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北京住建委”)发布《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通知》(下称“《通知》”),从加强建筑工程事前预控管理、施工过程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管理,以及加强对建设单位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进一步梳理细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具体内容和创新管理举措,逐步完善以建设单位为首要责任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体系。
《通知》发布的主要目的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完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明晰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强化信用管理和责任追究,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助推以建设单位为总牵头单位的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推进建设工程共建共治共享。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工程参建各方向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报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共建共享共治助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突出重点和把握全局联动。规范并充分发挥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总牵头单位作用,掌控治理全局,实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准治理和整体提升。
四是实现建设和管理联动。推行工程建设信息与业主和使用单位等相关方共享,实现建筑工程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再到运营维护,直至拆除为止的全生命周期治理。
五是实现工程建设与房屋销售联动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前,明确企业破产、解散等清算情况后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设置交付样板间和工艺样板区,以样板为引领,规范房屋建设销售行为。
北京住建委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对《通知》的宣贯、解读和监督检查力度,将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在每个项目,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有效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推动首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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