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溧阳市探索试行村干部报酬与村级集体经济效益挂钩,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全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一是“双酬”相济,夯实村干部待遇保障。村干部报酬组成以基本报酬为本、考核报酬为辅,推行基本报酬三年自然增长机制和考核报酬约束机制并行。综合镇情村况、任职年限等,明确村党组织书记年度基本报酬为14400-18000元,其他定额补贴干部为12000-14400元,每三年做一次调整;根据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日常工作表现对村干部进行综合考核,突出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6项软指标的导向作用,年终一次性发放考核报酬,引导村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
二是分档施奖,激发村集体经济活力。把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增幅作为奖励性举措,对经营性收入增幅分段计奖:在10万元、10-30万元、30-50万元、50万元以上的村分别可提取收入增加额的20%、16%、12%、10%作为奖励发放给全体村干部。极大地调动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使村干部干好干坏“不一样”。
三是机制保驾,严肃村干部工作纪律。为确保村干部报酬规范发放,进一步细化了村干部报酬的核算机构、列支来源、统计科目,形成了镇财政所、审计所、农服中心三级联审机制;依托日常监管、年终考核、一票否决三大环节,严格审核村干部考核报酬和奖励报酬,杜绝违反规定滥发奖金、实物及各类福利、补贴,将村干部报酬晒在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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