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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云南:全面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工作发展

云南省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等因素于一体,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社会工作起步较晚、发展不均衡,社工机构数量偏少、发育不健全,社工人才紧缺、队伍不稳定,一系列困难和问题制约着该省社会工作的创新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民政厅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连接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三个战略定位,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积极探索新常态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对策措施, 全省社会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面推进,成效显著。


积极探索“三社联动”模式 社区社会工作不断增添新活力


近年来,云南省采取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政府让渡公共服务责权、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与社会组织合作等政策措施,积极探索“三社联动”工作模式。

一是通过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工为支撑、社会组织(社工机构) 为载体的“三社联动”工作模式, 形成了“三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为创新社会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二是坚持以民为本、整合社区资源、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满足社区居民个性化、多样化、经常化服务需求,增强了“三社联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以社区为平台,紧紧依靠专业社工及社工机构,以科学的社工理念、严格的职业道德、专业的社工方法, 以社区长远发展和解决社区居民实际困难为目标,客观评估社区居民现实需求,有效实施“老年之家”“儿童之家”“妇女互助站”等量身定制的服务项目,为全省推进“三社联动” 工作模式起到了示范作用。

通过“三社联动”模式的实施与推广,社区“有心无力”的服务盲区逐渐减少,社区居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贴心服务,促进了社区服务工作的深刻变化,加快了全省创新社会治理的步伐。

积极探索社工机构建设新途径 全面提高社工机构发展水平


云南省结合边疆民族地区特点,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边疆民族地区社工机构创新发展的对策措施。近年来,云南省着力加大社工机构扶持力度,总体目标是到2020 年,确保全省每个州(市)建成1 个社工组织孵化基地,培育发展1000 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一是充分发挥社工机构的重要载体作用,不断拓宽社会工作者就业渠道,为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提供见习和实训基地。二是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政策制度,充分发挥社工机构在创新社会治理、服务社区居民、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坚持以社区为平台,积极培育满足社区居民需求的专业性和综合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大力协助社区开展社会综合治理,有效提供公共服务。四是加强社工机构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开展社会工作的能力水平,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满足社区居民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五是不断拓宽社工机构服务领域。云南省大力倡导省内高校和专业社会工作者积极创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坚持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专业理念,不断拓展社工机构服务领域。

经过几年的努力,云南省社工机构不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呈现出不断发展壮大的良好态势。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 年底,全省社工机构已发展到130 余家。近年来,云南省社工机构在社区建设、青少年和妇女儿童服务等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实践探索,总结出了一套具有本土特色的经验做法,探索出一条培养和吸纳本土社会工作人才的新途径。

积极探索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新举措 全面加快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步伐


近年来,云南省针对社工专业人才紧缺、社工队伍不稳定等实际困难,紧密结合边疆民族地区特点, 积极探索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新举措。

一是推动社区干部专业化发展。2011 年云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鼓励和支持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对按规定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被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要求各州(市)给予一定的职称津贴和学费补贴。此项政策的出台,首次从省级制度层面设计了社区干部的专业化发展方向,确立了社区居委会工作岗位的社会工作专业属性,为进一步拓展和加快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加大社工人才队伍培训力度。云南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精心组织每一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广泛动员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报名,认真组织考前培训辅导,为报考人员创造有利条件,报考人数逐年增加,通过率逐年上升。2015 年云南省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员5066 人,通过考试599 人,通过率11.8%,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截至2015 年底,云南省社会工作人才总数达到4.7 万人,比2014 年增加了1.2 万人,增长率为34.3%

三是大力加强“三区”人才队伍建设。2013 年云南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联合印发了《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2012-2020 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计划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为加快云南“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计划的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计划实施以来,云南省民政厅通过人才需求调查、整合全省人才资源、签订选派人才协议、召开培训动员会等方式,共选派300 余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全省12 个州(市)、25 个县(区、市)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2016 年在全省范围内再次选派支持“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10 人,重点支援12 个州(市) 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妇女儿童、社区建设等16 个项目的服务工作。

积极探索社会工作政策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社会工作政策法规制度


随着社会工作在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云南省认真总结本省社会工作经验,充分借鉴国内外社会工作有益做法,紧密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把加快社会工作政策创制步伐,严格规范社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推进。

一是加快省级层面政策创制。“十二五”期间,云南省民政厅积极参与民政部关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的修改制定,并制定出台了《云南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参与《云南省人才考核评价纲要》的起草修改工作, 起草了《云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考核评价纲要》《云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考核评价办法》;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 联合省级17 个部门印发了《云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和《云南省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工程实施办法》,社会工作政策制度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二是积极推动各州(市)政策创制。云南省民政厅通过召开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的方式,对《云南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两个文件进行了深入解读,积极推动各州(市)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目前,云南省16个州(市) 已相继印发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和实施规划。

三是健全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为推动边疆民族地区志愿服务健康发展,云南省民政厅根据省文明委《关于推进云岭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及时组织专题研究, 并由省民政厅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厅领导负责,社会工作处具体抓落实,联合省文明办、团省委,于2015 年出台了《云南省志愿服务记录办法》《云南省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实施意见》。在此基础上,组织人员广泛深入调研,起草《云南省志愿服务条例》,为广大志愿者服务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共筑中国梦云南篇章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者系云南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副处长) 


来源
中国社会工作杂志




《中国社会工作》杂志

投稿平台:http://tg.shehuiwang.cn

新浪微博:@中国社会工作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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