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升初”地段调整看择校现象
择校一个永恒的话题!
可喜的是,在社会强大的呼吁声下,政府的政策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对比2010年与2009年《南宁市市区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地段》,就各公办初中招生,特别是一些市民普遍认可的的所谓“重点”初中,都增加了招生服务地段。
天桃实验学校(中学部)本年度增加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古城路(东葛路口至民主路口)、葛村路、葛园路、东宝路(含巷里)、竹塘路(麻村路)、东葛路(中医一附院至东葛竹塘路口)。
十四中(建政校区)本年度增加民主路(民主新民路口至园湖民主路铁道口)、思贤路(民主路口至建政路口)、文化大院(除壮剧团、杂技团、木偶团外)。
以上地段历年来均属于南宁四中,现相应的调整到了天桃实验学校(中学部)、与十四中(建政校区),相同的道理南宁四中也吸收了原南宁九中的招生服务地段。
经过“小升初”地段调整,让更多的孩子受益!同时,由于增加了招生服务地段,那些所谓的“重点”学校,也没有那么多的空缺用来招收择校生了!“小升初”地段调整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和理分配!
当然,光靠“小升初”地段调整,不可能解决教育不公平的问题。由于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由于权力与金钱有大小多少之分,由于竞争残酷,优胜劣汰法则的广泛适用,择校在现阶段或以后相当长的阶段都不可避免地存!
2009年,教育部门下发的文件中,只要涉及小学入学与“小升初”的,都无一例外的写有“公办初中不得招收择校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等强制性规定,但现实情况怎样,大家都知道! 2010的文件也有相应的规定,情况会怎么样,不得而知,看到昨日《南国早报》,有一则信息如下:
市民文女士:我的孩子今年小学毕业,即将升初中了。我打算让孩子择校读书。不知道孩子择校后,是否会对读高中有影响?
“早报帮你问”:南宁市教育局教育科工作人员答复,根据相关规定,按照中招办地段划分,凡是进入地段招生范围学校读满三年而不择校的南宁市户口学生,享有高中招生定向名额的指标;如果是择校学生,只能够享有高中招生指定性和指导性计划的指标。
哈、哈、哈!明文规定不给择校,却有择校的相关规定!
消灭择校现象、实现教育公平发展,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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