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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首批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和品牌农业引领企业评选申报开始啦!

    近年来,烟台市以农业优势产业为重点,以区域公用品牌为总抓手,在品牌农产品“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大好格局中,整合力量、发挥优势、多措并举,激发了品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活力,逐步形成了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品牌经济的农业发展新格局。

    目前烟台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卓有成效。紧抓烟台苹果、烟台大樱桃这两个拳头品牌,以此带动县市区深入挖掘地方特色品牌,烟台苹果、烟台大樱桃、莱阳梨等52个区域传统优势品牌获得了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龙口粉丝、烟台海参等9个特色农产品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烟台苹果等17个农产品获农产品地理标志。烟台苹果已连续十二年蝉联中国果业第一品牌,品牌价值达145.05亿元,并成功入选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烟台大樱桃也稳居国内樱桃产业第一品牌。

    与此同时,烟台企业品牌群体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围绕苹果、樱桃等从业农户多、涉及面广的民生产业,每两年开展一次“烟台苹果十大品牌”、“烟台大樱桃十大品牌”的评选培育活动。以烟台市城市综合营销为载体,联合果品企业先后赴重庆、杭州、北京、上海与当地的烟台苹果经销商共同举办特色市场精准推广活动。经过持续打造,我市农业企业的品牌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企业品牌群体迅速壮大。登海、泉源、鲁花、张裕、安德利、益生等一大批品牌成长为行业领军品牌,全市累计注册农产品商标2840多件,其中获中国驰名商标37个,“农”字号上市企业达到17家。

    多年来,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先后联合中国果品流通协会、中国园艺学会、中国合作经济学会等“国”字号单位,举办了系列烟台苹果产销对接会和中国大樱桃产销研大会,并成功举办了首届中国·山东国际苹果节。通过打造的这些全国性会议平台,“烟台苹果品牌规划”、“烟台大樱桃品牌规划”得以向全国发布,烟台果品优秀企业、基地向全国业界精英展示。通过鼓励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新品牌农产品营销方式,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拓宽品牌流通渠道。

    为大力实施“全品类整体品牌、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三位一体品牌建设发展战略,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加快推进我市品牌农业建设,2021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批烟台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和烟台市品牌农业引领企业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1.在烟台市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社团、事业)资格;

2.申报主体商标经工商注册,取得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并制定切实有效的商标使用管理办法;

3.申报产品通过地理标志认证;

4.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核心企业;

5.申报产品为可供食用的各种种植、畜牧、渔业产品及其初级农产品;

6.申报产品在五年内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现象,无较大质量安全事件和较大动植物疫情疫病;

7.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诚信守法经营,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传承区域人文历史和农耕文化。

(二)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烟台市内注册成立;

2.从事包括但不限于粮油、果蔬、畜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生产加工业;

3.取得工商注册商标并拥有商标所有权,在相应产品包装、宣传资料等环节使用三年及以上;

4.通过“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之一认证;

5.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近三年内产品实物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均为合格,且无较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6.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品牌农业引领企业

1.申报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业务收入(交易额)占业务总收入(交易总额)70%以上。

3.企业资产总额1亿元以上,固定资产5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应按时发放工资、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按月足额计提折旧,无涉税违法行为。

5.企业产品竞争力。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品牌效益、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业内领先水平,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绿色发展要求,并通过相关产品及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获得注册商标,产销率达90%以上。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6.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低于60%;近两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7.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可以单独申报并优先考虑,涉及申报指标可以酌情调整。

二、遴选程序

1.县级申报。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可向所在区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初审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对于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要求的提出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排序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2.市级评审。市局组织专家对照《烟台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价指标表》、《烟台市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评价指标表》和《烟台市品牌农业引领企业评价指标表》进行评审。

3.社会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市局官网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品牌发布。经公示无异议后,市局予以授牌,并实施动态管理。

联系人:薛云鹏

联系电话:669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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