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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法的一个重要作用是确保证大家表达得准确。
我们不是为了学语法而学语法,而应该养成使用语法规则来写句子,来精确表达。运用语法,来造句子。你会造句子了,也就是你会表达思想,会说英语,会阅读英语文章了。
一般而言,一个人的语言技能要具备三种能力:语法、修辞和雄辩。英语语法用来确保说话的精准,修辞改善语言的优美程度,而雄辩包含逻辑的严谨以及反应速度的快慢。所以,语法对于英语语言而言,关键在于精准表达。例如:
八年级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教材Unit 2中的句子“What's the matter?”,这句话的意思是“(现在)怎么了?”或者“发生什么事了?”,如果要问一个人昨天怎么了,就不可以用“What's the matter?”,因为what's中的's并不是was的缩写,而是is的缩写,所以what's无法表示过去。
假设出现这个场景:Lily昨天生病没有来学校,今天来了,隔壁班的Lucy是她的好朋友,听说她今天来了,便发短信问她:“What's the matter?” Lucy这么说就造成表达的不准确,因为她想问的是Lily昨天出什么事了,而不是今天,要问昨天的事就得说成:What was the matter?
可能会有同学说:“至于那么矫情干吗?对方听懂不就可以了吗?”这还真不可以。我们在国内说英语的时候,之所以会明白对方想表达什么,是因为我们都犯一样的错误或者类似的错误。如果真的是在国外交流,可能就会造成无法理解。
记得多年以前,有一次我从纽约坐巴士去宾夕法尼亚州,大巴站旁边有一个餐馆,我吃完饭之后想吃水果,看到餐馆门口有一个吧台,吧台上摆了苹果、橘子等。
于是,我就对一个服务员说:“I need three orange.”这个服务员马上就回了我一句:“Orange? Or orange juice?” 在这里,Orange作可数名词是“橘子”的意思,也可以作不可数名词,是“橘子汁”的意思。
如果想要三个橘子就应该说:“I need three oranges.”而如果我要橘子汁则应该说:“I need three bottles of orange.”可见英语语法的小错误,会造成多大的误解。
因此,小伙伴们,加油了,在表达句子时,一定要符合语法规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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