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造
七杀 七杀 伤官
壬辰 壬子 丙午 己亥
癸乙戊 癸 己丁 甲壬
正正食 正 伤劫 偏七
官印神 官 官财 印煞
大运 55 戊午
流年 56 丁亥
坤造
正财 比肩 正官
丁酉 壬寅拱午 壬戌 己酉
辛 丙甲戊 戊辛丁 辛
正 偏食七 七正正 正
印 财神煞 煞印财 印
大运 45 丁未
流年 49 乙酉
乾造 壬辰、壬子、丙午、己亥
一:此造是七杀格
二:亦为丙午、壬子——水火既济
若以寻常而论,最多也只视为煞重身轻,仍作吉命而论。
注:丙午、壬子——水火既济,身杀二停之命。
只是富而不久——忌在己伤官出干
但丙以壬甲为调候——身杀二停无效。故此,只作平常之命而论。
三:五十五岁入戊午大运与丙午、壬子重叠,换禄单见,不冲调候者吉。三见者——主自身有病。
注:即是壬子、丙午、戊午三见之岁运
五十七岁,戊子年年中见——壬子、戊午、丙午、戊子,四见为大凶。
坤造 丁酉、壬寅、壬戌、己酉
此造属于难论的八字
一:壬日支坐拱寅午戌三合财——以致丁、己财官,皆拱暗透天干——有难言之隐
二:四十五岁丁未大运,天干丁合日月天干壬,未合日月所拱之午——呈五合二。
注:运岁天干合四柱,地支拱合四柱者——意外灾祸
三:然而再以一般刑冲合会而言
四十九岁乙酉年——丁未运与年柱丁酉拱申,会合日支申酉戌——火金合冲——用神克破
注:壬日寅月以金为调候
火金会局用神克破——家宅有灾
乾造 壬辰、壬子、丙午、己亥
若以教材而言
A:其重点只是在己土伤了壬甲之用神
B:壬子、丙午——水火既济,互换财官
C:四柱无财,但能有调候用神者,仍作佳命
一:并日主——恒常皆以壬甲为调候用神
壬水,年月天干,根透时支亥,坐禄兼甲
甲木,则只在时支,不透天干
得其形,而失其均衡,但可以算是吉命
二:壬子、丙午,是归类于甲寅、庚申,丙午、壬子
这是属于正气、无刑,东木西金,南火北水
附带要说明的是丙、戊同生旺库,故此,除丙午、壬子以外,若见戊午、壬子,戊子、壬午也一样作为吉论。
三:此造四柱无金,依常例四柱无财,则财名皆为虚名虚利。但此造为中产小康,乍观会以为四柱虽无财星,但有壬甲为调候用神,故此调候之优点,可以弥补四柱无财之缺点。这并不是真正的原因,主因是依沈孝瞻之《子平真诠》,认为食伤格兼七杀格不可透财,无财反吉。避免了食伤生财、财生煞、煞攻身之缺点。
至于己土出时干,是指五六十岁有重大之灾害,晚年仍然论吉。
坤造 丁酉、壬寅、壬戌、己酉
一:此造乍观重点是三合财寅午戌十分近似。
一财得所,红颜失配。
二:以及采取运势为重点,以大运丁未与年柱丁酉拱申冲月柱寅,又会合日支戌,四十九岁乙酉流年,为申酉戌三冲一寅,故作凶。
此说只是限于四十九岁一年,并不是命局之凶。
三:此造真正有财而体弱的原因是日主无根,财当令之故。
四:至于夫妻始终感情如一,是得力于乾造壬辰年,坤造丁酉年,年柱双合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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