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毕之
债务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严肃的话题,下到个人上到国家都是如此,它的偿还一直是和诚信挂钩的。
个人债务倒是小事,因为数量不会太多,可是国家债务就不一样了。特别是作为一个大国家,债务问题更是必须妥善处理。
例如美国就是一个最大债务国,虽然他们国家很发达,但却是欠了很多外债。他们有没有能力偿还我们暂且不说,因为今天我们的主角是我们自己的国家。
大家都知道我们在清朝的时候和很多国家签订了许多的条约,而这些条约的内容都是要求我们割地、赔款、减税还有开放港口等等。
全部都是对于我们百害而无一利的东西,可是毕竟那时候我们的军事实力不如别人,也只能任由他们欺负。
说到赔款,不得不想到那令人汗颜的《辛丑条约》。这是我们在近代签订的一个要求我们赔钱最多的条约,总计赔款白银4.5亿两。给我们的期限是39年,加上利息也就是9.8亿两。
位居第二的就是《马关条约》,它需要清朝赔偿两个亿,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还有一些其他的条约,但是赔款数目都是比较小的,所以这里我们就不一一列举了。
那么这么多的钱他们是如何偿还的呢?有没有为后世留下一些债务呢?民国时期对于这些前朝留下来的烂账又是怎么处理的呢?
其实清朝把其他的债务问题大部分都解决了,独独留下了辛丑条约的9.8亿,因为数字实在太大,就算想还也是力不从心。所以他们尽力偿还了两个多亿,留给民国的还有七个亿。
七亿听起来很多,但是这七亿的偿还也是比较水的。因为后期除了俄罗斯还有日本,其他受益国都纷纷对这次条约的赔款进行了减免或者偿还。美国就以资助留学生的方式对我们进行了补偿,后期英国也效仿了这种做法。
还有一些国家因为战乱已经改朝换代了,所以之前和我们存在的债务关系也就自然而然的解除了。
但是持续最久的还是对日本的赔款,因为我们的蒋介石同志觉得人应该讲信用,所以坚持对这些钱进行偿还。现在想想日本好像自始自终都是最大的受益国。这分期39年的赔款直到1937年才宣布告终。
可是日本虽然是我们的债主,但是也没有占到太多的好处。因为我们也在日本借了很多的钱,也就是发生在著名的《西原借款》,折合之后大约有一亿两白银。
当时是以各种各样的利益作为抵押,而这些大部分都是来自张作霖。我们都知道张作霖这个人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反正就是各种不认账。
再加上段瑞琪也对于这些债务不屑一顾,甚至还经常说:"反正迟早有一场仗要打,打完就完事儿了,也没打算还过这些钱。"
就这样日本还因此闹了一场经济危机,后期我们偿还的钱也已不同的方式流回了中国,也算是好事一件。而这笔自清朝留下来的帐,也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最后呢,小编想说虽然债务纠纷很难评定是非,但是有哪些该还哪些不该还,我们需要弄清楚。做人虽然要诚信但是也不能任由别人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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