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河南省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河南驻村公众微信号   时间:2018-04-08 13:29:55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好第一书记作用,根据中央、省委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一书记由各级组织部门从省、市、县党政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优秀人员,以及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主要派驻到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艾滋病防治重点村,任期一般为2至3年。驻村期间,不得擅自调换第一书记,因故确实需要调整的,由派出单位和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商定,派驻村不变,时间连续计算。

第三条 加强对第一书记的教育培训。下派之前,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会同农办、扶贫办对新选派第一书记进行集中培训,组织学习党规党纪、涉农政策、工作纪律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提升综合素质。派驻期间,各级党委要经常组织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为第一书记交流经验、相互学习提供平台、创造条件。

第四条 第一书记要在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着力建强基层组织,发挥堡垒作用;明晰思路举措,推动精准扶贫;落实四项制度,强化长远保障;多办实事好事,着力惠及民生。

第五条 第一书记要深入了解村情民意,驻村期间,入户率要达到100%。要通过田间地头调研、挨家挨户走访等方式,充分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派驻村党组织建设、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基本情况,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清群众的真实需求和存在的实际困难,记好民情日记,填好群众意见卡。

第六条 第一书记要在吃透村情民意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围绕建强基层组织,制定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提升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加强党员队伍管理等方面的计划和措施;围绕精准扶贫,制定产业发展、村庄建设的中长期计划和贫困户脱贫、落实扶贫项目等具体方案和措施;围绕落实基础制度,制定规范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建好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室和村级便民服务站点、建立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计划和措施;围绕办好惠民实事,制定健全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落实救治救助政策的计划和措施。

第七条 第一书记入村3个月内,要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派出单位和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报送派驻村调研报告、任期帮扶规划和村情资料;每月要报送工作信息,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总结,年底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第八条 第一书记驻村任职期间,党组织关系转到村,原则上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正常职务晋升、调资和职称评定。第一书记职务由派驻村上级党委负责任免。驻村工作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第九条 第一书记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

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建立第一书记工作台账,督促落实民情日记、考勤卡、群众意见卡“一记双卡”制度,并为第一书记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要专门安排时间,与第一书记沟通情况,并定期到村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日常管理;要明确1名班子成员为联络员,经常深入派驻村,协助第一书记开展工作。

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要经常了解第一书记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集中听取一次乡镇(街道)党(工)委专题汇报,每半年对第一书记组织一次群众评议,有关情况和评议结果要及时向同级党委、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并向派出单位通报。

派出单位要加强跟踪了解。党组(党委)每半年要听取一次第一书记工作汇报,提供各项支持,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与派驻村贫困户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党组)党委负责同志每季度要到村调研一次,帮助解决困难,指导促进工作。

第十条 第一书记参加派出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不占单位指标。结合日常管理和群众评议情况,按优秀等次不超过20%的比例提出推荐意见,省派第一书记由省辖市、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市派第一书记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县(市、区)派第一书记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推荐意见。派出单位依据推荐意见和跟踪管理情况,研究确定考核等次。推荐意见和考核结果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第一书记任职期满要进行任期考察,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会同派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察第一书记驻村期间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主要程序为:个人总结、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察看、综合评定。任期考察工作一般在第一书记任期届满前1个月内完成。任期考察情况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年度考核和任期考察要分类型明确考核重点: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重点考核第一书记抓班子、强队伍的成效,看组织生活制度和四项基础制度建立运行情况、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能力提升和党员群众认可情况。对建档立卡贫困村,重点考核第一书记推动精准扶贫的成效,看制定发展规划和脱贫方案的情况、贫困户动态管理帮扶情况、落实扶贫项目帮助发展特色产业情况。对艾滋病防治帮扶重点村,重点考核第一书记抓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的成效,看救治救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帮助解决艾滋病患者家庭生产生活困难情况、派驻村和谐稳定情况。

第十三条 年度考核和任期考察结果作为第一书记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任职期间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反映良好的,要予以表彰,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提拔使用。

第十四条 第一书记吃住在村,在村工作时间不得低于全年工作日的2/3。因事因病请假和休假的,应提出书面申请,7天以内的,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准;7天以上的,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派出单位批准,省派、市派第一书记同时要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备案。批准请休假的部门,应对第一书记请销假情况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派出单位对第一书记要定期安排体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帮助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各项补贴。

第十六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采取专项调研、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掌握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困难问题情况,派出单位部门联村、结对帮扶、支持保障情况,第一书记制定规划方案、加强组织建设、落实发展项目、实施精准扶贫情况。省辖市党委组织部门要每半年听取一次县(市、区)专题汇报,有关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和省委组织部报告。

第十七条 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对第一书记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力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对工作表现差、群众评议满意率低于70%的,要责令整改;对群众意见大、群众评议满意率低于50%的,要求派出单位重新选派。

第十八条 第一书记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意见和有关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做到五不准:不准向基层提不合理要求,不准接受公款吃请,不准在乡镇、村报销个人费用,不准接受群众礼金、礼品,不准利用项目资金谋取私利。

第十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注重培育、挖掘和宣传选派第一书记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积极宣传第一书记的典型事迹、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妙高镇关于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组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情况
甘肃省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
开展精准扶贫的深度思考——与张建涛一席谈
礼县双联推进精准扶贫与驻村帮扶工作培训会讲稿汇编(四)
后进村整顿要破解三大难题
关于加强纪委组织协调的几点思考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