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里,往往十分强调各种方面的避讳之事,这是纲常礼法、尊卑伦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古代社会思想固化的具体表现。避讳具体指的是帝制时代对于君主和尊长的名字,必须避免直接说出或写出。
“避讳”一事起源于商周时期,《山海经》就经常将夏后启写作夏后开,到了汉朝之时,《楚辞》为了避讳汉景帝刘启,也常常将启写作开。自此之后,避讳,尤其是国讳在历朝历代都有所记录。如:秦始皇的父亲名子楚,于是把楚地改为“荆”;吕后名雉,当时文书上凡遇雉字,均用“野鸡”二字代替;王嫱字昭君,避晋文帝司马昭讳,改称“明君”或“明妃”等等。
虽然国讳为举国所推崇,也是当时最严重的避讳行为。但避讳之中又有一种为“家讳”,其对个人的影响之大,令人嗟叹,并衍生出了许多的趣事。
“家讳”,又称“私讳”,是“国讳”的一种延伸,是家族内部遵守的避父祖名的作法,倘若某人父祖名某某,那么此人在言行、作文章时都应该避开以此为名的事物。
家讳的行为体现在许多的地方,尤其是在当官这件事情之上。《唐律疏义·职制篇》明文规定,父祖名讳之中若带有“安”字,那么便不能在长安当官;倘若带有“卿”字,那么其后代就不能担任公卿;倘若带有“军”字,便不能当上 “将军”。如果隐瞒朝廷,被发现之后的刑罚十分严重。
家讳之事中最令人惋惜的莫过于唐朝著名诗人,有着“诗鬼”之称的李贺。此人的父亲名叫晋肃,刚好“晋”与“进”同音,于是即使李贺才华横溢,却一生无法去考取进士,最终抑郁而亡。韩愈因此愤而作《讳辩》,质问道:“父亲叫晋肃,儿子就不能考进士;那如果父亲叫仁,儿子岂不是不能做人了吗?”但当时的士大夫阶层之人不但没有悔悟之心,反而对韩愈进行攻击诋毁。
而家讳之事中最有趣的事情则发生在了宋代诗人徐积的身上。由于其父亲名字之中带有“石”字,此人一生都不能使用石器。更为神奇的是,他在路上行走之时,看见石头便需要回避,在经过河流之时,倘若是座石桥,那么便得绕道而行。
“避讳”乃是中国封建文化发展的一个扭曲性的文化,在很大的程度上限制了社会的发展,同时对很多人的人生道路产生了许多的影响,因此可以称得上是百害而无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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