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男子跳楼轻生把路人砸成高位截瘫,法院判了

跳楼并砸伤路人的"双伤"事件屡有发生,此类事件中最大的受害者莫过于被砸伤的受害人,这样从天而降的意外,轻则导致重伤或瘫痪,重则失去生命。

2020年9月23日,李某到云南省曲靖市宣威海岱镇集镇摆摊卖菜,当日12时许,男子张某义从自家房屋顶楼平台跳下轻生,砸伤李某,张某义则当场死亡。李某受伤后被送至医院治疗,经诊断为骨折并高位截瘫。李某受伤后辗转至多家医院,耗费了高额的医疗费,且后续的治疗、康复费用等还是一个无底洞。

因赔偿问题协商不成,李某将张某义的继承人起诉至宣威市人民法院,要求张某义继承人支付原告前期垫付的医疗费等10万元。

庭审过程中,原告李某主张死者名下有位于海岱镇的价值200万元左右的七层楼,有能力支付10万元的医疗费。

张某义继承人辩称,上述房产虽登记在死者张某义名下,但实际出资人另有他人(庭审过程中被告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证明上述房产的实际出资人另有他人),且张某义没有任何的遗产,故被告不应当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经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义跳楼自杀导致原告李某受伤,侵害了李某的健康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张某义当场死亡,其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对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原告主张的10万元明显在遗产的限额之内。

据此,宣威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10万元的医疗费等,该判决现已生效。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男子跳楼轻生 路人被砸成高位截瘫 法院这样判→
医保已报销的费用能否再要求侵权人予以赔偿
新农合已报销侵权人仍应赔
由出借人和受益人承担一定责任
律师说法:发现自己“喜当爹”之后,只能认栽吗?
河南:大狼狗吓倒过路人 狗主人赔偿5万多|李某|郑某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