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
地名篇
字源演变
说文解字
“壦”xūn,形声字,从土雚声,'壦’字目前最早见于包山楚简。东汉《说文》小篆未收录此字。土,多与土制品、地貌、地名有关;雚,喙部或颈部延长的鸟(雈)。造字本义:地名,今湖南汨罗市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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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山楚简2.83:“冬
之月壬戌之日,[⿰羅阝]¹之壦里人湘
,讼羅之廡[⿱宀或](域)之
者邑人[⿰疋阝]女,胃(謂)殺衰昜公合,偒之妾叴[⿱舆止]。”
注释:1.[⿰羅阝]又称羅,古国名。《汉书·地理志》:“江沱出西,东入江是也,其故地故羅國,蓋羅徙也。羅故居宜城西山,楚文王又徙之於長沙,今羅縣是也。”
备注:此段楚简中的内容归属于文书类竹简中的《疋狱》,文书类竹简是若干独立的事件或案件的记录,都是各地官员向中央政府呈报的文件。《疋狱》即记狱,是关于起诉的简要记录。引起诉讼的事情有杀人(杀兄、杀弟、杀妾)、逃亡(部属亡)、反官、土地纠纷(征田、[⿰貝乘]田、不分田、葬于其土)、强占妻妾、继承权之争、执法不公等。
此段楚简描述地是:“罗国壦里人起诉罗国廡域的女子[⿰疋阝]杀死'昜’及其女性奴隶。”,楚国行政区划分为州、邑/[⿱宀或]/敔、里、县/郡、封邑,顺序暂不清楚,其中的'壦’指地名。
目前,除了包山楚简中所看到的'壦’外,仅有南朝·梁《玉篇》提及,释为“古文壎字。”,古人认为'塤、壎、壦’互通。'熏’是一种用火烤的物件,并未限制其材质;'员’是用鼎口指代'圆形’的指事字。'埙’可以表义为土制带圆孔的事物,与陶笛接近;但'壎’只能表义为'用火烤的土制品’,其中的'火烤’为常态,故不能作为乐器名;'壦’可以表义为有外沿儿的土制品,但于陶笛这一事物来说,很牵强。因此,个人认为'壦’字不应与乐器'塤’互通,并且,此字的读音应作huān或guàn。
古文释义
【玉篇】古文壎字。註詳十四畫。
图片:六叔
文章:六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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