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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迪朗和建作的科学



【译】迪朗和建作的科学

理想化思维主义者

废话:

    太久没有在写东西,因为实在发现越来越难把心里的话和字面上的词句实现全等,实在是“不可说”。这篇文章也不是写作,而是仅仅是一篇译文。其成稿于今年年初,那时我尚沉溺于彼得柯林斯的著作之中。此文的内容有关迪朗的思想,也有关一个建作学发展上的生死攸关时刻,即从文艺复兴衰落后经历欧陆启蒙运动直至现代钢与钢筋混凝土结构实现美学普及的这段时期。其实关于这段时期的研究并非没有,在肯尼斯·弗兰普顿和彼得·柯林斯的文字中已是非常详尽而精辟矣;然而就我目前接触到的,对于国内一个参与普通日常教学的学生来说,这些文字是在难得多见,以致于我认为它已经成为了西方建筑史论教育上的真空与断层,并同的还有原始建作的起源和古典与哥特时代之间的断层。近段时间翻阅此文,修正了部分词句。现在,除了个人读后的思考与感悟有所保留,文章本身已经全部分享。但是显然,本译文无法弥补如此之大的裂缝,最多是好事之徒喜欢做点杯水车薪的工作罢了。

 

迪朗和建作的科学

Durand and the Science of Architecture

(译注:由于个人趣味,目前已经习惯性把Architecture译为“建作”,相当于当今通用的“建筑”。Building译为“建造”“建造物”“建物”。)

 

LEANDRO MADRAZO,瑞士联邦理工学院(ETH

摘要:

关于建作学知识(knowledge)的体系化(systematization),本文提出其中一些值得讨论的问题。以让-尼古拉斯-路易-迪朗的工作为背景,我们得以讨论建作学的体系化工作所能达到的程度。以重构迪朗的理论体系的形成过程中的逻辑步骤的方式,我们分析他的著作。重构工作的成果是,迪朗理论的某些关键问题被揭示了。于是,举个例来说,它表明,迪朗把一种类型的构想(idea of type)逐渐发展为其成熟的理论。对迪朗的思想的检验不仅以他的写作为基础,也包括他书中的插图。准确地说,本文的看法是,图示表达(graphic representations)在建作学知识的体系化中扮演了决定性的角色。

 

关键词(译者补):建作学知识;科学主义;类型学

 

正文:

为明确建作学教义中的科学本质而探索(THE QUEST TO DETERMINE THE SCIENTIFIC NATURE OF THE DISCIPLINE OF ARCHITECTURE)已经成为建作学传统中永恒的目标。在15世纪中,文艺复兴的理论家们,在维特鲁威的直接影响下,不懈地为建作学打下了科学的基础(scientific basis)。在文艺复兴期间令人欣悦的艺术和科学的完全合一,在接下来几个世纪的课程中却开始衰败。1718世纪产生了新科学门类,每个学科都有其知识和方法所的目标(object)。知识在科学的新枝中快速进步,而这些进步带来的结果在快速改变了建成环境和生活本身的技术成果的传承中得到了展现。

直到18世纪末,以进化(progress)的观念看,建作学已经落后于新兴科学的忧虑产生了,结果是,出现了建立建作学科学的尝试。让-尼古拉斯-路易·迪朗的工作(1760~1834)典型性地概括了体系化建作学知识的努力。他为自己设定的任务是发掘建作作品中隐含的一般性原理(generic principles)。在达成目标的过程中,迪朗必须面对一些建作学中必然的两难:特殊的对普遍的,抽象的对物质的(physical),主观性对客观性,以及艺术对科学。借此,他的理论工作超越了特定的历史时期;由于具有不过时的价值,它成了在任何建作学知识体系化的讨论中必需的参考。

 

建作学的普遍原理

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Architecture

 

迪朗对建作学的贡献源自他作为教师和理论家的经历。在1796年,他成为了巴黎综合工科学校(école Polytechnique)的建作学教授。两年前,该校以使科学知识更接近现实生活为目标成立。其中一些当时最为人所知的科学思想家,如蒙日、拉格朗日和拉普拉斯,都是综合工科学校的教授。迪朗的学生并不是建作师而是工程师。对于他们来说只有极少的时间进行建作学的训练。

面对着在如此条件下教授建作学的任务,迪朗感到有必要发展一套建作学的理论,以形成他课程的基础。他的理论工作总结在两本书中:在1799年至1801年间出版的《各类建物的参考和汇编:古代与现代》(the Recueil et Parallèle des edifices de tout genre, anciens et modernes),以及首次在1802年至1805年 间出版的《为综合工科学校提供的建作课程概述》(Précis des le?ons darchitecture données à lécole polytechnique)。

迪朗相信建作教育不应该建立在对特定建物或风格的研究的基础之上:“我们不应该以这种方式学习建作”。对他来说,任何科目的学习,无论是科学的还是艺术的,一定要以在普遍原理的研究为基础:“一个投身剧作家生涯的人不会去学习写作各种悲剧;一个音乐家不会去写作各种歌剧;一个画家不会运用各种涂料。在创作之前,无论是何种流派(genre),一个人必须知道他用什么创作。”

要确立建作学中的普遍原理,迪朗沿着一条逻辑的路线,即从证明什么东西无可置疑地确保了建作学本身存在而出发,也就是说,通过认识过去建物的存在状况出发。第一步,是通过资料汇编例证,其中收集和划分了古代以来的建物。在第二步中,对古时建物的分析则揭示了它们的普遍特征,即建作学的普遍原理。

 

普遍原理和分类学

General Principles and Classification

 

18世纪期间,在不同学科中出现了对资料的高强度收集和分类,特别是自然科学领域。林奈的《植物分类学》(1753)和布冯的《自然通史》(1749)是支配那个时代的分类学精神的最显着的例证。在两本书中,动植物的图绘按不同标准罗列在表格中。林奈的分类学以植物的生殖器官为基础,而布丰则用动物的历史进化情况作为分类系统的基础。

分类学和分类系统也影响了建作学。当时一些建作学的书目用表格的方式罗列建物,如同生物书籍中的动植物。此类工作的典型例子是于连-大卫·勒罗伊(Julien-David Leroy)在1758年首次出版的《希腊最美丽的纪念物遗迹》(Ruines des plus beaux monuments de la Grèce)。在该书1770年版本的一个表格中,勒罗伊在同样缩尺(scale)的平面图的上展示了过去的神庙。(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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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时人对分类系统的的探索过程中,生物学家和建作理论家都使用了类似的概念范畴;自然科学的“物种”(species)对应了建作学中的“类型”(Type)。通过这些范畴手段,使得超越单独的个案成为可能,并能发现更多隐于其后的一般原理。分类学由此成为了从特定案例中提炼普遍原理的技术手段(technique)。

 

迪朗的《汇编》:历史对理论

Durands RecueilHistory versus Theory

 

和勒罗伊的书着类似,迪朗的《汇编》也按明确的分类方法分组展示过去的建物。迪朗主要按如下两大类别划分:历史性的(埃及神庙、罗马宫殿、摩尔式细部)和功能性的(剧院、市场、医院)。然而,书中有一个图版在这两个主要范畴以外。第三个图版的标题是“圆形神庙”(图2)。它属于既非历史性的也非功能性的范畴,但是在形式的考虑上,它也是建物独特特征的一种。它是这个《汇编》中具有意义的例外,开辟了理论发展的新道路,并预示了迪朗另一本书《课程概述》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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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形式的建物分类学也表明,无论表面上如何,《汇编》并不能视作一份单纯的描述式的考古学调查。这种怀疑在事实上是可证的,即迪朗有意修正一些平面图以使它们显得比实际上更加规矩和几何式。例如,在对应罗马废墟的图板上,我们可见图绘并非十分可靠地对旧有建物进行描述,而是它们的理想化图像(idealized images)。他对此的说辞是,比他更早的人所作的罗马废墟的图绘,例如帕拉迪奥(Palladio)和皮拉内西(Piranesi)的,也不一定是真实可靠的。

可以断言,迪朗运用简易和规矩的图绘方式是为了从独特的建物中阐明某些建作学中的普遍原理。这也是他觉得有必要对建物进行加工和规矩化以消除独特性和偶然性特征的原因所在。在这种背景下,形成了基本的两方面差别,一方面是简单的、几何的形式,另一方面是复杂的、更建作化的形式。在此情况下,古代建物为迪朗提供了背景材料,作为建作学知识分类系统中的案例。

通过《汇编》,迪朗传达了过去和现在间的辩证关系,这在他的下一本书着《课程概述》中继续出现。《课程概述》的第二份图版展示了圣彼得教堂(Saint Peters)的平面,而在其旁边是迪朗发明的另一个平面。它以曾经在同一地点建造的圣彼得巴西利卡(Basilica of Saint Peters)的巴西利卡原型为原本绘制(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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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着要简化现存建物的目标,正如《汇编》中所说明的,两个平面图间关系的另一种解释在图版中被阐明了。迪朗设想的平面可以理解为现存圣彼得教堂的简化,其正要揭示隐含于复杂建作形式中的真正原理。那么,迪朗的设想正是一种原理的阐述,按他的观点,即这种原理是无关于圣彼得教堂的建作师的。这些原理的基础是经济学手段,其为网格的运用、简单的几何图形和简单的建作类型所映证。

按照迪朗对建作学历史的阐述,即使在过去,真正的原理已经存在,但在建作进化的过程中产生了其与初始原理的的远离。那么,现存圣彼得神庙的复杂形式对他来说只是一些原初和简单形式的演化物。

迪朗的阐述背后有一个类型的概念,其在下文会说道,成为了他理论构建的主要支撑。这种类型的观念是以简单的、几何的和复杂的、更加建作化的形式的两方面区分为基础的。以此,一种类型对应一种简单、几何的形式,而更加复杂的形式从此生发。正是类型的概念概括了迪朗认为的建作学的普遍原理。

 

建作学要素

The Elements of Architecture

 

要明确建作学的基本原理,首先需要制定赋予其性格的基本要素作为教义。很快地,就像欧式几何定义点和线开始,建作学也需要拥有它自明(axiomatic)的要素。

建物的,或者宽泛地说,建作的基本要素,对于迪朗来说,是应该能在任何建物中找到的,无论它是什么风格还是什么时代的。于是,他主张,在最多建物中能找到的最简单的要素是墙壁与洞口,柱子与其所支承的部分,楼板与屋顶,以及拱顶(walls and openings, columns and the parts to which they give support, slabs and roofs, and vaults)。下列是“建物的要素”(图4)。门廊、大厅、楼梯、客厅和庭院这些建物部分,或说“构成”(parties)(parties是翻译难词,应该是指用来构成的各个部分。,另外巴黎美院常常提到的partipoché、mosaique、 entourage等关于设计方法的词语都不清楚具体含义——译注),都是最简单要素组合的结果。所以,最后一步是“建物的统一”(ensemble des édifices),意味着组织各部分构成去产生一个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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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要素的例证反映了抽象与物质两者的分离(图4)。一些要素,例如坡屋顶和楼面板,以几近建造指南的同样方式被陈述。另一方面,拱顶的图绘更加概念化和图解式。它们被削减为几何式图形和符号。

依据迪朗的要素思想,建物和建作必须具有区别。就像图版标题恰当地指出,迪朗的要素学实际上是建物的要素,但是它们只能勉强算是建作的要素。因此,墙和拱顶,作为实体组件,能够成为“建造科学”(building science)的要素,但是并不属于“建作科学”(science of architecture)。建立建作的科学,它的基本要素应该在超越物质上提炼。

除了抽象和实体的分离,迪朗在他试图定义普遍适用于建物的要素时遇到了第二个问题,即关于古典柱式(classical orders)。因为迪朗在《汇编》中已经提出过去有的房屋并不是从古希腊的古典模式中衍生的,若果认为古典柱式的组件是基本要素,将否定之前认为要素能用于“任何”建物的前提。然而,看看当时的插图可知,连同对拱顶的图解和更多其它建物组件的细部,柱子的图绘出现了,它隐含了古典语言。由此可见,插图揭示了一些迪朗在理论构建过程中没能解答的问题。

迪朗采取要素的定义时,也就是在他引入构成的一般性方法以产生建物时,暗含矛盾性的问题在他理论构建的下一步行动中被揭示了。当我们在下半部分所见,面对定义抽象性的难题,即建作所特有的性质,迪朗求助于几何学以继续借用抽象。只有建作可能在抽象领域存在,才使化抽象为科学教义的尝试具有意义。然而,借用这些抽象性的代价可能是一些建作中一些本质的性格将会在建作以另一种理论的抽象方法再现时而丧失。

 

构成方法

The Method Of Composition

compose在音乐和文学中是创作要素的组织方式,但在绘画上有时见翻译为构图,这些双关含义在中文中貌似很难表达。Composition有时指建作的总体设计过程,有时又单独指构成的手法。不知如何翻译好。——译注)

一旦建作的要素被定义,按照迪朗的策略,下一逻辑步骤就是定义一种构成的方法,以在逻辑习惯中用最原始要素可能组合成为更复杂的个体而生成建物。《课程概述》开头的建作学定义是与构成原理相一致的:“建作学是构成和经营各种公共和私密的建物的艺术。”所以,设计就是构成,也就是说,通过能够弄清楚的明确程序,去组合某些先前已经确定的要素。

 

能够用在任何项目上的构成程序

Method to follow in the Composition of Any Project

 

在展现他全部工作特色的教学中,迪朗图解式地把设计方法描述为一步一步的过程。这种方法在第一卷书的最后一份图版中被阐述,并题为“能够用在任何项目上的构成程序”(Marche á suivre dans la composition dun Project quelconque)。

第一眼看来,似乎这种方法的目的是为了用逻辑方法生成新古典主义建作。然而事实情况不是这样,因为迪朗用他的方法所追求的目标是与风格考虑无关的。

图集中所描述的程序以六个阶段为基本(图5)。第一阶段包括构成主要轴线的安排。第二阶段次要的轴线网格补充到原始轴线。然后,墙体沿着轴线布置,接着将柱子放置在墙体的边上。第五阶段中,墙体、柱廊、楼梯,以及其他建作的要素绘制在平面图上。最后,立面和剖面从平面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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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这套方法的基本方面是,它能通过图示的方式表达。于此,图示不仅仅是另一种表达构成程序的阐述途径,它也是一个建作概念上的表达,通过唯一的建作学的途径。因为如此,详细的细节分析不仅是切题的,而且迪朗必须这样才能达到其设想方法的适用范围。

 

图示方法的分析

Analysis of the Illustrated Method

 

虽然迪朗之前的分类法(建物要素—构成—建物组合)可能提倡一种挑选建作要素作为开始的方法,但他的方法并不与此对应于。比如说,图解法并不从墙体和拱顶的挑选开始。相反,它以平面视角用线条勾画几何式的方案开始。而且,的思想,一套组合简单要素变为复杂形体的法则的方法,其思想也不能来自插图。迪朗的方法并没有解释怎么组合墙体和穹顶成为大厅和门廊。

实际上,迪朗所说的是一套一步步地由草拟的方案演变为细致建作表现的方法,也就是说,从几何图形演变为建作(图6)。在程序(process)的最初,设计的基本特征在平面视角中由几何要素确定。然后,方案的点和线为建作要素的表达所取代,例如柱子和墙体。在程序的最后,关于建作形式和风格通过建作要素在剖面立面上明确的表达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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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与构成思想相一致,目的是要素组合和规则,迪朗的方法本应从建作的要素开始而非几何的线条。然而,建作要素必将意味着一定的建作形式或风格。这是先前迪朗尽力避免的,因为其方法的目的是证明一些建作学的基本原理。就像插图标题所声明的,这个方法应是普适的;它不可以指向某种特定的风格。

几何要素,不像建作形式的表现,并不与特定风格存在关联;它们在所有建作形式之下,与风格和时代无关。因此,这套方法从线条而非墙体、柱子或拱顶的表现开始。那么,几何线条,而非墙体和穹顶,成为了建作学教义中的根本要素(fundamental elements)。

有力地说,就像数学操作倚赖于数字的抽象存在,这套为设计房屋而来的方法也需要一套建作学教义中所特有的根本抽象。在这些抽象物还不存在时,迪朗从而选择了几何图形——建作学的根本要素。然而,由此而来,迪朗也遇到的某些困扰,即到底一般性的建作科学是否可能存在。

最重要的是,迪朗关于构成方法的插图应该作为建作和几何形间联系的表述——一个建作传统中一直讨论的话题。插图引发的问题是应该何处以及何以定立建作和几何形之间的界限,或者换句话说,在设计程序中,在何处,几何停止,建作发生。

 

反向观察这套程序

Looking at the Process in Reverse

 

正如迪朗坚称,因为几何要素在所有建作形式之下,它们可以被当做建作学的根本要素。所以,几何式的方案便成了建作形式抽象过程的结果。当迪朗的方法的演变顺序倒置后建作和几何形之间的关系更加清晰的显露了(图7)。事实上,阅读图示是一种更准确方式,因为程序并不是“终结”于最后设计的创作,按迪朗的设想,应是从佩西(Percier)的真实项目中的设计“起始”。(不知道为什么会单单是佩西的作品,求助求指教。——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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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变形(transformations)的次序被倒置,基于真实设计的平面成为了程序的第一阶段。下一阶段是把任何特定风格的关联物最小化以变为一个基于建作要素的平面,例如墙体和柱子。然后用纯粹的几何要素更替墙体和柱子,使建物更加抽象的表现成为可能,例如,一系列轴线和正交网格。通过继续抽象的程序,当所有建作形式的参照物被去除后,仅存几何的内容,设计的必要特征则被揭露。

 

类型的发现

The Discovery of the Type

 

居里奥·卡罗·阿甘(Giuliu Carlo Argan)在他《关于建作的类型学》(On the Typology of Architecture)一文中写道:“在比较和附加单独形式以确定‘类型的过程中,每个单独建物的特有的性格被剔除,而只留下那些普遍适合于所有建物部件的东西。那么,‘类型通过简化复杂的形式多样至一个普通的根本形式的手段而正式形成。(类型)应该理解为形式的内在的结构或说作为一个准则,其具有无限的形式变化以及更多的类型本身的结构性修正的可能性”

据迪朗对其方法的描述,一个设计的根本属性在几何式的平面方案上已经显现。在构成方法的插图(图5),十字相交的形状是设计的根本属性之一。不管构成程序中发生何种形式变化,十字形的性格在程序的每个阶段都能得以辨认。这就是说,按阿甘的定义方式,最初的几何方案能视作“类型”。

就像前文所述,迪朗最初的想法是提出几何图形作为建作形式的抽象;那么,几何方案是阿甘所说的“简化复杂的形式多样至一个普通的根本形式”的结果。然而,在《课程概述》的后来版本的插图中,几何方案成了建作形式的生器(generator),而非它的产物。在这个程度上,按阿甘的主张,几何图形成为了“准则之具有无限的形式变化以及更多的类型本身结构性修正的可能性者”。这种几何图形和建作形式之间的关系变化能追溯到《课程概述》历次版本的图版中。

 

类型和几何图形

Type and Geometric Figures

 

1802年的第一版《课程概述》中有一份名为“由方形、平行四边形的切割及其与圆形结合而来的建物组合方式”的图版(图8)。虽然标题如此,插图中并没有建物;只有几何图形。可以认为,每个图形都是一个或多个建物的抽象,实际上它是“能够用在任何项目上的构成程序”(marche à suivre)的案例插图。

【译】迪朗和建作的科学

【译】迪朗和建作的科学

1813年新版的《课程概述》中,即所称的《新课程概述》,先前的图版被一份新的所替代,其中几何要素和建物都同时展示。几何图形和建作之间的呼应被清楚地画出。在大多数插图中,这些呼应是明确的;即是,对于每栋建物来说,可以对其指定一种几何的图形。在一些别的例子中,有的建物只是对应仅仅一种几何图案。

建物和几何图形之间更进一步的关系变化在1821年《建作学教程》中的《构成图示》(Partie Graphique)的图绘中出现。在名为“以五轴间宽组织形成的建物组合方式”(图10)的图版中,几何方案被画在了插图的中央。两个不同的建物被以平面、剖面和立面的方式放在了方案的两侧。以几乎同于关于“构成程序”的插图的习惯,此图版也描述了从一个原初几何方案变为建作形式的过程。在这个例子中,起点是五个点的表达,分别置于正方形的四个角和中心。转角依次以直线连接。紧随前者出现了两个抽象方案,意味一步一步通向着建作平面的程序。但是,不像之前的构成方法,这个程序导致了“两个”不同的建作平面,而非一个。

【译】迪朗和建作的科学

概括来说,第一版《课程概述》中几何方案仅仅是建作形式的抽象(图11),但是到后来的版本,这个程序被倒置了。几何图形不在是一个现实存在的建作形式的简单化,而是一个设计过程的出发点(图12)。那么,我们可以断言,按阿甘所说,“类型”的思想隐含于迪朗的理论中,即便他并没有在著作中运用这个词语。


【译】迪朗和建作的科学

【译】迪朗和建作的科学

对于阿甘来说,类型的概念表达了设计过程中客观性和主观性的差别。设计过程的客观部分通过类型的挑选表现。主观部分则对应于形式变化的创作,其从类型而来。客观的和主观的过程隐含于迪朗的“建物组合方式”的图版中(图10)。构成的程序从挑选几何图形开始,如这个是正方形。它是程序的客观部分。主观部分则通过两种形式的变化反映,它在很多情况下能从几何图形的类型中被创造。

 

建作学:艺术和科学

Architecture: Art and Science

 

在《简述》的其中一段,迪朗对建作学中艺术的和科学的双重本质作出思考:“建作学同时是一门科学和一门艺术;像科学一样,建作学需要知识;像艺术一样,它需要天赋(Talent)。天赋不是别的而正是对知识的简单运用。只有通过持续的训练和多样的运用才能得到正确性和熟练度。在科学中,一个人可以一次过完美的知晓一些东西。但在艺术中,在曾经完成过一定次数之前,没人能够知道如何很好地完成一件事。”

建作上客观和主观组件的划分在此被表述了,以科学和艺术之间对立的方式。对于迪朗来说,科学是基于一般性原理的;例如,几何学中的毕达哥拉斯原理只需要被定义一次。然而,在建作学中,不像科学,个别的作品的岁月积淀并非知识性的客观体的结果。建作上还有一种艺术的组件,其基于独特的运用方式而非几何原理。

即使迪朗承认建作学的双重本性——艺术的和建作的,他并不能掩饰自己对一般性原理的偏袒。实际上,他坚持建作师应该首先学习根本性原理,然后“凭借天分”多次地运用。这些根本原理就是之前迪朗要为建作学寻找的。迪朗似乎在辩称,建作学的知识不能和独特的作品以及他们的作者相分离。他尝试规范化那些知识,也就是说,尝试使之普遍而且清晰。

证明建作学知识能是客观的途径是确定一种创作建物的方法。在运用方法之后或者说方法被创造之后,建作学的知识变得不再高深于建物本身,而是在创作的过程中。通过以一套方法的方式明文规定建作学的知识,它变得客观:它可以被其他建作师所传达和运用;换句话说,它变得科学了。因此,建作师不再需要通过过去的作品学习建作,而是通过抽象的设计方法的学习和训练。按迪朗的观点,从此以后建作学才在建作院校中成为可教授的。

此方法的思想可视作迪朗之理论的奠基石以及他对建作学辩题的主要贡献。事实上,建物设计是理性程序结果的思想,在迪朗之前,从未有人大胆地提出过。在更宽泛的文化语境中,迪朗的理论体系传达了某些转变,即对1518世纪经历的科学是普遍的而建作学是特殊的之思想的转变。直到十九世纪初,建作学不再能够作为自然本有的世界(world of nature)和人类创造的虚伪世界(world of human-made creations)之间的纽带。建作学成了抽象思想和概念的体系的一部分,变得自我独立而与自然界相分离,这种体系的最终目的是取代自然界本身。

 

建作学:于建物还是于方法

Architecture: Building or Methods

 

迪朗的体系化建作学的尝试在帕拉迪奥《建作四书》(Quattro Libri)中所完成的工作中已见显着的先例。迪朗和帕拉迪奥都尝试获得某些一般性的建作学原理,以超越个别的作品;而两人也尝试把这些原理用图示手段表达。

帕拉迪奥在《建作四书》的第二书中展示了他大部分的别墅设计。不同的别墅都用相一致的方式重绘,以强调它们的共同方面以及削减部分的不规则性,其正如迪朗后来在书着中所做的一样。并且,就像迪朗一样,帕拉迪奥对于展示他本人设计中的独特性不感兴趣,反而把它们用作一种媒介,以传达一些他以为是建作学的根本原理。

虽然基于不同的背景,帕拉迪奥是一名实践建作师而迪朗是一名理论家,但两书(《建作四书》和《课程概述》)的终极目标却是同一的:明确建作学的某些普遍原理。为了达成这个目标,帕拉迪奥以特殊的案例开始并完成工作,最终得到某些一般性原理的定义。在另一方面,迪朗做了相对的工作:他最初的目标是定义用于设计程序表达的一般性原理,下一步才是创作建物。

这么说,即便两者工作的潜在的动机是一致的,但换个角度说,迪朗和帕拉迪奥的道路却是相对立的,因为帕拉迪奥不同于迪朗,其首先用自己的设计的试验以寻找一般性原理。在这个过程的某个时刻他终于设计了一幢房子——圆厅别墅(Villa Rotonda),其成了帕氏全套建作学理论的具体表达。像帕拉迪奥那样用一幢房屋传达一般性原理的做法完全异于迪朗的做法,后者在个别房屋之上以一般性原理为主导。迪朗提出的这种构成机制的运作能够导向一个个体主题的无尽变化。然而,一套一般性的程序并不能保证产生这种独有的建物(singular building)——其作为整个文化的标志物而出类拔萃,比如帕氏的圆厅别墅。

 

总结

Conclusion

 

引导迪朗发展他理论体系的潜在动机不是他个人人生中独有的的;这些动机也是我们文化的活跃的一部分。很少的知识领域能够摆脱科学化(scientification)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在过去两百多年前出现。在过去的三十年,获得建作学知识规范的想法更强烈了。即使动机不同了,但这些尝试背后的共同语言一直是用一般和客观的程序取代个别和主观的工作。令人惊讶的是,建作学中已经出现了对这种尝试的抵制。这种规范化的结果并不是必要地更好的建作设计,反而使建作学不再。那么,我们仍然能从迪朗上学习的大概就是他在建立他的理论的过程中所面对的无解两难的存在。若此,我们大概也认识到,使建作学知识客观化和明确化的终极后果,将是导致建作的死亡。

 

声明

Acknowledgements

 

注释:

 

1.对方法和分类系统的兴趣似乎兆示了一个危机的时刻。面对着矛盾的境地,建作学科的反应展现了一种为了辨明问题的本源以解决之的自省。这是一种解释了对方法、对“如何”做建作的问题感兴趣的危机感。在18世纪末危机感表现出来了,例如古典语言开始失去它的作为建作学模型的仅有可能的统治性。再者,在1970年左右,当现代主义大师们离去之后,建作学开始了一个新时期,而方法(非建物),成了关注的焦点。

 

2.Werner Szambien,Jean-Nicolas-Louis Durand1760-1834年。《从标准模仿》(Paris:Picard,1984,p.69。综合工科学校的工程学学生要耗用迪朗课程中七分之一的讲座时间。

 

3.Jean-Nicolas-Louis Durand,《为综合工科学校提供的课程概述》,第一卷(Paris,1819),p.28

 

4.Ibidp.28

5.迪朗为确定建作学教义的根本原理的全部策略,从最简单的要素到对它们的操作,其仍然是对之前支配欧洲人的理性主义的反应,特别是笛卡尔在哲学领域发展的思想。在1637年的《方法论》中,笛卡尔建立了一套思维在处理任何问题时应该遵循为导引的基本规则:

·第一条:决不把任何我没有明确地认识其为真的东西当作真的加以接受,……

第二条:把我所考察的每一个难题,都尽可能地分成细小的部分,直到可以而且适于加以圆满解决的程度为止(分析原则)。

第三条:按照次序引导我的思想,以便从最简单、最容易认识的对象开始,一点一点逐步上升到对复杂的对象的认识,即便是那些彼此之间并没有自然的先后次序的对象,我也给它们设定一个次序(综合原则)。

最后一条:一切情形尽量完全地列举出来,尽量普遍地加以审视,使我确信毫无遗漏(举证原则)。

迪朗在尝试确立建作学基本原理的过程中似乎沿着这四条原则前进。根据第一条,第一步是分清什么才是建作学中无可否认的事实,也就是说,从对现存建物的研究开始。正因如此迪朗的理论工作必须从《汇编》开始。然后,才可能通过“分析”过去的建物确定建作的基本要素。迪朗后来引入的构成方法,目的在于“整合”这些要素以创作一幢建物。最后,运用构成方法而可能得来的组合方式在《概述》的版画中被列举出来。

 

6.Peter CollinsChanging Ideals in Modern Architecture(中文版《现代建筑设计思想的演变》,英若聪  译)。

 

7.SzambienJ.N.L. Durandp.28Szambien展示了一些勒罗伊早先所作的插图——最明显地是,J.-A.Meissonnier的一个插图,其以同一比例尺不过是以立面方式展示了的神庙。CollinsChanging Ideals in Modern Architecture p.82写道“作为受过训练的建作师,勒鲁瓦面对着当时新出现的困难的决定:即古代遗迹应该作为建作历史,还是应该作为建作理论来研究,他敏锐地看到这两者不是一码事。因此,他将其著作分为两部分,在涉及理论的第二部分里,他提出来柱式比例的全部问题,在他本人调查的启发下,可能需要重新加以研究。”(此部分引自英若聪的中文版)。对于Collins来说,Leroy的阐述,关于建作历史和理论,在现代历史中第一次地使两者区分成为必要。

 

8.Philip SteadmanThe Evolution of Designsp.29,曾经声称,“建作学中分类学的实践目的,在历史描述和科学分析之外,其希望在于,对各种各样的古代建物的编排的结果会得到理论的原则,这些原则可以在设计新建物时得到运用,其以新的形式,回应新的设计任务和新的环境条件。”

 

9.以建物形态的分类学的一个具有意义的先例在Sebastiano Serlio的《建作五书》中建立。在第五书中,Serlio展示了神庙和教堂的作品集,它们都是以文艺复兴的理想式形式——圆形生发的。

 

10.SzambienJ.N.L.Durandp.96

 

11.1902年,比迪朗大概晚一个世纪,Julien Guadet区分了“建作要素”和“构成要素”。举例来说,墙壁、屋顶和穹顶是建作要素。房间、大厅和楼梯是构成要素。翻译并引用自Reyner Banham的《第一机器时代的理论和设计》,p.20

 

12.Durand,《课程简述》,第一卷,p.29。从他的文字和注释的参考源得出如此结论似乎不够合理,即迪朗理论是基于精密的语言模型的。  迪朗试图通过语言和音乐的比拟所表达的想法是对于多数直观形式的“构成”的思想,也就是说,复杂的组合来自简单的部件。

 

13.建作学分为实体和概念范畴的讨论在法兰西理论中有悠久的传统,和关于建作学的科学本质的论题直接相关。Claude Perrault,在他的《依据古代方法的五柱式的布置》(1683)中写道,“我们必须想到建作学中的两种美,并且知道哪种是以说服力(客观)为基础,哪种是依赖于个人偏好的(主观)……积极和客观的美相对于消极和主观的美。”在英语翻译中,见之Claude PerraultOrdonnance for the Five Kinds of Columns after the Method of the Ancients,trans.Indra Kagis McEwen,pp.50,51。佩劳的积极美和主观美之间的区分传达了建作学上实体组件和抽象组件分离的想法。在18世纪的转变期,André Felibien , Michel de FréminAbbéCordemoy把建作学总结为“建造的艺术”。Marc-Antoine Laugier也认为建作的基本要素属于实体范畴。在他的《论建作》(首版于1753年)中,他写道“一种建作柱式中的部件就是建物的组件,所以它们必须按照不仅装饰建作而且组成建作这样的方式来使用。因此,如果移去单独的组件,整个建作就将倒塌。(此部分引自英若聪的中文版)”。翻译并引自CollinsChanging Idealspp.200-201。直到18世纪末,出现了反对把建作主要当做建造艺术的观念的声音。在这些人中有Etienne-Louis Boulleé,他对迪朗有直接的影响。Boulleé认为,实体部分次于概念部分。在他的《论艺术》(ParisHermann1968)中,p.49,他写道:“什么是建作学?是维特鲁威定义的“建造的艺术”?不是的。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维特鲁威因此导致了影响。  ……所谓“建造的艺术”难道不是第二位的吗。常识来说应把建作学视作“构成的科学””。(由于不懂法文,无法全部翻译。——译注)

 

14.Christian Norberg-schulz,《建作的意向》,pp.133-140,提出了一个关于建作是由要素和关系组成的理论。紧随着Paul Frankl(一个之前引进“空间-单元”(space-cells)和“体量-形式”(mass-forms)概念的人),Norberg-Schulz提出了要素的三类:体量,空间和表皮。尽管他认为这些要素是实体性和可度量存在,但他的分类系统,较于那些基于实体组件或类似思想的分类系统,要来得更加一般性和全面。

 

15.Durand,《课程概述》第一卷,p.1

 

16.迪朗的构成概念在建作师教育上产生了持久影响。尽管道来20世纪,Julien Guadet在他的《建作的要素理论》中论述道“构成就是运用已知的东西。构成有材料,就像建造也有材料,而这些材料准确地说是建作的要素。”翻译并引自Banham,《第一机器时代的理论和设计》,p.20

 

17.在《课程概述》的部分图版中,迪朗展示了从横向(平面)和竖向(立面)的部件构成如何产生“组合”。然而,这些纯粹的构成训练并不一定要把建作创作理解为完整整体,也就是说,不仅仅理解为部件的构成。另一方面,在关于“程序”的图版中,迪朗说道程序的目标是创造完整的形式结构。

 

18.正如Collins在《现代建作设计思想的演变》中解释道,某种程度上构成(英若聪翻译为“构图”)会在建作学和绘画中同等用到。以某种方式地,建作学和绘画之间的联系在迪朗提出的构成方法中仍然被延续。这套方法,类似画家一般的工作方式,并非特别建作化的,从最初的草图到后来的精细加工。

 

19.Werner Szambien,“迪朗和传统的延续性”,Robin Middleron版本《布扎和19世纪法兰西建作学》,p21,展示了学院派在1786年由Charles Percier所做的工程,其被迪朗用在构成方法的图版中。

 

20.Giulio Carlo Argan,“关于建作的类型学”,《建作设计》12期(1963):564-565

 

21.Werner Oechslin,“恢复类型学讨论的前提”,Assemblage第一期(1986):37-54Oecheslin在文章中用一替换另一份图版的图版。Oechelin声称,迪朗用一者替换另一者使其思想更加清楚。他也对第一次图版中缺失建物的事情评论道,不同地,第二版的建物和几何图形同时展现了。

 

22.迪朗在他的文字中不使用“类型”(Type)这个词语。替代的,他用“类别”(genre)去指代不同功能的建物,无论是私人的还是公共的。是Quattemère de Quincy,一个与迪朗同期的任务,清晰地介绍了建作中类型的概念。对于Quattemère关于类型和模型的区分,可阅读他的Encylopédie MéthodiqueParis1825)第三卷中关于“类型”的文章。Argan的文章则以Quattemère的类型定义为基础所写。在这篇文章之后,Sylvia Lavin的书《Quattemère de Quincy和现代建作语言的发明》引起了我(指本文作者)的注意,特别是他关于迪朗从来不用“类型”这个词的描述。我还没能够查阅此文,但可见我们各自得出了相同的结论。

 

23.主观性和客观性之间的割裂显示了建作学中另外一个永恒的两难。这个划分在维特鲁威的所写中已经暗示:“(建作师)应该既是天赋的也是服从教诲的”,维特鲁威《建作十书》。

 

24.Durand,《课程概述》,第二卷,p1

 

25.建作学中存在一般性原理的思想,就像自然科学一样,仍未能够通过迪朗的工作或者其后的相似者被证实。事实上,这个世纪中很多反对的论点却产生了。Edmund Husserl《几何的源始:一篇概述》,p160,认为建作学不能认为像是科学那样是“理想客观”:“这就是我们注意到的‘理想客观‘。它应该是文化世界的整体文化产品,其中不仅科学建造和科学本身从属于它,而诸如文艺的建造也是如此的。这一层次的工作不像工具(锤子、钳子),或说建作和类似的产品具有依赖许多类似模范的重复性。毕达哥拉斯原理,(事实上)所有的几何学,只有一次存在机会,无论它以何种语言和如何频繁地表达和使用。”显然,很难在建作学中找到此类概念,即像几何中的毕达哥拉斯原理,仅需一次性的规范化。

 

26.Alberto Pérez-Gomez,《建作和现代科学的危机》,p322,写道“19世纪的建作理论建立于一种信念之上,即所有现实世界的多样性可以简化为概念的范畴,而所有建作问题的结果是这些多样性组成的直接‘功能。”

 

27.事实上,插图在两本书(《建作五书》《课程概述》)中扮演了关键角色,其绝不次于关于建作知识的分类系统的讨论。两位建作师,迪朗和帕拉迪奥,都意识到建作学思想的图示表达的重要性。他们善于图示地表达他们的思想,某种程度上毫不夸张地说,两本书的影响,相较于文字,更多是由于它们的插图。James Ackerman 在关于《建作五书》的简短文献参考上写道帕拉迪奥书着中很少抽象理论,而他们对那么多后辈建作师的深刻影响主要来自插图。见之Dora Wiebenson版本的《建作理论和从阿尔伯蒂到勒杜的实践》(1982)。

 

28.应用迪朗理论的实践性结果是巴黎美术学院学生们的无数的设计作品。这些作品由于统一性和延续性所受到的赞赏程度,正如它们由于短浅视野而把建作作为整体布置所受到的批评。迪朗方法提供了一类含有无线变化可能的概念性空间的方法。然而,这种空间的局限是无疑的。这种如此类似的统一布置阻碍了丰富的复杂性在建作学中的实现。少数的建成项目,可以视为迪朗原理的顶峰之作的,也是纯粹地整体的操作,其缺乏灵魂和以地域性而表现超越这些原则的任何东西。凭着大致了解这些建成作品而论, SzambienJ.N.L. Durandpp.295-335

 

29.为了使建作成为科学教义的不断重复的努力表明,在特定历史时期中的努力是建作向科学的统治性观念的适应。这是在60年代早期发生的一件事,当所谓“设计方法小组”尝试以理性原则建立一套设计科学时,以他们的理论来说,不仅是建作,包括所有人类生产都可以这样做。在建作学的领域,一些70年代的建作师从语言学借用语法结构的思想以试图规范化建作学的知识。在所有这些尝试的背后,都能在计算机扮演角色的新兴领域找到思想和概念。准确地说,在设计和计算机领域,建作学知识的体系化追求得到了重点关注。然而,在这个领域的多数工作都基于一种可疑的猜想,即建作可以以几何或者数学的方式表达,两者都比建作学更加适用于计算机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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