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印发《甘肃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指出,从2023年1月1日起,甘肃省各市州、县市区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全面实行“交房即交证”。
据住建调研员了解,为了防止商品房手续不全难过“验收关”、办证“马拉松”现象,甘肃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统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互联网+政务服务”、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等改革事项,优化整合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备案、房屋交付使用、不动产登记办理等流程,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按照《实施方案》的安排,甘肃将自然资源厅、住建厅、税务局和多家公用服务企业的办事窗口调整优化,依托“一窗受理”服务窗口和信息平台联动,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缴费“一窗办理”,推动水、电、气、暖、有线电视、通信网络等公共服务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
针对不动产登记中“环节多”“流程长”,甘肃严格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对不具备相应条件、未缴清相关税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严禁违规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同时,进一步加强规划、土地、建设、房屋交易、税务、金融与不动产登记全流程业务协同联动;按照“多测合一”要求,将不动产权属调查和土地、规划、房产测绘、落宗等流程前置到竣工联合验收之前或同步进行,确保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即具备办理首次登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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