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没有走进千家万户之前,大家还是以公共交通、摩托车为主,摩托车的体型小,随便一个过道就能停放,只要不是在正中间的位置也不会妨碍交通,因此在这方面的管束没有那么严格。可汽车数量多了之后,一旦不严格约束,就会造成交通堵塞影响通行,为此开车没有那么的自由,稍不注意就要收到罚单。
在交规之中,对于临时停车有具体的规定,临时停车肯定是短时间的,有些城市明确表示不超过3分钟,而有的规定则是“禁止长时间停车”,这个概念就很模糊了。禁止长时间停车,就好比问一家店销售额是多少,他就只给你说2000多,可2001是多,2999也是多,二者之间的差距就有些大了。所以“长时间”的概念到底应该如何界定?
对此交警解释:在可以临时停车的路段,又没有写清楚具体的时间,这个时间的长短判定就很主观,基本上就是看交警来查车时,汽车是什么状态。如果汽车还没有熄火,人也在驾驶位上,通常交警都不会认为你停靠了太长时间,会叮嘱你几句尽快开走就完事儿。
可要是你在临时停车的路段,车辆熄火人也不在,从表面上就给人一种你停了很长时间的错觉,这时候被开罚单的几率就很高。如果能够在交警贴罚单前快速反应,态度良好的解释一番,大部分交警还是很通情达理的,要是遇到一些“铁血判官”就只能自认倒霉了。所以这个“长时间”基本上就是交警来算。
不过,有些城市比较智能化,在临时停靠的路段有能够识别车辆的系统,它会主动发送短信提醒车主,一般不超过5分钟就需要开走,如果超过时间却依旧停留,就会拍照记录。因此大家也不要把这个“长时间”想的太长,如若没有必要性,最好不要在这种模糊时间的临停区试探底线,3到5分钟就开走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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