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就经常说,他们那个年代,也有明星。比如郭兰英,比如陈强,比如赵丹。他说他们都是国家级的演员,都是挣工资的,而拍出的电影都是经典。
我爸也说,他们那个年代的明星是陈道明,葛优,陈宝国。当然,这些明星现在还是大咖。他说他们的片酬也高,可值得。
我们这个年龄也有很多让人喜欢的明星,比如杨紫,比如张一山,比如关晓彤。他们都是从小就成为童星,学习上也是学霸,然后经过了表演院校的学习。成为科班出身的明星。那么,他们的片酬高一点,有没有道理呢?
从以上三代人的观点来看,明星应该是指经过科班培训,并有一定的代表作品。对国家的文化事业有贡献的,才应该称为明星。那些单纯靠着流量炒作起来的名人,我认为不应该叫做明星,充其量算是流量知名度高的个人而已。
真正的明星,就像是体育冠军一样,他们都是从小就开始相关的培训的。比如舞蹈,比如音乐,比如朗诵。相信现在的家长在给孩子报兴趣班的时候,老师都说过,就说舞蹈吧,这只能算是一个爱好,不要想着学一学就可以成为舞蹈家。那是需要以后的专业学习的。
包括体育明星们都是一样,他们从小就有成为“分母”的决心,因为不管是体育冠军还是影视明星,在没有成功之前都是奋斗的那一大群“分母”。黄磊老师就说过,我是成功的明星,我现在是在一个塔尖上,可成功之前我要从塔基往上爬,这个过程是艰难的,也是要淘汰很多人的,我就是那个“分子”,下面还在爬着的很多人都只能做“分母”。
而李兰娟院士所看不惯的我觉得应该就是那些靠着流量突然走红的人,而且,收入奇高。比如什么什么草帽姐,什么什么网红,甚至还有靠着眉毛奇特就能走红的。如果说这些搔首弄姿的人也能拿千万片酬,真的是对艺术的亵渎。
作为年轻人,我们也鄙视那些不劳而获的人。我们也鄙视那些靠着骂名,靠着丑陋出名的人,他们没有底线,眼里只有收入。
作为明星,应该还有一个重要的社会功能,就是要有基本的模范作用。一个明星的言谈举止都应该给老百姓一个表率的作用。这是我们中国明星的责任,也是我们国家的特色。
因为一个科研项目从开始立项,到出成果,往往要经历几年,甚至是几十年的时间。这个过程科研经费不困难就不错了,哪里还有多余的钱给科研人员发工资呢?而一个人只要是有点名气,就可以接广告,接电影,接综艺,效益显而易见。我认为要想根本解决这个尴尬的境地,还要从社会各阶层着手,宣传国民重视知识,重视科研。
第一个要重视的是知识产权。尽快的明确知识产权的认定和法律相关条文。最好有一个模式,就是研究到什么程度,就有相关的效益产生。只有明确知识怎么换成效益,才会对科研人员有一个保障。这并不是唯利是图,这是对知识的尊重。
第二个要重视科研基金的建设。当然,国家在这个方面在努力,可我觉得不能全靠国家,现在一些规模比较大的企业,有没有这个意识,可不可以在企业设立科研基金。而基金的设立可不可以不要那么局限企业内部的,只跟自己的企业相关的。可不可以面向社会,奖励所有有价值的科研成果。这样,会让科研人员的动力更强。
第三个要重视的,当然也是最直接的。还是企业对于科技人才的薪酬要提高。提高就会有吸引力。提高也会有更直接的经济效益。要让企业知道,一个企业,只有重视人才才会长足发展。并且,这也是为国家的科技发展奉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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