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
●办理程序
(一)个人账户划入
个人账户在每年年度转结时按医保缴费基数一次性划入。
1.45周岁以下的人员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4%划入;
2.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的人员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5%划入;
3.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退休金总额的6%划入。
个人账户分设一级账户和二级账户。二级账户为上年度账户积累额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3000元加当年划入的账户为一级账户。
(二)二级账户变更
1.申请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卡;填写《镇江市医疗保险二级账户使用申请表》一式二份。
2.涉及直系亲属的须提供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卡、直系亲属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变更条件的申请人在社保大厅医保窗口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运河路79号)社保大厅20-28号窗口
电话:85340311、85340098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