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获评“广东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和首批“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
该同志主办了广州市检察机关查办虚假诉讼以来的标的达1.3亿元的第一大案,挽回损失近1亿元,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件。在办理电信诈骗案件中,深挖细究发现漏洞,发出检察建议促使某国有银行总行在全国推行新业务版本,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该建议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建议书”。
通过调查核实取得大量详实证据,精准监督纠正错判,为新疆民营企业挽回820余万元损失,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敢于监督,成功纠正了涉及47套房产的虚假调解案,为利害关系人挽回8000余万元损失,成为检察机关参与国家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法治市场环境的范例。办理了全国为数不多的由检察机关直接提起的海洋污染公益诉讼案件,修复受污染的水量10530多吨,守护绿水青山。
来源: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公共关系处联合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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