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项来自38年前的文件规定: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给与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这是一项来自55年前的通知:
军官一方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假期探亲,工人、职员一方因有特殊情况需要再到部队探亲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一次探亲假。(文件没写士官,因为那时还没有士官这个说法)
异地军属,每年可享受30天探亲假,这是国家明文规定,几十年来沿用至今,从未废除。
符合条件的你,可曾享受到?
这是一张军属今年的探亲假条。
从3月25日到4月25日,一共30天。
再加上老公每年48天休假,他们能相聚的时间,总共78天。
小廖是这张假条的主人,她在四川老家的某个政府部门工作,而自己的老公,在湖南怀化服役。
17年12月,小廖和老公结束了4年异地军恋,成功上岸领证,结为夫妻。
一次偶然的机会,一位单位的资深军嫂问她:
小廖,准备啥时候休探亲假去找老公呀?
“啥探亲假?”小廖一脸懵逼。
“嫁给军人,每年可以休30天探亲假啊!你不知道?”
小廖回头自行百度了一下:还真是这样,有规定的。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小廖打上了人生中第一份探亲假条,领导二话没说,直接签了。
后来,他们就有了爱情的结晶。
“其实让不让休假还是要看领导,我们领导相对比较开明。工作忙的时候我肯定也不会休探亲假,都是挑时间请的。”
“不过话说回来,能休这30天也没啥好羡慕的,我宁愿没这个假,只要老公在身边就行了。”
小廖这样说。
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小廖,单位落实制度较好。而在公立医院上班的董姐,就没那么好运了。
董姐是一名护士长,也是一名资深军嫂,军婚已进入第10个年头了。
她们单位虽说也是事业单位,但她几乎就没有享受过探亲假的福利。
“别说是探亲假了,就是正常的国家法定节假日,那不还得经常值班?”说起这件事,董姐有无数个槽点要吐。
一大堆工作摆在那,就这么几个人,你走了,你的工作就要别人来干,大家都累得要死,你说你夫妻异地,领导才不管那么多,就觉得你偷懒。
董姐刚结婚的时候,也不是没有动过报探亲假的念头。她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写好假条找主任签字的时候,主任看她时的诧异眼神:
探亲假是什么?我都没听说过。
董姐拿出政策给主任看,主任回答:
你有什么特殊情况非要去吗?单位这么忙,你让老公回来不行吗?
有什么特殊情况?董姐想问去要孩子算不算,想了半天还是忍住了。
这十年,董姐总共就休了一次探亲假,那还是找老公的单位政治部门发函过来,医院才放人的。
为此,主任的脸色给她甩了好久。
董姐关于探亲假有太多的故事和事故可讲。
而对于在私企工作的小芳来说,关于探亲假的故事
一片空白。
放眼全国,即便再拥军的私企,也不大可能专门给军属每年放一个月的带薪探亲假,政府和部队也不会给补贴啊!
军属的付出与艰辛无需多言,两地分居忍受的相思之苦,在半个世纪前国家便已考虑到——
但执行效果……
此外,政策颁布的几十年前,大多数职工都在体制内工作,这一政策的覆盖面较广。而如今,随着市场经济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军属,早已进入私企等单位工作,她们面临的不是政策不落实问题,是政策就没覆盖到的问题。
军人荣誉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军地双方久久为功,也需要社会力量的充分加入。
随着军改深入,许多基层官兵感到,涉及部队本身的,尚能尽快推进改革,但一涉及地方的,就推动艰难。
比如军队子女教育问题,比如军属随军随调问题等等。
都知道国防建设的重要性,但都觉得国防建设与己无关。都知道自己离不开人民军队的保驾护航,但都觉得人民军队离自己很远。
最可爱的是军人,最可敬的是军属。爱军拥军的大道理大家都懂,但具体到行动上,囿于自身的利益或管理需要,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为数不少。
当然,给军属30天探亲假所造成的成本,不能仅由单位承担,这注定会降低单位批假的积极性,如何划分责任,协力推进,需要我们的智慧考量。
任何政策制度如果没有落实,都只是一纸空文,希望军属所在单位理解军属的不易,尽可能多些人性化关怀。
我想,如果一天,同单位的军属高高兴兴去部队探亲,单位的同事一句“早知道也嫁个军人就好了”,这效果,可能胜过无数个征兵广告。
本文作者 | 哨位君 老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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