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一规定的病种由25种增加到28种
原有25种重大疾病扩展到28种。新增3种,分别是:
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市场上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包含的重大疾病种类上百种,大多数都包含以上三种。
这次国家对着三个病种进行统一规范,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带差的。
2、3个病种,轻症不超过20%
保险行业协会和医师协会首次引入轻症疾病。
(国家规范肯定滞后于市场发展)
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
轻度疾病保额应不高于重疾保额的 20%。
3、理赔更符合目前医学进展
(1)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心脏瓣膜手术——不再要求必须开胸了
只要符合“切开心包”或“切开心脏”,就给赔付。
详见下图(左侧为之前定义,右侧为新定义)
(2)重大器官移植术——新增小肠
在原有器官基础上新增“小肠”。
原有: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
详见下图(左侧为之前定义,右侧为新定义)
(3)主动脉手术——胸腹腔镜下进行的手术 也给赔付。
详见下图(左侧为之前定义,右侧为新定义)
三、特别注明
1、甲状腺癌——保障还在
此次修订没有剔除甲状腺癌,
而是将它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
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
TNM分期为Ⅰ期的甲状腺癌属于轻症,赔付不超过重疾保额的20%
2、原位癌——不在赔付范围之内了
规范中,明确指出:
原位癌既不属于重度疾病,又不属于轻度疾病。
毕竟,治疗 几千块钱就能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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