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室外配电线路应采用电缆敷设。不宜采用单根绝缘导线架空敷设方式。
2、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由专业厂家生产的定型化产品,应符合《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4部分:对建筑工地用成套设备(ACS)的特殊要求》(GB725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要求,并取得“3C”认证证书,配电箱内使用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及绝缘导线等电器元件也必须取得“3C”认证。
3、当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变更时,应按原程序批准。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⑴ 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⑵ 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⑶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⑷ 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⑸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⑹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⑺ 定期检(复)查表;⑻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5、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定期检查,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定期检查记录表
漏电保护器测试仪
接地电阻测试仪
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
5、当达不到以上安全距离的要求时,必须编制外电线路防护方案,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6、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防护屏障应采用绝缘材料搭设,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防止2.5mm的固体侵入)。
外电防护措施
7、当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达不到下表的规定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未采取上述措施的严禁施工。
8、脚手架的上下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9、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位置等应避开有外电线路一侧。
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与既有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电源进线为三相五线时总配电箱内接线 (箱式变接电时)
电源进线为三相四线时总配电箱内接线 (变压器接电时)
3、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宜采用与在建工程基础接地网连接的方式,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重复接地装置1(采取自然接地体)
重复接地装置2(采取人工接地体)
4、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5、 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PE线与N线混用,且PE线严禁断线。
6、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工作零线(N线)相同时,其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规定。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线。
7、配电箱金属箱体,施工机械、照明器具、电器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等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与保护零线的连接应采用铜鼻子连接。
施工机械保护接零
配电箱箱门做保护接零
架空电缆悬挂钢索及支架
架空线路支架做保护接零
保护零线的连接节点
保护零线连接采用绞结连接方式(错误)
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各级配电箱中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开关箱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
三级配电三级保护示意图
⑵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
⑶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分配电箱-开关箱-机械设备的距离
开关箱集中设置(错误)
⑷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配电箱前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四周有防护)
配电箱前有杂物堆放(错误)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均应分别设置。
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私自安装了多路用电线路的开关箱(错误)
私自安装多个插座的开关箱(错误)
错误的一箱多插式开关箱(错误)
4、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设N线端子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接线端子板防护
N线、PE线端子板
接线端子板无防护罩(错误)
隔离开关负荷侧防护
未对隔离开关负荷侧做绝缘防护(错误)
5、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6、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置在箱体的下底面,出线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活动连接。
配电箱出线口处的橡胶防护圈
配电箱出线的固定线卡
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固定在支架上的分配电箱
开关箱无支架直接放置在地面上(错误)
8、配电箱、开关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
9、配电箱、开关箱应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额定工作电流的熔体代替。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配电箱做好相关标识
检查维修时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
1、照明配电箱内应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的熔断电流不得大于15A。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2、施工现场照明器具金属外壳需要保护接零的,保护零线必须在同一根橡套电缆内。严禁使用双芯对绞花线、护套线和单根绝缘铜芯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
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
4、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线,并应做保护接零,不得采用双芯对绞花线。
LED灯带
室内灯具
5、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1)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 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 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6、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地下室安装的低压照明灯具
安全电压变电箱
1、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五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电缆芯线绝缘颜色不符合规范要求(错误)
电缆芯线绝缘颜色
动力线路配置图
照明线路配置图
2、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埋地电缆的方向位标志(1)
埋地电缆的方向位标志(2)
3、埋地敷设宜选用铠装电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当选用无铠装电缆时,应能防水、防腐。架空敷设宜选用无铠装电缆;
⑵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⑶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电缆沟剖面
防护套管上部的防水弯
⑷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敷设高度应符合架空线路敷设高度的要求,但沿墙壁敷设时应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2.0m;
⑸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
架空电缆采用金属裸线绑扎(错误)
架空线路采用钢管做电杆(错误)
电缆线沿墙体水平敷设
4、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0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电缆线架空敷设
楼层电缆预留孔防护套管
5、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电缆垂直敷设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
结构及装饰阶段楼层配电线路敷设(一)
结构及装饰阶段楼层配电线路敷设(二)
6、室内配线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瓷瓶、瓷(塑料)夹、嵌绝缘槽、穿管或钢丝敷设。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当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必须做等电位连接,且必须与PE线相连接。
室内配线沿钢索敷设
金属管做保护接零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电器元件破损
使用非标产品
2、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内电器元件设置应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⑴总隔离开关-总漏电保护器(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分路隔离开关;
⑵总隔离开关-总断路器(总熔断器)-分路隔离开关-分路漏电保护器(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电器元件设置方式一
电器元件设置方式二
3、开关箱必须设置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是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断路器或熔断器。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操作频繁时还应附设接触器或其他启动控制装置。
普通开关箱
频繁操作用开关箱
4、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
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5mA
5、分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开关箱的参数。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分配电箱的参数。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参数
6、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其负荷侧负荷的相数和线数匹配。
单相负荷漏电保护器
三相三线漏电保护器
三相四线漏电保护器
1、配电室内配电屏的正面操作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5m,两侧操作通道应不小于1m,配电室顶棚的高度应不小于3m且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应不小于0.5m。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室内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2、配电柜应装设电度表,并应装设电流、电压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
配电柜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分断点。配电柜应编号,并应有用途标记。
配电柜外配置
配电柜内配置
3、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停电标志牌
4、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必须配置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严禁存放贮油桶。
发电机组工作室(1)
发电机组工作室(2)
5、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双电源总配电箱
双电源连锁开关
电缆线挂设在外架上且使用细钢筋绑扎
使用钢管做架空立柱且未使用绝缘子进行固定
电缆线敷设未做保护措施且经过钢筋材料堆场被碾压
电缆线敷设未做保护措施
电缆线敷设无保护措施,电缆线接头无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措施
电缆线敷设无保护措施,电缆线接头无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措施
电缆线敷设无保护措施
配电箱前材料堆放(一)
配电箱前材料堆放(二)
配电箱前材料堆放道路不畅通(三)
配电箱前操作空间不足通道不畅通,用电线路无保护措施
1、箱体损坏;2、箱内电器元件损坏;
3、一箱多用;4、用电线路未接保护零线。
1、箱内电器元件损坏;2、用电线路连接不规范,保护零线未接。
1、电器元件过载烧毁,线路导电体裸露;2、接线端子脱落未固定,面板脱落;3、箱体重复接地未接。
1、一桩多用;2、使用保护零线作为相线。3、使用两芯线。
1、接线不规范,无保护零线;2、接线端防护面板遗失。
私自改动漏保参数
1、单机箱控制多台设备;
2、接线未经漏保;
3、保护零线未接。
1、使用非标箱;
2、动力照明混用;
3、照明线路未经漏保;
4、箱内接线不规范;
5、接线端子无防护面板,箱体底部无绝缘防护圈。
1、回路1一桩多接;2、回路2保护零线未接;3、回路四用电线路拆除时强行拉断留有铜丝,存在严重安全隐患;4、接线端子防护面板未使用。
1、配线箱未设置支架;2、采用非标配电箱;3、回路4未接保护零线。
1、第一、二回路漏保失效;2、回路3未连接保护零线。3、接线端子防护面板未使用。
1、私自改装配电箱;2、总断路器未使用;3、动力照明混用;4、电器元件不配套(四回路断路器、两回路漏保、六回路插座);5、接线不规范。
1、回路3、4工作零线颜色不真确;
2、接线端一桩多用;
3、回路3漏保失效;
4、接线端防护面板未使用;
5、保护零线未接
1、单机箱一箱多用;
2、用电线路未经漏保;
3、保护零线未接。
1、多回路动力开关箱(应一箱一设备);
2、插座损坏;
3、箱体底部的橡胶防护圈遗失;
4、箱门保护零线断接。
1、箱内线路损坏;
2、箱内用电线路连接不规范;
3、一桩多用;
4、使用两芯线和护套线;
5、保护零线未接。
1、一桩多用;2、两芯线使用;3、回路2接线端子螺丝遗失;4、接线端防护面板遗失;5、回路4并线使用。
1、使用非标箱;2、接线端螺丝遗失;3、回路1使用保护零线接到回路2的工作零线上;4、接线端导电体外露;5、回路2、3、4工作零线串联;
1、动力箱使用照明线路;2、部分线路未经漏保;3、相线并线使用;4、一路多用;5、使用两芯线。6、保护零线未连接。
1、未设置支架;2、箱门损坏;3、电器元件损坏;4、用电线路未经漏保;5、使用非标箱(线路3为照明线路);6、并线使用;7、保护零线未接。
1、使用非标箱;2、箱体破埙;3、电器元件不齐全(无断路器);4、电线直供;5、无保护零线;6、使用双股花线;7、箱体无支架。
1、使用拖线板(无支架易损坏触电,控制多个用电设备,开关箱离用电设备距离远);2、电线直供;3、使用非标线(通信线、视频线、音响线等) ;4、无保护零线。
1、配电箱内电器元件、线路损坏;2、一箱多用;3、箱内接线导线外露;4、使用不合适的开关箱(启动箱);5、未设置箱体支架;
隐患01
排查依据:GB/T 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5.2:用电产品应具有符合规定的铭牌或标志,以满足安全、使用和维护的要求。
隐患02
排查依据:GB/T 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6.5:一般环境下,用电产品以及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且不宜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隐患03
排查依据:GB/T 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6.5:一般环境下,用电产品以及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且不宜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隐患04
排查依据:GB/T 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6.13:保护接地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挂钩。
隐患05
排查依据:GB/T 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6.16:插头和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
隐患06
排查依据:GB/T 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7.3:用电产品拆除时,应对原来的电源端做妥善处理,不应使用任何可能带电的导电部门外露。
隐患07
排查依据:DL/T 5162.17-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17部分: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3.0.2:照明配电箱安装强度应牢固。
隐患08
排查依据:DL/T 5162.17-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17部分: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3.0.2:照明配电箱(板)内部无干净、无杂物。
隐患09
排查依据:DL/T 5162.17-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17部分: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3.0.2:照明配电箱(板)控制回路标识齐全清晰。
隐患10
排查依据:GB 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验收规范》3.1.3:接地装置不得与金属管道、建筑物、设备的构建有金属的连接。
隐患11
排查依据: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7.2.1 当导线垂直敷设时,距地面低于1.8m段的导线,应用导管保护。
隐患12
排查依据: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7.2.7 对金属导管、金属槽盒有严重腐蚀的场所,不宜采用金属导管、金属槽盒布线。
隐患13
排查依据: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7.2.20 金属槽盒引出的线路,导线在引出部分应有防止损伤的措施。
隐患14
排查依据: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7.6.8 无铠装的电缆在屋内明敷,水平敷设时,与地面距离不应小于2.5m。
隐患15
排查依据: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4.6.2 固定式开关柜靠墙布置时,柜后距离与墙净距离应大于0.05m,侧面与净墙距应大于0.2m。
隐患16
排查依据: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4.6.2 屋内配电装置距顶板的距离不宜小于0.8m;当有梁时,距梁底不宜小于0.6m。
隐患17
排查依据:GB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2.2.2 电缆出入电缆沟、竖井、建筑物、柜(盘)、台处以及管子管口处等做密封处理。
隐患18
排查依据:GB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2.2.2 电缆敷设排列整齐,水平敷设的电缆,首尾两端、转弯两侧及每隔5~10m处设固定点。
隐患19
排查依据:GB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4.1.3 防爆导管不应采用倒扣连接;当连接有困难时,应采用防爆活接头,其接合面应当严密。
隐患20
排查依据:GB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4.2.5 室内进入落地式柜、台、箱、盘内的导管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盘的基础面50~80mm。
隐患21
排查依据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7.6.9 屋内相同电压的电缆并列明敷时,除敷设在托盘、梯架和槽盒内外,电缆之间的静距离不应小于35mm,且不应小于电缆外径。
隐患22
排查依据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7.6.38 电缆通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基础、散水坡、楼板和穿过墙体等处应穿管保护,穿管的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隐患23
排查依据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7.2.11 金属导管和金属槽盒敷设时,应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离不小于0.1m。
隐患24
排查依据:GB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1.1 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制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隐患25
排查依据:GB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1.9 照明箱(盘)内配线整齐,无绞线现象。
隐患26
排查依据:GB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2.4 柜、屏、台、箱、盘上的标识器件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及名称,或操作位置,接线端子有编号,且清晰、工整、不易脱色。
隐患27
排查依据:GB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2.1.3 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并带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5m。
隐患28
排查依据:GB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2.2.1 暗装的插座面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隐患29
排查依据:GB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2.2.1 车间及实验室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小于0.3m。
隐患30
排查依据:GB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2.2.4 壁扇下侧边缘距地面高度不小于1.8m。
隐患31
排查依据:《电气安全管理规程》(机械工业部[86]机生字 76号)第20条 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应用电杆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不低于2.5m。
隐患32
排查依据:GB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2.1.3 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并带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5m。
隐患33
排查依据:GB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2.2.2 电缆出入电缆沟、竖井、建筑物、柜(盘)、台处以及管子管口处等要做密封处理。
隐患34
排查依据: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电闸箱应有警示标志。
隐患35
排查依据:现实危险——应急照明线路与普通线路不应该混接。
隐患36
排查依据:现实危险——电源线应从电闸箱正确位置接出。
隐患37
排查依据:现实危险——电源插座应防止积尘,防止灰尘及杂物进入闲置的插座。
隐患38
排查依据:GB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4.2.3 警告标志(当心触电)
隐患39
排查依据:DB 11627-2008《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5.3 变配电室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操作面地面应铺设绝缘胶垫。
隐患40
排查依据:DB 11627-2008《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5.6 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400mm的挡板。
隐患41
排查依据:DB 11627-2008《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5.8.1 变配电室出入口的两个门应为防火门,金属门或铁皮应做保护接地,门向外开。
隐患42
排查依据:DB 11527-2008《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5.8.2 通往室外的门应装有纱门且门上应装设雨罩。
隐患43
排查依据:DB 11527-2008《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5.9.3 通往室外的开启式的窗户应装有纱窗。
隐患44
排查依据:DB 11527-2008《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5.14.2 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
隐患45
排查依据:DB 11527-2008《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5.18.3.1 电气绝缘安全用具中绝缘拉杆、绝缘挡板、绝缘罩、绝缘夹钳的试验周期为每年一次;高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绳的绝缘试验周期为每半年一次。
隐患46
排查依据:DB 11527-2008《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5.18.5 绝缘拉杆应悬挂或架在支架上,不应与墙接触。
隐患47
排查依据:DB 11527-2008《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5.18.5 绝缘靴、绝缘手套应存放在密闭的橱内,并与其他工具一表分开存放。
隐患48
排查依据:DB 11527-2008《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5.18.5 安全用具不合格的不得存放在工作场所。
隐患49
排查依据:DB 11527-2008《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5.18.5 绝缘垫和绝缘台应经常保持清洁、无损伤。
隐患50
排查依据:DB 11527-2008《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6.8.1 变配电室内环境整洁,场地平整,设备间不应存放与运行无关的闲散器材或私人物品。
隐患51
排查依据:DB 11527-2008《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6.8.3 电缆沟盖板齐全,沟内干净。
隐患52
排查依据:DB 11527-2008《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6.8.4 值班室不应设置、使用寝具、灶具。
隐患53
排查依据:DB 11527-2008《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6.8.4 值班室不应设置、使用寝具、灶具。
隐患54
排查依据:DB 11527-2008《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6.8.6 变配电室的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应完整齐全。
隐患55
排查依据:DB 11527-2008《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7.4 变配电室值班人员应穿戴、检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隐患56
排查依据:DB 11527-2008《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6.8.3 电缆沟盖齐全,沟内干净。
隐患57
排查依据:《安全生产法》第23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隐患58
排查依据:相关认定标准——不能使用假证。
隐患59
排查依据:现实危险——窗户不应有破损。
隐患60
排查依据:DB 11527-2008《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5.18.5 绝缘靴、绝缘手套应放在密闭的橱内,并与其他工具仪表分别存放。
一大波工地用电安全隐患图
图一
1、配电箱内主线混乱,有并联现象2、分闸一闸多接
3、左侧接线不合理,不符合接线要求
4、接地线颜色不符合用地按要求,非PE线
参考标准:GB50484- 4.4.4用电设备应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控制保护的规定。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条)及以上用电设备(线路)
图二
1、无防雨措施,缺少配电箱,直接放在地面2、不符合一机一闸一保护要求
3、刀闸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主要原因铜片部分露在外面
4、右侧刀闸缺少保护罩,左侧刀闸接线不符合规范要求
5、接线无主开关
6、配电盘的绝缘板非电木板
7、无PE线连接点
8、整体配电盘不符合要求,属报废性质
参考标准:GB50484-4.4.2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电器、总断路器和分路隔离电器、分路漏电断路器。 4.4.9其外形结构应能防雨。4.4.4用电设备应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控制保护的规定。 根据GB 50054-1995的规定,刀闸存有铜芯外露,不得在工业上使用。
图三
1、电缆线为架设离地面或者埋地保护2、PE线使用附加线,拖拉电缆线时强度不够
参考标准:GB50484-4.3.8电缆穿越道路时应采用坚固的保护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管口应密封。 4.3.4电缆线路不得沿地面直接敷设,不得浸泡在水中
图四
1、电缆线未加过路防护2、钢板压在电缆线上
3、基坑无防护
参考标准:GB50484-4.3.8电缆穿越道路时应采用坚固的保护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管口应密封。 4.3.4电缆线路不得沿地面直接敷设,不得浸泡在水中
图五
1、电缆线使用铁丝固定2、电缆线和钢结构在一起无隔离措施
3、电缆线直接在钢梁上铺设
参考GB50484-4.3.5电缆与支架之间应采用绝缘物可靠隔离,绑扎线应采用绝缘线。
图六
1、电机缺少防雨罩,无绝缘措施2、三条相线直接和电机线绕在一起,固定不牢
3、无外壳接地
参考标准:GB50484-4.3.9电缆接头应进行绝缘包扎,并应采取防雨和保护措施。电缆接头不得设置于地下。
图七
1、配电箱门板损坏
2、主漏保缺少隔离开关
3、分漏保缺少隔离开关
4、使用民用插座插头
5、主漏保一闸多接
6、PE线未接
7、主漏保未控制分漏保
8、电源线不能从箱门口进入
参考标准:GB50484-4.4.2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电器、总断路器和分路隔离电器、分路漏电断路器。 4.4.9其外形结构应能防雨。
4.4.4用电设备应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控制保护的规定。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条)及以上用电设备(线路)
图八
1、电焊机接地线未固定2、使用螺纹钢做接地极
3、焊机一次线外皮破损
4、接地线非PE线
参考标准:GB50484-4.5.14 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方法可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螺栓连接应用镀锌螺栓并有镀锌平垫及弹簧垫,螺栓不得埋入地面下。 接地极参考标准:JGJ46-5.3.4
图九
1、电源线直接和碘钨灯管接在一起2、草坪灯使用铁丝固定在角钢上,无绝缘措施
参考标准:JGJ46-10.3.5碘钨灯及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灯线应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图十
1、使用民用插盘2、插线盘缺少漏电保护器
3、民用插盘有触电的火花斑迹
4、以上图片的用电插盘不适用于施工现场
参考标准:GB50484-4.1.9临时用电设备应进行检查和试验,确认合格并标识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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