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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威粉”被某号抢注商标!有意为之?
评论同行是一件很尴尬的事,可是……今天实在是不得不去做这件事。

先按时间线顺序说一下相关的事儿。

7月12日下午,“漫威粉”收到侵权通知,要求删除公众号名字,理由是涉及侵权“漫威”。


经过迅速查询,发现那家举报的公司跟漫威并没有关系,只是持有了“漫威”商标。

而且,那个“漫威”商标也已经被商标局宣布无效。

当天晚上,本人整理了相关资料,发送了文章(不少朋友肯定还记得)。

7月13日凌晨,那家公司主动联系我,同时撤销了举报。

我这就主动删除了那篇文章。

过了一天(7月14日),另一个分享漫威资讯的同行“漫威队长”,发表了一篇文章:《再见,漫威队长》。


他也发表了被举报的事情,表达了对“侵权”、“恶意举报”、“商标抢注”等问题的反感。

但是文章的目标很明确,是推广自家的APP。

9月初,本人通过朋友帮忙,注册了公司。

注册公司,一方面是想让一些合作正规化,另一方面就是为了注册商标。

期间多次在商标局查询“漫威粉”是否被注册,都没有发现问题。

直到10月21日,公司的对公账户才正式申请下来。

一切步入正轨,打算启动商标注册流程。

10月23日下午(就是今天),突然发现“漫威粉”的商标已经被注册了……


一脸懵逼,一脸惊讶,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以上就是按照时间线介绍的相关事情。

商标的意义

了解公众号或者自媒体的朋友肯定知道,商标意味着什么。

不管你的平台花了多少时间去运营,不管你的粉丝有多大规模,也不管你的品牌有多知名。

只要别人用你的名字注册了商标,商标局通过后,那他就可以随时用商标来起诉你“侵权”,然后抹去你的名字。

这就像是否认了你曾经的存在。你所有存在过的痕迹,都被证明为“侵权”,就像是瞬间抹去。

我该不该注册“漫威粉”商标

答案是“该注册”

自从7月12日被抢注“漫威”商标的公司恶意举报之后,我就咨询了专业人士。

“漫威”和“漫威粉”是两个不同的名字,是两个独立可区分的个体,完全可以注册商标。

商标局查询“漫威”的截图

在商标局,有很多“漫威+某个文字”的商标也有不少,而且成功注册,都是合理合法的。

注册“漫威粉”公众号的第一封激活邮件

重点是,微信公众号“漫威粉”注册于2016年1月21日

后面,本人陆续注册在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网易新闻、一点资讯、百家号等平台注册了自媒体账号。

今日头条“漫威粉”截图

在各个自媒体平台中,“漫威粉”基本上都属于动漫领域的头部账号。

至今都没有改过一次名字,网络上也有大量可以证实“漫威粉”存在过的证据。

百度搜索截图

当年“秀米XIUMI”公众号的采访

各类合作记录及相关的合同

本人注册“漫威粉”商标,合理合法,没有任何违规,也不存在任何侵权。这点也是经过多方专业人员确认过的。

但是……这都没用啊。

“漫威粉”商标已经被别人注册了,而且注册的时间点还那么尴尬……

抢注“漫威粉”商标,有意为之?

“漫威粉”商标,注册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目前已经通过商标局初审。

既然注册了快两个月,为啥一直没有发现呢?

因为新注册提交的商标,在商标局有个“盲查期”,正常在两三个月之后才能在系统查询到。


注册“漫威粉”商标的公司是“北京漫泡泡科技有限公司”。

这家公司名字可能比较陌生,但是说一下公司对应的公众号,大家肯定就知道了。

北京漫泡泡科技有限公司”所对应的公众号主要有三个:漫威队长、银河情报局、DC漫画

那么,这家公司有什么资格注册已经存在4年的“漫威粉”商标呢?

显然,这家公司没有资格。

如果其他行业的公司抢注“漫威粉”商标,我稍微能理解一下,毕竟是为了未来的收益;

但是,被同行抢注“漫威粉”商标,真的是很恶心人的一件事。

更恶心人的是:

公众号“漫威队长”在7月14日的《再见,漫威队长》那篇文章中,还表达了对“侵权”、“恶意举报”、“商标抢注”等问题的反感;

转身一清醒?自己也做起了“侵权”、“商标抢注”的事情。


如果这不是双标,请问又是什么?

回到文章标题,我认为就是“有意为之”。

如果对方反驳,我会奉陪到底。

现在怎么办?

我又查了一下,发现“北京漫泡泡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注册了7个商标(其中2个已经成功注册)。


第1个商标是“漫微队长”。

为什么不是“漫威队长”呢?



又查了下,原来“漫威队长”早在2019年5月份就被济南的一家建材公司申请了,目前已经成功注册。

合起来是别人恶心他,他又恶心我咯?

我又联系了专业人士,得到的回复比较消极。

大概有两个思路:

一是尝试注册其他类别的“漫威粉”商标(但是只能看运气,因为这家公司极有可能同时注册了其他类别,只是现在系统没有公示,目前只有35类商标公示了“漫威粉”);

二是等“漫威粉”商标正式公示的时候,我这边在3个月内走法律程序,申请“商标异议”,一个类别商标的异议费大概是4000元。


简单来说,就是非常非常的被动。

不管是尝试注册其他类别商标,还是未来走“商标异议”,都可能无法维权成功,而且这种可能性很大(因为涉及到大量时间、精力、财力问题)。


商标虽然有着合理合法的渠道,但是备不住别人抢注呀。

我没有评论过同行,这次不得不去评论,因为真的是恶心到我了。


“漫威队长”、“银河情报局”、“DC漫画”,请你们好好做人(好自为之)吧。

如果“漫威粉”公众号未来被举报侵权,嗨……其实我也没办法的,只能做好改名的准备,同时尽力提交曾经存在过的痕迹吧。

最后再打个广告,为防屏蔽,希望大家关注“漫威粉”的另外两个公众号:

量子电影局

Marvel趣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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