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就是这么简单。对于幸福的理解,可能每个人都能给出不尽相同的答案。真正的幸福是不能描写的,它只能体会,体会越深就越难以描写,因为真正的幸福不是一些事实的汇集,而是一种状态的持续。
对于一个颠沛流离的人来说,幸福就是有一个温暖的家;
对于一个身患疾病的人来说,幸福就是拥有健康的体魄;
对于一个老人来说,幸福就是子孙满堂,合家平安;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幸福就是事业有成,家庭美满;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幸福就是被自己爱的人爱着;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幸福就是拥有自己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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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一种生活的渴求、一种心灵的感觉、一种精神的向往,其实幸福就是这么简单。
每个人都不免有一个理想,或为温饱,或为名利,或为学问,或为德行,或为事功,或为醇酒妇人,或为斗鸡走狗,所谓“从其大体者为大人,从其小体者为小人”。这种分别以什么为标准呢?哲学家们都承认:人生最高的目的是幸福。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对于这个问题也各有各的见解。积学修德可被看成幸福,饱食暖衣也可被看成是幸福,究竟谁是谁非呢?我们从人的观点来说,人之所以高贵于禽兽者在雨他的心灵。人如果要充分地表现他的人性,必须充实他的人性,必须充实他的心灵生活。幸福是一种享受。享受者或为肉体,或为心灵。人有肉体。就不能没有肉体的享受。但是我们也须明白:肉体的享受不是人类最类最上的享受,而是人类与鸡豚狗彘所共有的。
人类最上的享受是心灵的享受。那些才是心灵的享受呢?就是真善美三种价值。学问、艺术、道德无一不是心灵的活动,人如果在这三方面达到最高的境界,同时也就达到最幸福的境界。
一个人的生活是否丰富,就是说有无价值,要看他对于心灵或精神生活的努力和成就的大小。如果只顾衣食饱暖而对与真善美不感兴趣,他就成为一具行尸走肉了。这番道理本无深文奥意,但是说起来好像很迂阔。灵与肉的冲突本来是一个古老而不易化除的冲突。许多人因顾到肉遂忘记灵,相习成风,心灵生活便被视为怪蜒无稽的事。尤其是现代人被物质的舒适这个观念所迷惑,大家争着去拜财神,财神也就笼罩了一切。
幸福就是人生最高的目的,要靠自己去追求,去体验,去感受,去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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