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思维可能觉得,开庭对方总得来,但实际并非如此,那我们必须了解下对方不来的情况下如何应对,法院能不能判。
向律师咨询千万不要一句话“开庭对方不来怎么办?”,那你是哪个身份?想要了解什么怎么办?是怎么判?还是怎么开庭?还是什么?一定要讲清楚你的问题。
从程序而言,被告不来并不会影响整个案件的审理,因为被告可以委托代理律师或者代理人,或者被告也可以缺席,法院仍然可以缺席判决。
而原告不来且没有委托代理律师或者代理人的,视为撤诉处理。
简单理解,你作为原告这是你的事情,你作为事主既不出现也不让人代表你出现,法院为什么替你的事情操心呢,就当你这次不告了。但如果是被告,原告都起诉你了,你不出来说清楚情况,那怪不了谁,法院就按照证据去判了,被告连答辩的机会都没了。
那从原告角度,从以下两个角度分析下被告不来应该如何应对。
一、被告本人不来并且没有委托代理律师
这时候开庭只有你和法官(可能有个书记员),那法官但凡有什么想要了解的,都需要向原告本人了解,原告的应对方案如下:
1. 如果就事实部分的证据尚未充分提交,一定要向法庭出示,以佐证你所说的是事实;例如:民间借贷案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下一定要将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出示充分,否之极可能因为主观不成立而败诉;
2. 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庭询问过程中陈述详细、充分,如确无法精确的也勿虚构事实;被告不来不代表他没办法看到公开生效的判决书,如果你存在虚假陈述这将会是被告翻盘的机会,切勿存侥幸心理;
总结:当被告不来且没有代理人时,如实陈述案件并充分举证就是原告可为且必为。
二、被告本人不来,但有代理人或代理律师
庭审一开始,双方在陈述双方身份时,原告一定要注意听被告出庭人员的身份,是近亲属又或是代理律师,在没有利益冲突的基础下,原告在开庭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 庭审中要注意听对方的答辩、举证,尤其是答辩及回答法庭问题时的答案。因为代理人(代理律师)很可能避重就轻,不正面回应或一句话:庭后与当事人核实(需庭后核实),这就会让你有种“拳头打在棉花上”的感觉,在有充分证据的基础下,一定要抓牢这些点,以点击破。
2. 被告有代理人(代理律师)出庭时,极可能会提交证据,在没有充分把握的前提下,一定要向法庭申请质证期限。这是为了避免证据突袭,对方提交的证据当庭不一定来得及质证,也可能涉及其他人来不及核实等等,总归质证期限能提供给原告缓冲期。
3. 如却有必要,一定要提出相应申请,例如鉴定申请、调查令申请等。当对方是代理人或代理律师来的,他们的最大目的必然是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每个案件会有不同),那可能会否认因果关系、否认签名等等,只要原告不心虚,那就提申请,毕竟胜诉后的鉴定费用等会由被告承担。
4. 如果有调解意向,积极沟通,并不是只有被告才会考虑调解,原告也应当为了尽快案结事了去考虑。例如经济类型案件,那难道不是尽快拿到钱才是正事么?特殊考虑下,稍微让一点吃点亏也并不是不能接受,一定要摆正诉讼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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