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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人口过快增长,在上个世纪的七十年代,我国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城市里面只能生一个孩子,而农村如果第一个是女儿的话可以再生一个孩子。有的家庭为了生儿子,东躲西藏,真是遭罪。
计划生育的效果很明显,几十年过去了,我国现在已经进入了标准的老龄化社会,再加上失独以及养老问题的出现,开放二胎已经是迫在眉睫,终于在2015年,国家全面开放二胎,所有在2016年的元旦以后出生的孩子都是合法的。
但是这个政策可能更大程度是针对城里,因为农村第一个孩子是女儿的话是可以再生的,因此就有人说,那我们农村的能不能生第三胎呢?特别是前两个孩子都是女儿的家庭对这个问题就更关心。今天我们就来仔细研究下这个问题。
按照政策的规定,生第三胎那是绝对不可能的。这让我们很多农村人觉得这个政策对我们来说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这个政策在农村只是造福了哪些第一个是男孩子的家庭。不过也有人说,只要你有钱,你想生多少就生多少,只要交得起罚款就行了,你看人家张艺谋,生了7个呢!
这里的罚款就是社会抚养费,具体的缴纳标准如下:
1、符合再生育的条件但是没有生育证的,缴纳上年度总收入的30%;
2、违法多生一个的,缴纳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2到 6倍,如果是重婚或者是与其他人生孩子的,交6~8倍年收入的罚款;
3、非婚生育以及非法收养的,按孩子数量征收;
4、符合再生条件在妊娠十四周以上自行终止妊娠、或谎报婴儿死亡、或遗弃婴幼儿后违法再生的,按违法多生征收标准的两倍征收;
5、如果违法生育一方不提供另一方信息时,由已知方代为缴纳罚款。等查明对方情况后再按照对方所在地的标准补差额。
6、在计生部门发现前,违法生育及非婚生育一方死亡的,只征收另一方的罚款。如果生出的婴儿死亡的,就不再征收。但是如果是在征收罚款期间死亡的,还必须征收。
有消息说,每年全国征收的罚款达到了两百亿,可见还是有很多人不怕罚的。农民朋友们,对于生三胎,你是啥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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