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力田
按说,那个人不至于判死刑,可谁也逃不掉命运的安排。
他来自东北,是一个贼。有的人偷了一辈子,进过几次监狱,也死不了,可他偏偏被判了死刑。
那天,他在市场掏包被人家发现,落荒而逃。巧的是,他碰上了天敌,一位被授予市“见义勇为十大市民”的中年妇女,发现贼,不忘自己的使命,一路穷追不舍,直把他追得穷途末路,无处可逃。
他凶相毕露,从身上掏出一把刀,朝那妇女的腹部刺去,本想摆脱她的追捕,不想这一刀竟刺中那妇女的动脉,那位见义勇为的英雄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不幸牺牲。他的行为瞬间改变性质,由盗窃变成抢劫,致人死亡,后果严重。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位警察朋友讲的,案子是他办的,罪犯执行死刑时,他还去刑场看了看那个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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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俩生活窘迫,去亲戚家借了200元钱,连夜向家赶。路上被两个因老板拖欠工资的民工拦下:“我们不伤害你们,只要钱。”那位母亲冷静地说:“这钱不能让你们抢去,你们抢我的钱是犯罪,不如这样,我代你们写张借条,你们不管五年、十年还都行,只要你们没抢。我希望,从今以后再也不要抢。”
那位母亲写了借据,把200元钱和借据一起放在那人的手里说:“上面有我的名字和地址,你们如果害怕随便签个假名也行。”两年后母女俩收到一张汇款单,数额是1000元,汇款人的名字是陌生的,附言写着:谢谢您没让我们走错路。
这个故事是多年前在一份杂志上读到的,是否真实不确定。那位警察的故事,让我想起这个故事,于是放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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