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据住建调研员了解,《导则》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三大类别,分别为供家庭租赁使用的住宅型、有集中管理且供企事业单位等单身职工租赁使用的宿舍型,以及有集中管理运营且供本市各类人才租赁的、独立或半独立居住使用的公寓型。
《导则》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充分考虑家庭代际及多孩、适老性等新需求。住宅型租赁住房倡导多居室精细化套型设计;宿舍型租赁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平方米;公寓型租赁住房原则上适用1人至2人居住,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平方米。
《导则》强调,项目应结合周边地区设施实际和不同租住人群需求,并兼顾全生命周期内的适应性,建设产业、居住、服务相融合的活力社区。倡导保租房营造尺度适宜、功能丰富的活力交往空间,满足不同租住人群需求,住区可设置一定面积的室外运动场地,增加交往空间设置,因地制宜设置室外晾晒场地,提高空间使用率。
《导则》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面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其中,宿舍型、公寓型采用装配式装修,住宅型鼓励实施装配式装修。保租房设计应符合智慧技术管理与服务要求,倡导应用智能化技术,打造智慧社区。项目设计要充分考虑老年人需求特点,推广使用智能化适老产品;公寓型应设置智能门锁;为便于租户生活,大力推广室内水、电、气、热的智能化调节,倡导远传抄表、智能缴费等便民技术。同时,《导则》明确,保租房应加强消防物联网等智慧消防建设,与其他智能化建设同步设计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实行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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