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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3
医药行业的特点是消费者(患者)、消费决定者(医院/医生)和消费支付者(政府/医保)三者的分离。
以药养医模式促成了药价虚高和“大处方”,医改推进统一招标和按病种支付就是把部分决定权从消费决定者手中转移到消费支付者手中,从而实现对药价和药量的控制。
医改是由消费支付者推行的,在投入有限的条件下,扩大覆盖面的前提是降价和控量,因此各国的医改对普药都是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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