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假离婚”“真悲剧”,千万别轻易考验婚姻!
因为相关政策限制
很多夫妻为了获得利益或逃避惩罚
企图用假离婚来达成目的
理想很丰满
现实往往却很骨感
很多假离婚最终变成真离婚
最终落得人财两空
追悔莫及!

基本案情


李某(妻子)与王某(丈夫)于2015年7月22日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孩子归李某抚养,两套住房归李某所有,大众汽车归王某所有,所有债务由王某承担。

离婚后不久,李某便将分得的两套住房以116万元的价格售出,2016年7月19日,李某全款购买了重庆市经开区的一套二手洋房,房屋总价款为125万元。2017年3月26日,李某与王某复婚。

2018年7月,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王某辩称双方于2015年签订的离婚协议并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系二人商量好了的“假离婚”,应为无效协议。离婚后不到一年,李某就与其他男子同居生活,现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同意离婚,但认为经开区的房屋是出售共同房产所得价款购买,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均分割,而李某则认为该房屋系婚前个人财产,不同意分割。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于2015年签订的离婚协议,对财产归属及债务承担进行了处理,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时该协议随即生效。从离婚之日起,协议中载明的两套住房就成了李某的个人财产,其有权自由处分,李某将房屋出售后用所得价款另行购买的房屋,应为李某的婚前个人财产,除非李某将新购房产份额赠与王某或者双方达成新的协议,否则,即使二人办理复婚登记亦不能改变房屋的所有权性质。

王某认为双方系“假离婚”,财产分割方案不是其真实意思,但未能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据此,法院最终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诉争房屋归李某个人所有。

法官后语


很多夫妻为了规避住房限购政策,骗取国家优惠扶持,或是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法律义务等不法利益而商定“假离婚”,待目的实现后再行复婚。然世事难料,人心难测,甭管是事前就已设好的离婚骗局还是离婚之后才起的见异思迁,总之“假戏”变成“真做”,偷鸡未成,蚀米在先。

虽然法律对于真意欠缺的协议设置了救济途径,然而在实务中对这种离婚意思表示的真假并不好界定,家庭生活本身就具有一定程度的私密性,夫妻双方的真实心理旁人并不能窥探,即使有证人愿意出庭作证,其证明力大小也难以确定。

对于家庭财产的处理,法律赋予了公民充分的自主权,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不平均分割财产,一方多分、少分、甚至不分,均不违反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处置,只要是协商一致作出,外在形式表现合法,法官就不能轻易否定协议的有效性。

事实上,法律并没有真假离婚的概念区分,双方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就意味着婚姻关系解除,离婚协议载明的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也就发生了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绝复婚,另一方无权强求,只能面对“鸡飞蛋打,人去财空”的无奈局面。

法官提醒


出于任何目的的“假离婚”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高风险行为,告诫大家不要为了一时利益而拿婚姻做赌注,那样在舍弃婚姻家庭的同时,也放弃了自身的权益保障。
来源:重庆高院 巫山法院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夫妻婚内财产协议真的万无一失?
资助子女婿媳 要有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中对子女 的赠与能否撤销
【以案释法】知道么 婚姻期间签订的“忠诚协议”灰常有用!
挺法官说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湖北仙桃:已婚男两年内向异性转账50多万元 法院:转账无效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