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费用。下面小编针对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误工费,做一简单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Q.1什么是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Q.2误工费的计算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2、无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若当事人处工作年龄(18-60周岁),参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赔付。
注:非工作年龄,患者系未成年人或离退休人员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Q.3误工期的计算标准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合理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注:参考司法鉴定协会《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不超最长标准。
Q.4报销误工费所需材料
1、事故发生前三个月(或以上)收入证明;
2、收入减少证明(时间段包括住院期间与出院后医嘱全休期间);
3、工资超3500元的个人所得收入需提供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注:个体经营者可提供法人名称为伤者本人的营业执照,参考当地行业赔偿标准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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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参考实际损失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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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行业标准赔付,营业执照法人需为伤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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