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段子:宋代妇女如果作为正妻,在家里还是有一定地位和权利的,丈夫对妻子也有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这故事表明了宋代夫妻间的一种关系,丈夫如果对妻子太过分的话,也不为社会道德所容,是为“不义”。
【原文】
大庾丞陈定国女,嫁乐平人汪季英。汪顾其资送不腆,心殊弗惬。已又诞女,愈嫌之,出游郡庠。陈氏病,遣仆屡促其归,暨抵家,既棺殓矣。越月后汪行菜圃,为异蜂所螫,痛不堪忍,因卧病。婢子察视证状,谓全与陈无异,亦常见陈在侧。汪知为所祟,发怒,举柩焚之。时定国为应城主簿,或言妇翁尚存,焚之不为便,汪悔悟,然已无及,竟以蜂毒死。定国满秩归,妻曹氏梦女来别曰:“不义者即投之宪纲,我已别议婚,相去近,幸勿悲恼。”次日,其邻蔡氏妇双生男女各一人。
【白话语音文字版】
大庾县丞陈定国的女儿嫁给了乐平人汪季英。汪季英认为陈家嫁妆不丰厚,心里不满意。后来,陈氏给他生了一个女儿,他心里就更嫌弃了。于是汪季英就去了州学(郡庠)住校,也不回家。后来,陈氏得病了,不断派仆人到郡庠找丈夫回家,汪季英一直不搭理,最后终于回家了,但陈氏已经去世,人都放棺材里了。这事情过了一个多月,有一回,汪季英走在他家菜园,忽然被一种异蜂给螫了,随后就卧病在床,家里的丫头看汪季英得病的情况跟陈氏病状几乎一样。这丫鬟说,经常能看见陈氏(的鬼魂)站在旁边。汪季英就认为自己得病都是妻子陈氏的鬼魂闹的,他发怒了!把妻子的遗体连同棺材一起焚化了。陈定国此时已转到应城县(现湖北孝感地区应城市)做主簿,有人跟汪季英说:“你妻子的父亲还活着呢,你就把他女儿尸体焚化了,这不合适!”汪季英有点后悔,但也来不及了,结果他因蜂毒发作而死。后来,陈定国任期届满,回到老家,过没多久,他妻子曹氏梦到女儿,陈氏说:“不义之人已经绳之以法,我已经确定另嫁别人了,离咱家很近,您不要悲伤,不要恼恨!”第二天,陈家邻居蔡家媳妇生了男女双胞胎。【祥宏点评】:看来陈定国女儿已经投胎转世了,很大可能性生成蔡家女儿,因为她在梦中说已经别议婚,就说上辈子嫁给的是汪季英,这一辈子肯定另外嫁人,而且已是定数,尽管刚刚出生;汪季英对妻子陈氏没有情意,最后得到报应也是情理之中;从汪季英讨厌生女儿情节来看,宋代男尊女卑的观念挺强,不止一个故事说到了这点。比如有个故事说,一个父亲看见生了个女儿,当时就给淹死了。当然也有家里略有条件的,家长会精心培育女儿,学习才艺,希望未来有个好出身;大庾县和乐平县都是江西的地方。大庾,现在写成“大余”;汪季英妻子刚刚去世一个多月,还没来得及安葬,他就给烧了,而陈氏父亲陈定国健在,这在宋代看来是个问题,是不合适的。说明火葬不是宋代社会主要的丧葬形式。(文图说明:《夷坚志》原文电子版文字主要来自“梦远书城”-特别致谢!再经中华书局出版的《夷坚志》校订;全部图片来自网络。)
《夷坚志》简介:
宋代大文人洪迈编撰的《夷坚志》是中国古代志怪笔记小说的顶峰。它卷轶浩繁,包罗万象,流传至今仍保存了206卷共2600多个宋代事件,是中华传统文化最伟大的宝库之一。
《夷坚志》的时空观深契佛法,与宋代文化领先世界的历史地位相一致。它表面看是一本奇人、异事、神怪大全,本质上却是最真实细腻的宋代社会生活实录,极具文献价值。
宋代社会生活塑造了此后中国人的心灵格局,《夷坚志》仿若是中国人的心灵大海。人们平时沉浮其中,茫然不觉,一旦凝神静思就会发现:
天下没有新鲜事,一切尽在《夷坚志》
(解读:祥宏谈夷坚系列之5-从《夷坚志》故事谈“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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