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不谈什么养恩与育恩的层面,因为他这是故意杀人,是完全失去人性的一个罪犯。根本就没有权利再谈什么养育之恩。我们从网上看到,这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在被救过来以后,还在想着怎么给孩子脱罪,竟然说是自己爬到墓穴里面去的。看看这么说没有说服力,又求警察,要轻判这个孩子。
是的,在母亲的眼中,这个中年人还是孩子。因为孩子到什么时候在母亲的眼中都是孩子。可就是这个孩子要把自己的老母亲活埋掉。活埋的原因竟然是母亲卧病在床,没有自理能力,这个儿子看着很烦。仅仅因为自己烦,就要杀人,这也太任性了吧。我认为,首先要对这个罪犯处以极刑,他根本就不配活在世上。
的确是有一个前提,这个凶手的母亲是改嫁过的,而且是带着弟弟改嫁,把他留在了老家。那时,他12岁。可这并不能说,母亲是把他给遗弃了。这两种情况的性质是不同的。而且,母亲回来后,是跟着弟弟生活,现在只是因为弟弟家的特殊情况,刚刚接到他这里住,也就是说,他刚刚伺候了一段时间。
既然已经接纳了母亲,就不能说以前母亲有过遗弃的成分。那么,孝顺自己的生身母亲,就理所当然。母亲给了你生命,这就是生恩,养到了12岁,这就是育恩。从法律角度来说,不能证明母亲有遗弃的行为,子女对老人就有赡养义务。
我们退一万步来说,即便是不想孝顺老人,久病床前无孝子,也可以和其他的子女商量,由人家接回去赡养。这波神操作,要活埋了母亲,是怎么想的呢?你不孝顺,也不让其他孩子孝顺吗?这完全是一个心理扭曲的人。
我们自古就有孝顺的很多例子,现代社会也有很多孝顺的故事。从网上一搜不胜枚举。我就不一一列举了。而这个人渣的做法是惨绝人寰的,独一无二的。千万不要让这个人毁了我们的三观。污染了我们的思维。
“天下没不是的父母”。即便我们的父母年轻时有一些瑕疵,那也不是我们抛弃他们的理由。其实最简单的一个对比就是,我们在他们老了以后,久病床前的时候,就想想他们抚养我们的幼儿时刻,我们那时候不是同样的没有行为能力,父母可决没有抛弃孩子的想法。换个角度来说,父母老了,没有行为能力的时候,我们也绝对不要有什么不对的想法。这就是最基本的人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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