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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间,在生孩子这一话题上,中国人经历了从“能自己生就自己生”到剖腹产大行其道的转变。选择何种方式生产是一个复杂的医学问题,但一直以来中国的产妇受到的外界因素的影响着实不小。
30年间,中国的剖腹产率增加了9倍,为全球第一,远远超过了世界卫生组织15%以下的警戒线。“一剖就来钱”驱动着很多医院、医生以安全为由劝说产妇进行剖腹产。为扭转这一局面,国家已经开始调控生育方式,设定剖腹产率的数字指标便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手段。
在很多生育论坛,我们可以看到不少相关的悲剧案例--家属、产妇苦苦哀求医院进行剖腹产,但院方坚持顺产,最终导致产妇或者婴儿身亡。“县卫生局给县人民医院下达过剖腹产比例最高不超过35%”,这样一条冷冰冰的行政规定在很多人看来是导致母子阴阳两隔的罪魁祸首。
曾经是为了赚钱医院推行剖腹产,现在是为了评优医院强行禁止剖腹产,这样巨大的反差,对于医院实则是一种讽刺,本应该是由医院的职责和患者的情况决定的医疗方案,而今剩下的只是冰冷的数字和指标。数字是冷的,但人心应该是热的,我们不难想象当一家医院在剖腹产率已经接近那条红线的情况下,我们不难想象医院将面临选择秉承医德为产妇正常服务还是为了指标置患者于不顾的尴尬。
但医院或许也有自己的无奈,同许多其他领域的指标类似,剖腹产率相当于一条红线,与很多现实的利益相捆绑。很多地方将“剖腹产率”与医院考核直接挂钩。据《成都晚报》报道,2011年初,民进四川省委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清理、遏制非自然分娩肆意蔓延和失控的趋势,如将剖腹产比例纳入对医院的考核。正在这一年,成都市卫生局就采取了种种措施力压“剖腹产率”,达不到相关要求医院的年底评分将受到巨大影响。2010年,天津市也曾要求各级助产机构严控“剖腹产率”,超标的医院将被取消产科。
其实剖腹产的决定权在谁的问题并没有那么复杂,任何手术与否的决定都有法律文件,最终都是患者自己对自己的生命做出决定。但是正是由于类似的因剖腹产过多而“矫枉过正”的行政指标的出现,将院方和患者客观上放在一种相对对立的关系之中。
这样的情况已经造成了医患矛盾的紧张,甚至在一些地方也造成生命的损失,任何与医疗相关的行政命令、指标及标准的做出及下达都要慎之又慎,因为医学问题有其自身的规律,靠指标靠强制绝非解决问题的最佳选择,甚至还将把问题搞得更加难以收场,医学是严谨复杂的,无法预测的,与这种“预测性”的行政方式有着很大的冲突。无论是传统因素还是行政强制,场外因素不除,产妇的生产、生命安全隐患就会增加一分。
金钱利益、行政规定种种因素在生命面前,都应该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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