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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律适用指引: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合同自动解除的,在该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合同能否按约自动解除?
编者按:本文转载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裁判观点·民事合同卷(上)》,人民法院出版社2023年版,第31-33页;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编著:《中国民法典适用大全·总则卷(三)》,人民法院出版社2022年版,第1402页。本公众号对原文内容及文字表述作了技术性修改,在此致谢!
⊙ 本文长约2300字,阅读需8分钟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该规定,约定解除权,是指当事人以合同条款的形式,在合同成立以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由一方当事人在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享有解除权,并据此通过行使解除权,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按照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因协商一致而缔结合同,也有权对解除合同的事由作出约定。《民法典》对约定解除权作出规定,符合合同自由原则。约定解除权与合意解除共同构成合同约定解除的完整内容。关于合同解除权的行使,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三种立法模式:第一种以法国为代表,通过法院裁判解除合同,当事人无权自行解除合同。《法国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债权人解除契约,必须向法院提起之。”第二种以日本为代表,符合法律规定时,合同自然解除。《日本商法典》第525条规定:“当符合法律规定时,合同自然解除,无须由法院裁判或者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第三种以德国为代表,解除合同应向相对方表达。《德国民法典》第349条规定:“解除合同应向对方当事人以意思表示为之。”我国主要采用第三种立法模式。由于我国未采用当然解除的立法模式,故即使具备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也不能自然解除。具备合同解除的条件只是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前提,欲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还需实施解除合同的行为。此行为既可以表现为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也可以表现为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以行使解除权的意思表示而解除合同。当事人无论行使约定解除权还是法定解除权,都必须使对方知悉其解除合同的意思。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让对方知悉解除合同的意思:一是通知对方当事人;二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将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对于第一种方式,《民法典》没有规定通知的具体方式,当事人可以选择以口头通知、纸质信件、电子邮件、微信或手机短信等方式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而不以书面形式的通知为限。但因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解除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故解除权人应注意保留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意思表示的证据。关于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方式,不论明示或默示均无不可,但单纯的沉默不得认为系解除权的行使。约定解除权作为民事权利,当事人可以放弃行使。当解除事由出现时,解除权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不积极行使解除权,则合同继续有效,或者解除权人的行为使另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信赖其不再行使解除权而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应视为双方以实际行为变更了合同解除权的约定,一方当事人享有的约定解除权相应消灭。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欲发生解除合同的效果,须经法定程序,具体而言:当事人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的,于合同相对方了解通知或通知到达相对方时发生效力。而且,通知解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销,若非如此,则合同法律关系易陷于反复不安定的状态,势必令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所适从,不利于相对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当事人以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对该主张经审理予以确认,合同溯及自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这里需要区分约定解除权与附解除条件合同中解除条件的界限。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合同自解除条件成就时起即失去效力,无须当事人发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反观约定解除权,因其属形成权,故必须通过以需受领的意思表示为要素的单方法律行为行使之。亦即,约定解除权所关注的是当事人的解除权是否产生,故在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合同并未即时失去效力。倘若享有合同解除权的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合同效力依然如故,不受影响。只有在解除权人向合同对方当事人发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且到达对方当事人时,合同效力才能归于消灭。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合同效力当然归于消灭判然有别。回到本题,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合同自动解除,而无须当事人通知解除的,由于不履行义务既可能是客观因素导致,也完全可由一方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决定,因此应当将这种解除条件归类为民法理论上的纯粹随意条件,但在解释上并不将此类合同归类为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而是将其认定为构成约定解除权。既然这种约定构成约定解除权,就应当采取法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如前所述,合同解除权产生后合同不会自动解除,解除权人必须行使解除权才能使得合同解除。解除权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应当采取通知方式或者诉讼、仲裁方式,否则不能产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可见,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合同自动解除,而无须当事人通知解除的,该约定并不符合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此时,如果当事人并未以通知或诉讼、仲裁方式解除合同,则不能产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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