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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认为分封制和郡县制不可并存,为何刘邦硬要把两者兼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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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大秦铁鹰剑士

作者简介:头条号历史问答达人

楚汉战争最终以项羽的失败和刘邦的胜利而宣告结束,昔日沛县泗水亭亭长刘邦转瞬之间成为万人之上的大汉创始皇帝,受万民敬仰,人生踏入了无限高光时刻,也完成了他几年前面对秦始皇豪华车队时所表达出“大丈夫生当如此”的人生梦想和目标。

大汉王朝新立,全国上下百废待兴,朝廷采取什么样的政策才能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这成为摆在刘邦眼前最迫切的一个事情。

俗话说“江山易得,社稷难守”,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国家管理机制,新建立的大汉王朝也会重蹈大秦帝国的覆辙,随时都有被颠覆的习惯。

这一切似乎没有难住刘邦,在张良、萧何、陈平、樊哙等谋臣良将的推动下,刘邦很快确立了国家管理的运营机制和组织架构,既保留秦国的郡县制,同时也沿袭周朝的分封制,让这两个管理制度并存,共同发挥作用?那么,为何刘邦建立新朝,却要继续沿用旧朝的制度而不创新呢?郡县制和分封制又有什么样的价值呢?这两种制度难道真的能兼备一起吗?

现在看来,刘邦兼収并用郡县制和分封制确实有他的高明之处,大汉王朝国祚长达四百多年历史,里面也有郡县制和分封制发挥作用的因素。

分封制是周朝的一种国家管理制度,在商朝时期,分封制、宗法制已经开始有了雏形,王族特权阶层成了分封制的受益者,他们世世代代都承袭贵族身份,老百姓根本没有翻身的机会。

周朝取代商朝之后,把分封制推向一个高潮。尤其是一代伟人周公旦的崛起以及宗法、礼法等社会伦理道德体制的建立,使分封制在社会层面有了宗法、礼法的保护。此外,周朝有了这层宗法、礼法制度的保护,分封制就成为周天子管理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在当时的社会,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牧野之战结束后,周武王和周公旦明确了“迁殷顽民”和“分封诸侯”这两大政治制度,把分封制推向一个高潮。

灭商之后,周朝的统治者先是分封了一些远古部落首领的后代,如神龙氏被封在今河南三门峡西北陕县一代,封黄帝后代于祝(今山东省宁阳县),同时还分封了纣王儿子武康在商朝的旧都。根据不完全统计,周朝初期共分封了七十一国,其中姬姓四十国,武王兄弟辈的十五国,成王兄弟辈的十国。

周王室把兄弟叔侄,同姓贵族,异姓亲戚和元老重臣封往各地,建立了众多诸侯国,去统治新占领的一些土地,充当周朝统治中心屏障,这也是周朝统治者“分封亲戚、以藩屏周”的治国理政具体思路的体现。

周王室实行分封制,以宗法制和礼法制为基础,对于当时奴隶制社会的周朝来说,对内巩固了统治集团内部关系,形成阶层固化,特权固化的统治目标,同时也巩固了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因此在西周前期,也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对政权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到了周平王东迁,周朝分封制弊端开始显现。历史上把周平王东迁这件事看着周王室由全盛到衰败的分水岭,周平王东迁后,把关中之地分封给秦国,大大小小的诸侯割据、相互征伐、彼此兼并的春秋战国时期也正式拉开帷幕。

周王室逐渐势微,跟分封制有莫大关系。如果周王室能够与时俱进,对分封制加以优化,历代周王都能精心治理国家的话,周王室衰微也许是可以避免的。

楚汉战争期间,刘邦遇到的情况和周朝很相似,他要整合国内大大小小的利益集团共同对付项羽,就必须给这些人封王拜侯,在社会地位上满足他们需求,这样才能齐心同力抗击项羽。当然光靠封王拜侯是不行的,还得采取一定的政治手段和谋略,同时在军事上保持一定优势,这样才能震慑诸侯。如果不封王拜侯,这些人肯定不会跟着刘邦干,都跑到项羽那边去了,最后要死的就不是项羽,而是刘邦自己了。

在汉朝建立之后,异姓诸侯王成了刘邦的心头之患,所以刘邦定下了“非刘姓不得封王”的规定。同时积极歼灭哪些和自己一起战斗过的异姓王,英布、彭越、韩信被吕后诛杀,赵王张敖也被刘邦找了个借口拿下,燕王卢绾被追击跑到匈奴去了,一个个异姓王就转眼消失在公众视线之外了。

这样一来,原来跟着刘邦一起打天下,被他封王拜侯的兄弟哥们死的死,亡的亡,跑路的跑路,基本所剩无几了。这里面固然有刘邦卸磨杀驴、过河拆桥的个人心里阴暗面因素,也有刘邦作为一个政治家,更多出于对分封制弊端的认知考量因素,毕竟刘邦的汉朝和周武王时期的周朝,已经是两个不同的社会形态。

既然分封诸侯不可行,那么分封制还要不要呢?当然要,只不过是“非刘姓不得封王”,刘邦重新制定了游戏规则。

他是怎么做的呢?在逐步剪除掉自己分封的异姓诸侯后,取而代之的是刘邦少数宗亲,更多的则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让自己的亲生儿子成为诸侯王,但在权利架构方面,刘邦又突出中央集权的权威,给每一个儿子身边又委派一位由中央垂直领导的丞相,这个丞相的职权甚至超过了他的儿子,像淮南王丞相张苍等都是忠于汉室而非诸侯王的人。

可以说,刘邦在沿用周朝的分封制时,做了相应的调整,而不是照抄照搬,实行了诸侯王+丞相的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诸侯王做强做大、割据统治的势头。

再来看看刘邦对郡县制的认识自己利用。

说起郡县制,我们不能不提秦始皇,有人说,秦始皇对中华文明进程最大的两个贡献是统一华夏和确立郡县制。尤其是郡县制,不仅深刻影响了中国历史的发展,同时也推动了世界文明进程的发展。从现实角度看,秦始皇所建立的这两座历史丰碑后世之人再也没有超过。

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关于国家管理制度曾经有过很多次争论,大致可以分为两派,一派是以丞相王绾为首,他们主张把秦始皇的儿子们按照周朝分封制,封王之后让他们去管理四方边境。国家太大了,只有把自己人安排过去管辖才放心。这一派就是分封派。

另一派是以廷尉李斯为代表的郡县制派,说是以李斯为代表,其实也就他一个人主张实行郡县制,朝堂上所有的人人赞同丞相王绾实行分封制。

李斯主张郡县制取代分封制的观点很明确,就是周朝只所以灭亡,就是周武王、周成王这些人的后代与周王室越来越疏远,相互诛灭,形同路人,连周天子的话都不听。大秦执行郡县制,王子和大臣有国家税收养活,他们没有独立的地盘和根基,也就难以起事了,这才是国家稳定的根本。若实行分封制,他们日益强大,以后就很难控制了。

李斯的观点得到秦始皇的支持,当然秦始皇作为千古一帝,他考虑的问题可能会更深远一些。作为政治强人,郡县制是中央集权的有力保障,在管理运营上效率更好更高。

于是天下分为三十六个均,这些郡相当于现在的省。郡下面有管辖很多县,正式确立了国、郡、县三级管理体制,郡县制就这么在秦国轰轰烈烈的开展起来。

过了8年,秦国内部由开始了一场关于分封制和郡县制的讨论。首先站出来的是博士官淳于越,他认为商朝、周朝延续了上千年几百年的时间,就是因为分封了子弟功臣,作为王朝的枝辅。但现在大秦实行郡县制,王室子弟都是普通人,郡县有大臣却没有骨肉,一旦发生事情,谁来相求,还是应该向古人学习,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

淳于越这个人是后来给刘邦设计大汉王朝管理体制的叔孙通博士的小领导,当时在秦始皇跟前有一定的话语权,说话的分量也很重。

后来秦始皇又去问李斯,看看淳于越博士的是否有道理,结果李斯对秦始皇说:“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政策各有不同,因为时代变了,今陛下开创万世基业,这不是迂腐者所能懂的,淳于越说的是三代旧事,哪里值得效仿。”

这次,历史毫不动摇的否定了淳于越提出的分封制,也更加坚定了秦始皇在秦国推行郡县制的决心和信心。

秦末农民起义,大秦二世而亡,当时很多儒家博士就认为,如果始皇帝能采纳淳于越的建议,推行分封制,大秦也不至于在短短三年时间内就灭亡,这也在一定程度了印证了淳于越的预言有一定的正确性,秦朝危机之时,确实没有任何前来相救的地方势力。

刘邦作为秦末农民起义的最终受益者,他也深知其中的道理。所以在汉朝建立之初,在推行郡县制的时候,同时也积极的推行分封制,把自己的儿子分封成王,目的也在捍卫汉家天下。而郡县制作为中央集权的政治管理制度,刘邦当然也不会容许权杖操持在别人手里。再加上叔孙通博士这位经历秦、汉两朝大儒的辅佐,汉朝的政治体制成为兼备郡县制、分封制的一种新体制,对汉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在秦始皇的眼里,分封制和郡县制不可并存,而且他一直坚持认为分封制是国家动乱的根本,所以从骨子里讨厌分封制。另外他作为一个政治猛人,一个高度独裁统治的人,认为分封制皇帝权利弱化的一种制度,不能用于治国。他既然能开创一个新国家,也就能创造出一个新制度,这才是他所希望的。

刘邦接近完美的把分封制和郡县制结合起来,那么大汉的江山就能万世不倒吗?当然不是,汉景帝时期的七国之乱就是因为朝廷实行削藩政策以后发生的,分封制并没有保证汉朝内部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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