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项核心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执行护理级别,提高患者护理质量,保证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全体护理人员。 三、定义 责任科室:护理部。 五、具体内容 1.医护人员须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对患者进行分级护理。 2.1根据国家分级护理管理相关指导原则和护理服务工作标准,护理部制定本院分级护理制度。 2.2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
4 个级别。 2.3医护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变化动态调整护理级别。 2.4患者护理级别有明确标识。 3.实施细则: 3.1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由医护人员共同确定护理级别,并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的变化,及时动态调整护理级别。 3.2主管医师开具医嘱,护理人员根据护理级别医嘱,开展不同级别和不同专科的护理。护理人员应当关心和爱护患者,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及时与医师沟通。 3.3依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四个级别。 3.4分级方法 3.4.1患者入院后应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确定病情等级。 3.4.2根据患者 Barthel 指数总分确定自理能力的等级。 3.4.3医护人员依据病情等级和(或)自理能力等级,确定患者护理级别。 3.4.4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变化,及时动态调整护理级别。 4.分级依据及护理要求 4.1特级护理 4.1.1分级指征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 (1)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2)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3)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4.1.2护理要求 (1)专人昼夜观察病情,24 小时内制定护理计划。 (2)将患者安置在监护室,抢救患者安置在抢救室,备好急救药品和物品,落实护理计划。 (3)全面做好护理评估,按护理常规落实护理措施,做好护理记录。 (4)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定时监测生命体征,及时准确记录。 (5)正确执行医嘱,认真落实各项治疗措施。 (6)按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做好各种管道的护理,详细记录出入液量。 (7)做好基础护理,有效预防并发症。 ①卧位合理,舒适安全,符合治疗需要;保持床单位整洁。 ②保持口腔清洁,做好口腔护理,每日给予口腔护理2-3 次,预防感染。 ③保持胡须、头发整齐,洗脸,保持皮肤清洁、干燥,做好皮肤护理,预防皮肤压力性损伤发生。 ④床上温水擦浴每2-3日1次。 ⑤协助患者翻身,至少2小时一次(病情危重限制翻动者例外),仔细观察、评估皮肤情况,并记录,做好床旁交接班。 ⑥做好患者气道管理,气管切开患者按照专科护理常规执行,及时有效吸痰,保持呼吸道通畅。 ⑦按医嘱给予饮食,保证进食安全,防止误吸、呛咳等。 ⑧做好大小便护理,留置尿管的患者保持尿道口清洁,每日会阴护理
2 次。 (8)对患者的重点治疗、护理内容实施床头交接班。 (9)使用特级护理标识。 4.2一级护理 4.2.1分级指征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3)手术后或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4)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4.2.2护理要求 (1)患者严格卧床休息。 (2)每小时巡视患者,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定时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并观察用药后反应。 (4)按病情需要,配备急救用药。 (5)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做好各项护理并记录。 (6)按照护理常规落实护理措施,加强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有效预防并发症的发生。 ①保持床单位整洁。 ②保持口腔清洁,做好口腔护理,每日2次。 ③保持皮肤清洁、干燥,做好皮肤护理,预防压力性损伤的发生。 ④做好大小便护理,留置尿管的患者保持尿道口清洁,每日会阴护理2次。 ⑤做好饮食管理和生活护理,协助自理缺陷患者进食水及服药。 (7)做好心理护理,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8)使用一级护理标识。 4.3二级护理 4.3.1分级指征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 依赖的患者; (2)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3)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4.3.2护理要求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6)使用二级护理标识。 4.4三级护理 4.4.1分级指征 符合 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三级护理: 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可确定为三级护理。 4.4.2护理要求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5)使用三级护理标识。 5.自理能力分级 采用 Barthel 指数评定量表对进食、洗澡、修饰、穿衣、控制大便、控制小便、如厕、床椅转移、平地行走、上下楼梯10个项目进行评定,根据 Barthel 指数总分将自理能力分为重度依赖、中度依赖、轻度依赖和无需依赖四个等级。 |
自理能力等级 | 等级划分标准 | 需要照护程度 |
重度依赖 | 总分≤40分 | 全部需要他人照顾 |
中度依赖 | 总分41~60分 | 大部分需他人照顾 |
轻度依赖 | 总分61~99分 | 少部分需他人照顾 |
无需依赖 | 总分100分 | 无需他人照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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