往很糟,像下面的例子: 
  当然这不是说不要想象,而且极需要想象给作品以生动的色彩。但是想象不是幻想而是有事实,或经验作根据。表现可能的事实,这依然对现象忠实,或者更忠实些。我们不求抓住片段的死的事实,而求表现真理。因为真理的生命和常存,那作品也就永远是活的。…… 
  春来了,花草的生命充分表现在那嫩绿的枝叶和迷乱的红云般花枝,人的青春也有那可爱的玉般肢体和那苹果似的双颊呈现…… 
  作者很卖气力,我们可以想象得到;但是这样生硬而笨重的句子里面究竟含有什么深奥的道理?第一例像是一段生吞活剥的翻译,思路不清楚,上下不衔接,(例如第一句而且接什么?可能的事实成什么话?作者究竟辩护想象,还是主张对现象忠实,还是赞扬真理?)音调节奏更说不上。第二例模仿西文堆砌形容词,把一句话(本来根本不成话,那双颊是人的还是青春的?)拖得冗长,念起来真是佶屈聱牙。从这个实例看,我们可以明白思路和节奏的密切关系,思想错乱,节奏就一定错乱;至于表面上欧化的痕迹还是次要的原因。适宜程度的欧化是理应提倡的,但是本国语文的特性也应当顾到。用外国文语句构造法来运用中文,用不得当,就像用外国话腔调说中国话一样滑稽可笑。
  我在这里只是随意举例说明声音节奏上的毛病,对所引用的作者并非要作恶意的批评,还请他们原谅。语体文还在试验时期,错误人人都难免。我们既爱护语体文,就应努力使它在声音节奏上比较完美些,多给读者一些愉快,少给责难者一些口实。这事要说是难固然是难,要说是容易也实在容易。先把思想情感洗练好,下笔时你就当作你是在谈话,让思想情感源源涌现,力求自然。你在向许多人说话,要说服他们,感动他们,当然不能像普通谈话那样无剪裁,无伦次。你须把话说得干净些,响亮些,有时要斩截些,有时要委婉些。照这样办,你的文章在声音节奏上就不会有毛病。旁人读你的文章,就不但能明白你的意思,而且听得见你的声音,看得见你的笑貌。如闻其语,如见其人。你于是成为读者的谈心的朋友,你的话对于他也就亲切有味。

文学与语文(上):内容、形式与表现 

  从前我看文学作品,摄引注意力的是一般人所说的内容。如果它所写的思想或情境本身引人入胜,我便觉得它好,根本不很注意到它的语言文字如何。反正语文是过河的桥,过了河,桥的好坏就可不用管了。近年来我的习惯几已完全改过。一篇文学作品到了手,我第一步就留心它的语文。如果它在这方面有毛病,我对它的情感就冷淡了好些。我并非要求美丽的词藻,存心装饰的文章甚至使我嫌恶;我所要求的是语文的精确妥帖,心里所要说的与手里所写出来的完全一致,不含糊,也不夸张,最适当的字句安排在最适当的位置。那一句话只有那一个说法,稍加增减更动,便不是那么一回事。语文做到这个地步,我对作者便有绝对的信心。从我自己的经验和对于文学作品的观察看来,这种精确妥帖的语文颇不是易事,它需要尖锐的敏感,极端的谨严和极艰苦的挣扎。一般人通常只是得过且过,到大致不差时便不再苛求。他们不了解在文艺方面,差之毫厘往往谬以千里。文艺的功用原在表现,如果写出来的和心里所想说的不一致,那就无异于说谎,失去了表现的意义。一个作家如果不在语文精确妥帖上苛求,他不是根本不了解文学,就是缺乏艺术的良心,肯对他自己不忠实。像我们在下文须详细分析的,语文和思想是息息相关的。一个作家在语文方面既可以苟且敷衍,他对于思想情感的洗炼安排也就一定苟且敷衍。处处都苟且敷衍,他的作品如何能完美?这是我侧重语文的一个看法。
  我得到这么一个看法,并不是完全拿科学头脑来看文学,硬要文学和数学一样,二加二必等于四。我细心体会阅读和写作的经验,觉得文学上的讲究大体是语文上的讲究,而语文的最大德性是精确妥帖。文学与数学不同的,依我看来,只有两点:一是心里所想的不同,数学是抽象的理,文学是具体的情境;一是语文的效果不同,数学直述,一字只有一字的意义,不能旁生枝节,文学暗示,一字可以有无穷的含蓄[]。穷到究竟,这还是因为所想的不同,理有固定的线索,情境是可变化可伸缩的。至于运用语文需要精确妥帖,使所说的恰是所想说的,文学与数学并无二致。
  人人都承认文学的功用在表现,不过究竟什么叫做表现,用这名词的人大半不深加考究。依一般的看法,表现是以形式表现内容。这话原来不错,但是什么是内容,什么是形式,又是一个纠纷的问题。中国旧有意内言外意在言先的说法。照这样看,以表现就是内容,就是形式。表现就是拿在外在后的来翻译在内在先的。有些人纵然不以为言就是形式,也至少认为形式是属于言的。许多文学理论上的误解都由此生,我们须把它加以谨严的分析。 
  是情感思想的合称。情感是生理的反应在意识上所生的感觉,自身迷离恍惚,不易捉摸。文艺表现情感,不能空洞地言悲言喜,再加上一些惊叹号,它必须描绘情感所由生的具体情境,比如哈姆雷特的悲哀、徬徨和冲突,在莎翁名剧中是借一些可表演于舞台的言动笑貌表现出来的。这就是说,情感必须化为思想,才可以表现得出。这里所谓思想有两种方式。一种运用抽象的概念,一种运用具体的意象。比如说我打狗一个思想内容,我们可以用三个字所指的意义连串起来想,也可以用我的身体形象打的动作姿态狗被打时的形象连成一幅图画或一幕戏景来想。前者是概念的思想,后者是意象的思想,就是想像。两种都离不开的活动。文艺在大体上用具体情境(所想的象)表现情感,所以是情感饱和的思想。 
  在未有语文时,原始人类也许很少有抽象的概念,须全用具体的意象去想,几乎一切思想都是想像。这是最生动的想法,也是最笨拙的想法。你试用这种想法想一想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或是左据函谷、二崤之阻,表以太华、终南之山,右界褒斜、陇首之险,带以洪河、泾、渭之川,其中有许多事物动静,你如何能在一霎时想像遍?运用语文是思想的捷径,一个简短的符号如三百太华之类可以代替很笨重的实事实物。既有了语文,我们就逐渐避繁趋简,概念的思想就逐渐代替意象的思想,甚至不易成意象而有意义的事物如百年陇首之类仍可以为思想对象。到了现在,语文和它所代表的事物已发生了根深蒂固的联系,想到实物树,马上就联想起它的名谓字。在一般人的思想活动中,语文和实事实物常夹杂在一起,时而由实事实物跳到语文,时而由语文跳到实事实物。概念与形象交互织成思想的内容。因为心理习惯不同,有人侧重用实事实物去想,有人侧重用语文去想,但是绝对只用一种对象去想的人大概不会有。
  语文与思想密切相关,还可以另用一些心理的事实来证明。普通说思想用脑,这话实在不很精确。思想须用全身,各种器官在思想时都在活动。你可以猜出一个人在用思想,甚至猜出他在想什么,因为从动作姿态上可以得到一些线索。有些人用思想时,必须身体取某种姿态,作某种活动,如叉腿[]、抖腿、摇头、定睛、皱眉之类,你如果勉强停止或更动他的活动姿态,就会打断他的思路。在周身中,语言器官的活动对于思想尤为重要。婴儿想到什么就须说什么,成人在自言自语时就是在用思想。有些人看书必须口里念着才行,不念就看不下去。就是闷着想,语言器官仍是在活动。默想三百,喉舌就须作说三百两字的动作,虽然这动作的显著程度随人而异。所以行为派心理学家说:思想是无声的语言,语言也就是有声的思想。单从文化演进的过程来看,思想的丰富和语文的丰富常成正比。一般动物思想不如人类,野蛮人思想不如文明人,关键都在语文的有无或贫富。人类文化的进步可以说是字典的逐渐扩大。一个民族的思想类型也往往取决于语文的特性。中国的哲学文学和西方的不同,在我看,有大半由于语文的性质不同。我们所常想的(例如有些伦理观念)西方人根本不想;西方人所常想的(例如有些玄学观念)我们也根本不想,原因就在甲方有那一套语文而乙方没有。所以无论是哲学或文学,由甲国语文翻译到乙国语文,都很难得准确。我们固然很难说,思想和语文究竟谁是因谁是果,但是思想有时决定语言,语言也有时决定思想,这大概不成问题。
  从这些事实看,思想是心理活动,它所借以活动的是事物形象和语文(即意象和概念),离开事物形象和语文,思想无所凭借,便无从进行。在为思想所凭借时,语文便夹在思想里,便是的一部分,是在内的,与的其余部分同时进行的。所以我们不能把语文看成在外在后的形式,用来表现在内在先的特别叫做内容的思想。意内言外意在言先的说法绝对不能成立。
  流俗的表现说大概不外起于两种误解。第一是把写下来的(或说出来的)语文当作在外的,以为思想原无语文,到写或说时,才去另找语文,找得的语文便是思想的表现。其实在写或说之前,所要写要说的已在心中成就,所成就者是连带语文的思想,不是空洞游离的思想。比如我写下一句话,这一句话的意义连同语文组织都已在心中想好,才下笔写。写不过是记录,犹如将声音灌到留声机片,不能算是艺术的创作,更不能算是替已成的思想安一个形式。
  第二个误解是起于语文有时确须费力寻求,我们常感觉到心里有话说不出,偶然有一阵感触,觉得大有诗意,或是生平有一段经验,仿佛是小说的好材料,只是没有本领把它写成作品。这好像是证明语文是思想以后的事。其实这是幻觉。所谓有话说不出说不出因为它根本未成为话,根本没有想清楚。你看一部文学作品,尽管个个字你都熟悉,可是你做不到那样。举一个短例来说: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哪一个字你不认识,你没有用过?可是你也许终身做不成这么一首好诗。这可以证明你所缺乏的并不是语文,而是运用语文的思想。你根本没有想,或是没有能力想,在你心中飘忽来去的还是一些未成形的混乱的意象和概念,你的虚荣心使你相信它们是诗意或是一部未写的小说。你必须努力使这些模糊的意象和概念确定化和具体化,所谓确定化和具体化就是语文化诗意才能成诗。[]像是小说材料的东西才能成小说。心里所能想到的原不定全有语文,但是文学须从有限见无限,只能用可以凝定于语文的情感思想来暗示其余。文学的思想不在起飘忽迷离的幻想,而在使情感思想凝定于语言。在这凝定中实质与形式同时成就。
  我们写作时还另有一种现象,就是心里似有一个意思,须费力搜索才可找得适当的字句,或是已得到的一个字句还嫌不甚恰当,须费力修改,这也似足证明意在言先。其实在寻求字句时,我们并非寻求无意义的字句;字句既有意义,则所寻求的不单是字句而同时是它的意义。寻字句和寻意义是一个完整的心理活动,统名之为思想,其中并无内外先后的分别。比如说王介甫的春风又绿江南岸一句诗中的绿字原来由诸字辗转改过来的。这几个不同的动词代表不同的意境,王介甫要把等字改成绿字,是嫌等字的意境不如绿字的意境,并非本来想到绿字的意境而下一字,后来发现它不恰当,于是再换上一个绿字。在他的心中绿的意境和绿字同时生发,并非先想到绿的意境而后另找一个绿字来表现它。 
  语文既与思想同时成就,以语文表现思想的说法既不精确,然则内容形式表现之类名词在文艺上究竟有无意义呢? 
  要明白这问题,我们须进一步分析思想的性质。在文艺创作时,由起念到完成,思想常在生展的过程中,生展的方向是由浅而深,由粗而细,由模糊而明确,由混乱而秩序,这就是说,由无形式到有形式,或是由不完美的形式到完美的形式。起念时常是一阵飘忽的情感,一个条理不甚分明的思想,或是一幅未加剪裁安排的情境。这就是作者所要表现的,它是作品的胚胎,生糙的内容。他从这个起点出发去思想,内容跟着形式,意念跟着语文,时常在变动,在伸展。在未完成时,思想常是一种动态,一种倾向,一种摸索。它好比照相调配距离和度数,逐渐使所要照的人物形象投在最适合的焦点上。这种工作自然要靠技巧。老手一摆就摆在最适合的距离和角度上,初学有时须再三移动,再三尝试,才调配得好。文艺所要调配的距离角度同时是内容与形式,思想与语文,并非先把思想调配停当,再费一番手续去调配语文。一切调配妥帖了,内容与形式就已同时成就,内容就已在形式中表现出来。谈文艺的内容形式,必须以已完成的作品为凭。在未完成之前,内容和形式都可以几经变更;完成的内容和形式大半与最初所想的出入很大。在完成的作品中,内容如人体,形式如人形,无体不成形,无形不成体,内容与形式不能分开,犹如体与形不能分开。形式未成就时,内容也就没有完全成就;内容完全成就,就等于说,它有了形式;也就等于说,它被表现了。所谓表现就是艺术的完成;所谓内容就是作品里面所说的话;所谓形式就是那话说出来的方式。这里所谓指作者心中想着要说的,是思想情感语文的化合体,先在心中成就,然后用笔记录下来。
  作品无论好坏,都有一个形式,通常所谓无形式formlessness)还是一种形式。坏作品的形式好比残废人的形貌,丑恶不全;好作品的形式好比健全人,体格生得齐全匀称,精神饱满。批评作品的形式只有一个很简单的标准,就是看它是否为完整的有机体。有机体的特征有两个:一是亚理斯多德所说的有头有尾有中段,一是全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互相联络照应,变更任何一部分,其余都必同时受牵动。
  这标准直接应用到语文,间接应用到思想。我们读者不能直接看到在作者心中活动的思想,只能间接从他写下来的语文窥透他的思想。这写下来的语文可以为凭,因为这原来就是作者所凭借以思想的,和他写作时整个心灵活动打成一片。思想是实体,语文是投影。语文有了完整的形式,思想决不会零落错乱;语文精妙,思想也决不会粗陋。明白这一点,就明白文学上的讲究何以大体是语文上的讲究,也就明白许多流行的关于内容与形式的辩论——例如形式重要抑内容重要”“形式决定内容,抑内容决定形式之类——大半缺乏哲理的根据。 
  附注 这问题在我脑中已盘旋了十几年,我在《诗论》里有一章讨论过它,那一章曾经换过两次稿。近来对这问题再加思索,觉得前几年所见的还不十分妥当,这篇所陈述的也只能代表我目前的看法。我觉得语文与思想的关系不很容易确定,但是在未把它确定以前,许多文学理论上的问题都无从解决。我很愿虚心思索和我不同的意见。

  文学与语文(中):体裁与风格 

  每一个开化民族的语文到了它的现阶段,都曾经过很悠久的历史。它常在生长、变化和新陈代谢;它是一个活的东西,随着一个民族的精神生活而生发无穷。那个民族的精神生活衰竭了,它也就随之衰竭。这种语文发展的发动和支配固然大半靠全民族在历史过程中所拿出来的力量,但是关键仍在那民族中的文学作家。他们是与语文打交涉最多最密切者,也是运用语文最谨严而又最富于创造性者。他们在写成一部有价值的作品时,不仅替文艺国库里添上一件瑰宝,也替当时语文的生展打开了一条新路,决定了一个新动向。所以研究一国语文的演变史,如果丢开文学作品的例证,就无法进行。
  不过文学作家所能拿来运用的是当时公认的流行的语文,这就是说,他的工具是旁人已经替他造就的,无论它对他合适不合适,他都须用它,他不能凭空地替自己铸造一个崭新的工具。他的使命是创造,而天造地设的局面逼得他要接受传统,要因袭。他须抓住一个已定的起点去前进。这个原则固然适用于他的整个精神生活,在语文方面他尤其感觉得迫切。语文的已成之局固然可以给他很多的方便,他可以在遗产里予取予求,俯拾即是;但是也可以给他很多的不方便,常使他感觉困难。最显著的是固有的语文不够应付新的需要。人类一切活动,自物质的设施、社会的组织以至于心智的运用,都逐渐由粗趋精,由简趋繁。在每一时代写作者都感觉到语文的守旧性,世界变了,而语文还没有迎头赶上;要语文跟着变,还要他来出力。他须把旧字送到铅炉里熔解,他须铸造新字,尤其重要的是他须发明新的排字法。但是最大的困难还不在此。流行的语文像流行的货币,磨得精光,捏得污烂,有时须贬值,有时甚至不能兑现。文学作家须凭借这人人公用的东西,来运用他个人在特殊情境的思想。他稍不当心,就会中了引诱,落到陈腐滥调的陷阱里去,他的语文连同他的思想都停滞到人人所能达到的境界,他所要表现的那特殊情境没有到手就溜走。古今中外的作家能从这种陷阱中爬起来的并不多,爬起来的人才真正是创造者,开辟风气者。从开辟风气者人数寥寥看,我们可以知道语文的创造大非易事。它需要极艰苦的努力,取精光烂污的语文加以一番揉捏洗练,给它一种新形样,新生命,新价值,使它变为自己的可适应特殊情境的工具。文学的创造是思想(抽象的连同具体的)的创造,也就是语文的创造。
  语文有普通性,有个别性。普通性来自沿袭传统,个别性起于作者的创造。一个作品的语文有普通性,才能博得读者的了解;有个别性,才能见得作者在艺术上的成就。这原则不但适用于用字造句,还可以适用于体裁与风格。严格地说,每一个作品所要表现的是特殊的,它的语言形式也必是特殊的,否则它就没有存在的理由。一个人云亦云的作品就各方面说,都是精力的浪费。所以每一个名副其实的文学作品必有一个特殊的形式,犹如世间没有两个人模样完全相同。所谓形式只有这一个意义经得起哲理的分析--就是一篇完成的作品的与内容不能分开的特殊形式。这形式就是作品的生命的自然流露,水到渠成,不由外铄。
  不过一般人谈形式,往往把它看作传统的类型,例如骈文散文戏剧小说书疏墓志铭之类也被称为形式。其实这是法国人所谓genres,英国人所谓kinds,只宜称为种类体裁。文学史家和批评家常欢喜采自然科学的方法,将文学作品分类,并且在每类中找出一些共同原则来,想把它们定为规律。这种工作没有多大价值,美学家克罗齐已再三详辩过。它没有谨严的逻辑性,例如诗分叙事、状物、抒情等,实际上叙事诗有状物抒情的,抒情诗也有叙事状物的。我们只看《文选》、《古文辞类纂》、《经史百家杂钞》之类选本对于文章的分类,互不相同,而且都很勉强,就可以知道把文学作品摆进鸽子笼里去,不是一件合理的事。同属一类型的作品有时差别很大,我们很难找出共同原则来,求其适合一切事例。《红楼梦》、《水浒传》也叫做小说,却与西方一般小说不同;《西厢记》、《燕子笺》也叫做戏剧,却也与西方一般戏剧不同。无论你拿着《红楼梦》的标准看《包法利夫人》,或是拿《罗米欧与朱丽叶》的标准看《西厢记》,你都是扣盘扪烛,认不清太阳。不但如此,你能拿看《红楼梦》的标准看《水浒传》?或是拿《哈姆雷特》的标准看《浮士德》?每一篇成功的作品都有一个内在的标准,也就都自成一类。它采用流行的类型,犹如它采用流行的语言;但是那类型须有新生命,也犹如语言的普通性之外须有个别性。
  体裁或种类只是一个空壳。它有历史的渊源,例如戏剧起于宗教仪式的表演,逐渐生展,遂奠定一种文学体裁。作家一方面因为有些已成的范作可模仿,一方面也因为听众容易接受他们所熟悉的类型,于是就利用它来作创作的媒介。旧瓶装新酒自是一种方便,不过我们不能根据瓶来评定酒,更不能武断地说某种酒只有某种瓶可装。我从前也主张过某种体裁只宜于某种内容,反串就违背自然。后来我仔细比较同一体裁的许多作品,发现体裁虽同,内容可以千差万别。我们试想想诗中五律七律,词中任何一个调子,在从前经过几多人用过,表现过几多不同的情调,就可以知道体裁与内容并无必然的关系。批评家常责备韩昌黎以做文章的方法去做诗,苏东坡以做诗的方法去做词,说这不是本色当行。这就是过于信任体裁和它的规律。每一个大作家沿用旧体裁,对于它都多少加以变化甚至于破坏。他用迎合风气的方法来改变风气。莎士比亚和易卜生对于戏剧,可以为例。我相信莎士比亚如果生在现代欧洲也许写小说,生在唐代中国也许和李白、杜甫一样写五七言诗。体裁至多像服装一样,服装虽可以供人公用,却可以随时随地变更样式;至于每个作品的形式则如人的容貌,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
  每一篇作品有它的与内容不能分开的形式,每一个作者在他的许多作品中,也有与他的个性不能分开的共同特性,这就是风格。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的风味各不相同,但是拿他来比较和他同时的悲剧作家,这四大悲剧却有一种共同的特性,是在当时作品中找不着的。这是他的独到的风格。一般修辞学家往往以风格为修辞的结果,专从语文技巧上来分析风格,这种工作本也有它的效用,但是也容易使人迷失风格的真正源泉。历史上许多伟大作者成就了独到的风格,往往并不很关心到风格问题;而特别在修辞技巧上勾心斗角的作者却不一定能成就独到的风格。风格像花草的香味和色泽,自然而然地放射出来。它是生气的洋溢,精灵的焕发,不但不能从旁人抄袭得来,并且不能完全受意志的支配。古今讨论风格的话甚多,只有法国自然科学家布丰所说的最简单而中肯:风格即人格。一个作者的人格决定了他的思想情感的动向,也就决定了他的文学的风格。弥尔顿说得好:谁想做一个诗人,他必须自己是一首真正的诗。”“言为心声,要看如何,须先看如何,从前人所以有和顺积中,英华外发的话。司空图的《诗品》是中国批评文中最精妙的,他所要描绘的是诗品(诗的风格),而他实际所描绘的大半是人品。人格与风格的密切关联证实了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文学不能脱离人生而独立。我们要想在文学上有成就,从源头做起必须修养品格。我们并非希望文学作家都变成道学家,我们所着重的是他必须有丰富的精神生活。有生气然后有生气的洋溢。
  抓住了这个基本原则,其他关于风格的争辩全属枝节问题。历来讨论风格者都着重字的选择与安排。斯威夫特(Swift)说:风格是用适当的字在适当的地位theuse of proper words in proper places)。柯尔律治(Coleridge)论诗,说它是最好的字在最好的次第thebest words in their best order)。福楼拜(Flaubert)是近代最讲究风格的作家,也是在正确的字lejuste mot)上做功夫。他以为一句话只有一个最恰当的说法,一个字的更动就可以影响全局,所以常不惜花几个钟头去找一个恰当的字,或是斟酌一个逗点的位置。这些都是有经验的作家,他们都特别看重选字排字的重要,当然有一番大道至理。在我们看,他们在表面上重视用字的推敲,在骨子里仍是重视思想的谨严。唯有谨严,思想情感才能正确地凝定于语文,人格才能正确地流露于风格。
  作家第一件应当心的是对于他自己的忠实。一句话恰好表现了他自己的思想情感,照理他就应该感觉满意。不过通常作家的顾虑,不仅在一句话是否恰好表现了他自己,同时也在它是否能说服或感动读者。因此,语文有两重功用:一是表现,一是感动。理想的文学作品是它的语文有了表现力就有了感动力,不在表现之外另求所谓效果effect)。不过这究竟是理想,满作家自己意的作品往往不尽能满读者意。在这种时候,缺陷有时在作品本身,也有时在读者的欣赏力。如果它在读者的欣赏力,它可以借教育弥补。一个作家最难的事往往不在创造作品,而在创造欣赏那种作品的趣味。这就是所谓开风气之先。如果缺陷在作品本身,根本的救济仍在思想情感的深厚化,而不在语文的铺张炫耀。但是平庸的作家往往不懂得这简单的道理,以为文学只是雕章琢句就可以了事,于是修辞学成为一种专门学问,而文学与雄辩混为一谈。从文学史看,文学到了专在修辞家所谓词藻上显雕虫小技时,往往也就到了它的颓废时期。文学与雄辩的分别,穆勒(JSMill)说得最好:雄辩是使人听见(heard),诗是无意中被人听见的(overheard)。当言说非自身就是目的而是达到一种目的之手段时……当情感的表现带着有意要在旁人心上产生一个印象时,那就不复是诗而变为雄辩了。穆勒虽专指诗,其实凡是纯文学都与诗一理。雄辩意在炫耀,文学须发于真心,心里有那样的话非那样说出不可,一炫耀就是装点门面,出空头支票。所以诗人魏尔兰(Verlaine)在《论诗》的诗里大声疾呼:抓住雄辩,扭断它的颈项!” 
  一个作家有一个作家的风格,一时代或一学派也带有它的特殊风格。在欧洲,古典的浪漫的写实的是几种重要的不同的作风;在中国,文则六朝与唐宋,诗则选体与唐,唐与宋,词则花间与北宋,北宋与南宋,各有各的特殊风味。这种分别固然有一部分是实在的,它的根源在脾胃和眼光的不同;但是也有一部分是由文学史家和批评家夸张出来的,真正完美的文学都必合于一些基本的条件,纯粹是古典的或纯粹是浪漫的作家往往不是第一流作家。一种风格流行到相当时期以后,有时容易由呆板而僵硬腐朽,穷则必变,于是一个反动跟着来,另一种风格代起。但是过些时候,这种新风格又变成旧的,引起另一个反动,有时打开另一新径,也有时回转到曾经一度放弃的旧径,这种趣味的旋转是文学演进的自然现象。但是虚心静气的读者和作者当不为一时风气所囿,知道每一种风气中都可以有好作品,承认它们的不同,但是不必强分优劣。
  这个原则可以应用到关于风格的另一些区别。中国批评家常欢喜谈阳刚与阴柔、浓丽与清淡、朴直与委婉、艰深与平易之类分别,而且各阿其所好,喜清淡就骂浓丽,喜浓丽就瞧不起清淡。西方批评家也有同样的脾气。这些分别有时起于作者的个性,是苏东坡那样的人,就会持铜琶铁板,唱大江东去;是柳耆卿那样的人,就会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也有时起于所写情境的分别,王摩诘写田园山林之乐固然清淡,写宫殿的排场还是很浓丽。这都是自然而然,不假做作的。如果与作者个性相称,与题材内容相称,各种不同的风格都可以有好文章。最忌讳的是情思枯涩而要装浓丽,情思平庸而要显得艰深,性格偏于阴柔而要张牙露爪地卖弄阳刚。说来说去,还是回到我们对于表现的基本主张,思想必须与语文同一,人格必须与风格同一。这就是《易经》所说的修辞立其诚。 

  文学与语文(下):文言、白话与欧化 

  摆在我面前的是一本新出版的刊物,里面劈头一篇就是一位大学中文系主任的《中国文学系之精神》的文章。他郑重申明本系之精神,力矫流俗,以古为则。他很痛心疾首地骂无识之徒,倡导白话,竞煽小调,共赏伧言,谓合自然,呼为天籁;同时又骂诡异之徒,轻议旧业,谓为陈腐,以西体为提倡,创造为号召。他反对白话的理由是语言之与文学本有区分,俗曲之与雅奏岂能并论!……文学自有艺术之高下,岂村童野老之所能工?且自然与白话有殊,古典非故实之谓。……自然须自艰苦中来,非白话之能期,而古典为经世之必需,尤非可以邪说抹杀;至于西体不应提倡,是因为:文学有语言文字之殊,文法声韵之异,是有国别,岂可强同?……文字创造乃自然之演进,必以旧业为基,岂可斩绝历史,刮灭前言,而以异邦异物,强相改易?
  这篇文章很可以代表许多维护国学者对于近年来白话运动和欧化运动的反响。我认识的朋友中持这种有古为则的态度的人颇不少,而且他们不尽是老年人,我知道上面所引的文章的作者比我较年轻,因为我和他曾有一面之雅。我很明白他们这一批人的立场,也很同情他们的诚恳;可是我碰巧站在无识之徒诡异之徒一边,对于他们的见地不能心悦诚服。一般人似以为新旧之争已成过去,不肯再提这老问题,上引一文可以证明它并未完全过去。本来事实胜于雄辩,无论站在旧的或新的一边,最有力的武器是作品;到最后哪一派能产生最有生命的作品,哪一派就会胜利。不过不正确的思想和理论也可以迷惑视听,用人工的歪曲阻碍自然的进展;所以关于新旧之争,在思想与理论上多加检讨,还是有益的。
  这问题还与我们所讨论的文学与语文的关系密切相关。它是目前最切实际的一个问题。在讨论它以前,我须向以古为则者申明,我从识字到现在,四十年不间断地在读旧书,从前也做过十几年的古文,我爱护中国旧诗文的热忱也许不在他们之下,可是我也常在读新文学作品,做过二十年左右的白话文;我的职业是教外国文,天天都注意到中文和西文的同异。我也经过骂无识之徒诡异之徒那么一个阶段,现在觉得无识诡异的不是旁人而是当年的自己。事非经过不知难,我希望登泰山而小天下的诸公多登一些高峰,然后再作高低大小的比较。成见、固执和意气永远是真理的仇敌。
  先说文言与白话。文学自有艺术之高下,谁也不否认,不过艺术之高下以用文言与用白话做标准来定,似大有问题。无论用哪一种语文作媒介,是文学作品就得要符合文学的基本条件:有话说,说得好。这两层都需要思想的锐敏与谨严,都颇不是易事,用文言或用白话都不能天生地减去思想上的困难。思想的工作做到家,文言文可以做得好,白话文也还可以做得好。自然须从艰苦中来,白话文作者也是如此想;非白话之能期,这句话就不像从艰苦中来的。文言文所能有的毛病,白话文都能有;白话文所能有的毛病,文言也在所不免。肤浅、俗滥、空洞、晦涩、流滑,都不是哪一方面的专利品。如果说文言文比白话文简洁,我大致可承认;但这也看作者的能力,白话文也还是可以简洁。比如说,上文所引的以西体为提倡一句话,用白话来说,提倡西体就很够,用不着……以西体为提倡读起来像很顺口,但是想起来似不如以古为则那样合逻辑。文言有时可以掩盖文章的毛病,这是一个眼前的例证。如果不为篇幅所限,这种例证我可以举得很多。
  从语文的观点看,文言文与白话的分别也只是比较的而不是绝对的。活的语文常在生长,常在部分地新陈代谢。在任何一个时期,每一种活的语文必有一部分是新生的,也必有一部分是旧有的。如果全是旧有的,它就已到了衰死期;如果全是新生的,它与过去语文就脱了节,彼此了不相干。我们中国语文虽然变得很慢,却也还是活的,生长的,继续一贯的。这就是说,白话也还是从文言变来的,文言与白话并非两种截然不同的语文。不但许氏《说文》里面的字有许多到现在还在口头流传,就是《论语》、《孟子》、《左传》、《史记》一类古典的字句组织法也还有许多是白话所常用的。我们如果硬要把文言奉为天尊,白话看成大逆不道,那就无异于替母亲立贞节牌坊,斥她的儿子为私生子,不让他上家谱。
  白话的定义容易下,它就是现在人在口头说的语文;文言的定义却不易下,如果它指古语,指哪一时代的古语呢?所谓用文言作文只有三个可能的意义。一是专用过去某一时代的语文,学周秦人说话,或是学两汉人说话。这是古文家们所提倡的。这种办法没有很充足的理由,从前似已有人反对过,并不限于现在无识之徒。而事实上这也未必真正可以办到。比如先秦诸子在同时代写文章,所用的语文却往往彼此相差很远。我们以哪一家为标准呢?第二种办法是杂会过去各时代的语文,任意选字,任意采用字句组织法。比如在同一篇文章里,这句学《论语》,那句学《楚辞》,另一句学《史记》,另一句又学归震川;只要是字,无论它流行于哪一个时代,都一律采用。多数文言文作者口里尽管只说周秦两汉,实际上都是用这个一炉而治之的办法。这种办法的长处在丰富,短处在驳杂芜乱,就在讲古文义法的人们看来,也未必是正路。第三种办法是用浅近文言。所谓浅近文言是当代人易于了解的文言,一方面冷僻古字不用,奇奥的古语组织法不用;一方面也避免太俚俗的字和太俚俗的口语组织法。以往无心执古而自成大家的作者大半走这条路,我想孟子、左丘明、司马迁、王充、陶潜、白居易、欧阳修、王安石、苏轼一班人都是显著的代表。看这些人的作品,我们可以看出两点:第一,他们的语文跟着时代变迁,不悬某一代古文做标准,泥古不化;第二,他们的原则与白话文的原则大致相近,就是要求语文有亲切生动的表现力与平易近人的传达力,作者写起来畅快,读者读起来也畅快。
  好的白话文比起似六朝而非六朝,似唐宋而非唐宋的文言文,好处就在这两点。第一,就作者自己说,语文与思想,语文与实际生活经验,都有密切的关联。在实际生活中,他遇着不开心的事,地叹一口气,心里想着这声叹息还是想着,传达这情感于语文时也还是写,这多么直截了当!你本想着,而偏经一道翻译手续,把它写成呜呼甚至于於戏,这又何苦来?古人在用呜呼於戏时,还是和我们现在用一样叹气,古人可以用呜呼於戏,我们何以一定不可以用?这还是小事,最要紧的是现时名谓字与拿来代替的古代名谓字所指的常不完全相同。东南大学只是东南大学,你要叫它南廱;行政专员只是行政专员,你要叫他太守刺史。这不但不自然,而且也不忠实。以古为则者似没有理会修辞立其诚一句古训。 
  其次就读者说,流行的语文对于他比较亲切,你说呜呼,他很冷淡地抽象地想这两字的意义;你说,这声音马上就钻进他的耳朵,钻进他的心窝,使他联想起自己在说时的那种神情。读白话文,他仿佛与作者有对谈之乐,彼此毫无隔阂;读文言文,尤其读现代人的文言文,他总不免像看演旧戏,须把自己在想像中搬到另一种世界里去,与现实世界隔着一层。还不仅此,读文言文须先有长时期的辛苦训练,才能彻底了解。这种训练原来是有益的,不过我们不能希望一般读者都有。一般读者知道东南大学是东南大学,不知道所谓南廱,并没有多大妨碍;你偏要他因为不知道南廱就不知道东南大学,以为非如此不足以挽救颓风,这就未免执古不化了。 
  做白话文是一件事,读古典另是一件事。现在一班以古为则者以为既提倡白话文就必须废弃古典,这其实是过虑。就逻辑说,这两件事中间并无必然关系。就事实说,做白话文的人们谈古典的还是很多,施耐庵、曹雪芹、吴敬梓们没有读过古典?朱元晦、王阳明一班语录的作者没有读过古典?就西方各国来说,每一个时代的作者都只用当时流行的语文,可是没有一个很重要的作者不研究前代的名著。原因很简单,他们要利用前人在数千百年中所逐渐积蓄的经验,要承继历史的遗产。文学与语文都有长久的历史,前人已得的成就是后人前进的出发点。后人对于前人的传统不是因袭,就是改革。无论是因袭或是改革,都必须对于传统有正确的了解。我们尽管做白话文,仍须认清文言文的传统,知道它的优点和弱点,才知道哪些地方可因袭,哪些地方可改革。现代语文是由过去语文蜕化出来,所以了解文言文对于运用白话还是有极大的帮助。丢开技巧不说,单说字汇。拿文盲和读书人比较,读书人的字汇无疑地较为丰富。在文盲听起来莫知所云的,在读书人却是寻常口语。超出于文盲所有的那部分字汇当然从书本上得来的。各国语文都常有古字复活的现象。这复活往往由文章逐渐蔓延到口语。在今日中国,复活古字尤其紧要,因为通常口语字汇过于贫乏,把一部分用得着的古字复活起来,一方面可以增加白话文的表现力,一方面也可以使文言与白话的距离变小,文章读起来不太难,通常说话也不太粗俗不精确。单就扩充字汇来说,研究文言文的古典,确是写作家应有的准备。我们只略取现在人写的较好的白话文来作一个分析,就知道古字复活正在大量地进行,也就知道白话文仍然可以承继一部分文言文的遗产,历史的赓续性并不致因为放弃文言就被打断。
  以古为则者看不起白话文,以为它天生是下贱的,和乡下佬说的话一样粗俗,他们以为用文言才能。这种误解一般起于他们的固执,不肯虚心研究白话文;一半也起于初期提倡白话文者的作文如说话这句带有语病的口号。我们尽管用白话,作文并不完全如说话。说话时信口开河,思想和语文都比较粗疏;写作时有斟酌的时间,思想和语文都比较缜密。在这两方面可以见出。头一点是用字,说话用的字比较有限,作文用的字比较丰富。无论在哪一国,没有人要翻字典去谈话,可是作文和读文却有时要翻字典。作文思想谨慎些,所以用字也比较谨慎些。一篇寻常对话,如果照实记录下来,必定有很多不精确的字。其次是语句组织。通常谈话不必句句讲文法,句句注意到声音节奏,反正临时对方可以勉强懂得就够了。至于作文,我们对于文法及声调不能不随时留意。所以写的语文writtenlanguage)和说的语文spoken language)在各国都不能完全一致。写的语文不一定就是文言,例如现在西方作家尽管研究但丁、乔叟、蒙田、莎士比亚诸古代作者,写作时并不用这些作者所用的语文(可以说是西方的文言),这一点是拥护古文者所忽略的。至于雅俗并不在文之古今,《诗经》、《楚辞》在当时大体是白话,想来在当时也还可以算得,何以现在人用白话写诗文,就一定要呢?依我想,只能作艺术的或精美纯正的解,这并不在字本身的漂亮,而在它与情感思想的吻合。如果把看成涂脂敷粉,假装门面,那就根本没有了解文艺。我颇有一点疑心许多固执把白话看成不雅文坛耆宿对于文艺的趣味并不很高。 
  我们承认白话在目前还不是一个尽美尽善的工具,它还须加以扩充和精练。这只有两个方法,一是上文所说的接受用得着的文言文遗产,一是欧化。提起欧化,以古为则者听到,怕比听到白话还更痛心疾首。其实管你高兴不高兴,白话文久已在接受欧化,和它久已在接受文言文的遗产,同是铁一般的事实。这事实有它的存在理由,是自然演变所必经过的,决不会被你泼妇骂街似的骂它鄙薄夸诞诡异悖谬,就可以把它压倒的。关于欧化问题可说的话甚多,我姑且提出几点来,供虚心人衡量思索。
  第一,语文和思想不能分开。思想的方式和内容变迁,语文就必跟着变迁,除非你绝对拒绝西方学术,要不然,你无法不酌量接受西方语文的特殊组织。你不能用先秦诸子的语文去康德或怀特海的思想,自然也就不能用那种语文去表现他们的思想。如果你用很道地的中国语文翻译他们的著作,你的译文读起来愈是好中文,很可能就愈不忠实。这道理佛经的翻译大师都知道,所以他们宁可冒诡异大不韪,尽量让中文印度化,不愿失去佛经原来的意义与风味。西文有根底的人们都知道林琴南翻译的小说尽管是古道照颜的中文,所得到的仅是粗枝大叶,原文的微妙处都不复存在。这虽然只是说翻译,也可以适用于写作。我们既然接受西方的哲学和文学,能不在上面体验玩索?能不采同样的思想方式去想出自己的哲学系统?能不采同样的看人生世相的眼光去创造自己的文学作品?如果这些都不是分外的事,我们必定有意或无意地使我们的语文多少受些欧化。
  第二,文化交流是交通畅达的自然结果。人类心灵活动所遵循的理本来不能有很大的差别,《易经》所以有东圣西圣心同理同的名言。但是因为有地理上的阻隔,每个民族各囿于一个区域发展它的文化;又因为历史和自然环境的关系,每个文化倾向某方面发展,具有它所特有的个性,逐渐与其他文化不同。不同的文化如果不相接触,自然不能互相影响;如果相接触,则模仿出于人类的天性,彼此截长补短往往是不期然而然的。就人类全体说,这种文化交流是值得提倡的,它可以除去各民族都难免的偏蔽,逐渐促成文化上的大同。一个民族接受其他民族的文化犹如吸收滋养料,可以使自己的文化更加丰富。这里我们大可不必听短见的狭义的国家主义作祟。相观而善之谓摩,这是我们先圣对于个人交友的看法,它也可以推广到整个民族。见贤思齐原来不是一件羞耻,我不了解文坛耆宿何以必定把接受欧化当作一件奇耻大辱。单就文学与语文来说,欧洲各国从有文学史以来,就互相影响。最显著的是英文,于今英文所保留的盎格鲁撒克逊的成分极少,大部分都是从希腊、拉丁、北欧语和法文来的。从十四世纪起,英国文学和语文几乎没有一时不受法国的影响。因为英文肯虚心采纳外来的成分,它才变成了世界上一种最丰富的语文。为什么我们就觉得欧化是腾笑友邦,毒虐国家呢?难道我们忘记以往翻译佛典的那一大宗公案?如是我闻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当知,阿难,诸如来身即是法身日镜相远,非和非合,不应火光,无从自有以积聚义故,说名为蕴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这些语句的组织,如果稍加分析,都是由欧化来的(因为印度文仍属印度欧罗巴系)。何以古人接受欧化可成经典,我们主张接受欧化,就是大逆不道?
  所谓欧化,当然不仅指语文,体裁和技巧也应当包含在内。有了《佛本行赞》和《唐三藏游西域记》那样长篇传记并游记的模范,我想不出理由我们一定要学司马迁和柳宗元。元曲固然有它的优点,要在近代舞台上演,写莎士比亚、易卜生、契诃夫那种样式的剧本,似也未见得就损失尊严。我们不必从西方小说的观点去轻视《水浒传》或《红楼梦》,但是现代中国作家采用西方技巧所写的小说似也有相当的成绩。此外,说理的文章如果能采用柏拉图《对话集》那样深入浅出,亲切有趣的方式,或是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那样有系统有条理的方式,似也不一定就要比论说语录体逊色。我颇怀疑刘彦和如果不精通佛理,能否写出那样颇有科学系统组织的《文心雕龙》。对于这些问题我不敢武断,我希望文坛耆宿不必持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把它们加一番虚心检讨。 
  第三,中国语文的优点很多,我们不必否认,但是拿欧洲语文来仔细比较,它有不少的弱点,我们似亦毋庸讳言。举几个最显著的来说。动词自身不能表示时间性,虽然有之类副词可用,普通人写作却不常拿来用,所以要明白动作的时间先后次第,我们常须依文义猜测。文法本由习惯形成,在语文是文法,在思想就是逻辑。我们多数人的思想都缺乏谨严的逻辑,所以用语文很少注意文法的习惯,一句话有时没有主词,有时没有主要动词。主动词和被动词有时在形式上可以无分别。最重要的是关系代名词和关系连续词的缺乏,因此写复合句颇不容易,西文所有的紧凑的有机组织和伸缩自如的节奏在中文中颇难做到。我们很少用插句的习惯,在一句话之中有一个次要的意思临时生发,或是须保留某一个条件,或是许作一个轻淡的旁敲侧击,我们很不容易顺着思想的自然程序与轻重分寸把它摆进那一句话里;要把它说出,只好另来一句。这个欠缺使语文减少弹性和浓淡阴影。只知道中文而不知道西文的人们自然不会感觉到这些欠缺不方便,知道西文而没有做翻译工作的人或许也不感觉到它们的严重,但是忠实的翻译者都会明白我说这番话的甘苦。各国语文习惯本各不相同,我们固然不能拿西文文法来衡量中文,但是上述几种欠缺不全是习惯问题而是思想的谨严与松懈问题。如果我们能了解西文在这几方面确比中文好,我们似没有理由说中文不应把好的地方接受过来。
  根据上面三层理由,我以为久已在进行的欧化运动是必须继续进行的。这不是一件易事,我明白;它可以弄得很糟,我也不否认。采用欧化的作者有两点须特别留意。头一点是不要生吞活剥。各国语文都有它的特性(法国人所谓génie),我们在大体上不能违反它。如果一句话依中文习惯可以说得同样精确有力,我们就绝对不能欧化它;欧化须在表现上有绝对必要时才可采用。第二点是不要躁进偾事。语文是逐渐生长的,我们不能希望一个重大的变动一蹴而就。一个作者的语文如果欧化到一般读者不易了解接受的程度,那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群众需要按部就班的训练。这一代所认为欧化的,下一代就习惯成自然;这一代欧化得轻微一点,下一代欧化得彻底一点,如此逐渐下去,到适可程度为止,也许可以免除许多固执者的少见多怪。照我看,这是自然的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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