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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文坛]刘礼海的散文《​黄龙山下是故乡》

黄龙山下是故乡  

刘礼海

我的故乡依偎在黄龙山南麓,从太公搭起第一间茅庐的那天起,黄龙山就守护着她,庇佑着她。几经沧海桑田,村庄经年不老,反而更显年轻美丽。  
黄龙山高峻巍峨,层峦叠翠,南对镜毛铺水库,北俯瞰果城新村,东襟龙凤山,西衔白沙崖。山腰上黄龙寺偌大的遗址昭示着黄龙山曾经的辉煌和黄龙寺“朝朝香火篆炉烟”的鼎盛,主峰山顶上的古寨石墙依稀可见,据村里的老辈人传说是李自成败死通山县九宫山后,其残部逃至黄龙山,筑寨为王,劫富济贫。如今古寨虽淹没在树木茅草之中,但竹海林涛深处似乎隐隐传来金戈铁马之声,冷森之气。因此,山下村庄里的人对黄龙山总是心存敬畏。  
没有人知道黄龙山在这里屹立了多少年,但大家都知道山比村庄要老无数年。她平静地迎送过远古的日月,也平静地见证了村庄的沧桑。  
到了春天,黄龙山就会半山翠竹半山花。以黄龙寺为界,寺东边是大片大片的竹林,寺西边是漫山遍野的映山红。  
春分前后,埋在山里的春笋便开始耐不住寂寞了,特想看看世间的繁华,于是就纷纷破土而出,穿岚破雾,直插云天。清明过后,竹笋就脱去外衣,生出枝叶,一片新绿很快就在竹林间蔓延开来,碧波荡漾,引人入胜。  
与此同时,黄龙寺西边的映山红也开了。那一山浓烈奔放的红,如梦如幻的花朵,夺人心魄,乱人心智。我的故乡北刘村就掩映在这“红晕”飞上脸颊的黄龙山下,别有韵味。  
到了夏天,山雨再给黄龙山着点墨,山上就林海松涛,碧波无际。有时还会架起一道七色彩虹横跨山沟,连接南山与北山,此时,黄龙山又变得稳重而热烈,显得幽深而空灵。  
秋天的时候,黄龙山又是另一个模样。远远望去,像一个美丽的女子穿上了一件漂亮的多彩连衣裙,赤橙黄绿青蓝紫各种颜色点缀其间,特别是在夕阳余晖的照耀下,更是美得不可方物,你只要看一眼,就醉了,就沦陷了,所有的烦恼和忧伤都会随着山的多情和诱惑忘得一干二净。待到冬日,黄龙山又是第一个迎接雪的人,他高高地把雪举在头顶,诱惑着山下的人:想赏雪玩雪吗?那就上山来亲近我吧。  
其实,村庄里的人哪有赏雪的雅兴和时间啊!他们只是祈求老天再下一场更大的雪,明年有个好收成。他们爱雪,是因为雪能带给他们一个丰收的年景,就这么朴素,就这么简单。  
黄龙山就是北刘村一幅魔幻般美丽迷人的背景墙。  
我在这里出生,在这里成长。这里的一山一水,一花一木,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我对村庄的爱,毋需任何理由,每当我在长夜难眠的时候,只要想一想村庄里的景,想一想村庄里的人,就会像婴儿睡在摇篮里很快地进入梦乡。有所惦念,就很幸福。  
村庄的西面,有一条宽不盈丈的小溪。这是村庄的生命之源,也是黄龙山无私的馈赠,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的村里人。溪水清澈,从不干涸。她从黄龙山上飞泻而下,一路飞珠溅玉,欢快地流向村庄,平静地汇入毛铺水库。  
村庄的周围,不规则的农田一块块,一垄垄,密密麻麻,鳞次栉比。山野中,阡陌纵横,野花满蹊,一年四季,竟展芳华。  
村庄里有一个住得最久的人——他叫农人。  
农人,一大早就踏碎一地露珠,开始在田头地尾劳作。有的舞动着手里那柄被泥土磨得银光闪烁的锄头,把晨曦挖得七零八落,最后发出一声只有晨曦自己才能听得到的尖叫,跌落尘埃,无影无踪。有的一手扶犁,一手举鞭,高声地吆喝着拉犁的牛,轻轻地抽打一鞭,牛就奋力向前,一垄垄翻开的泥块快速地向右倒去,隐藏了农人留在田地里或艰辛或疲惫的足迹。有的正提着竹篮,或许摘菜或许是打猪草,一不小心,就把还来不及躲闪的晚霞一起装进竹篮里。有的在挥舞镰刀,收割丰收,收割希望,头上的汗珠滴在镰刀上,站不住,又滑落到水田里,和水混合,水就咸了几分。  
深春,农人种在地里的油菜花开了,向着天空,向着大地,静静地绽放,一片青翠鹅黄,像一床黄色的毯子铺在山窝里,一下子村庄就被温暖了。蜂儿忙了,蝶儿乐了,它们一起飞到花蕊间,悠闲自在地荡秋千,沐暖阳,且歌且舞,好不快活!  
农人栽的李花开了,东家一棵,西家一棵,你家一棵,我家一棵,墙里一棵,墙外一棵,一团团,一簇簇,温柔而又霸道地纵情开放,那个白哟!像一抹遗落在人间的皎皎月光,温情而热烈地抚慰着村庄,又像一片片没有来得及融化的雪,彻底地清白了村庄,纯净了农人的心灵。  
农人栽的桃花开了,粉红的。竖着的几枝,斜着的几枝,含苞的几枝,怒放的几枝,夭夭的几枝,灼灼的几枝,就那么娉娉婷婷地在风里笑着要给村庄戴上红盖头,硬是把个有些年头的村庄弄得像个新娘一样含羞带怯地漾起满脸红云,露出一种影影绰绰若即若离的妩媚和掩不住的无言而又炽烈的期待。  
我忽然觉得,一个没有桃花的村庄那是多么的无趣,有些人,一生都是醉在桃花里,梦在桃花里,无法醒来。  
其实,村庄里的各个角落都有很多不知名的花,一年四季开不停,你方唱罢我登场。  
还有农人养的那些鸡呀狗呀,也在极致地渲染着浓烈的乡村气息。  
当然,村庄里任何绚丽多彩的东西都引不起狗的兴趣,对狗也没有诱惑力,也许狗的眼睛里根本就没有什么色彩。狗天生就有特别灵敏的嗅觉,随时都可以嗅到空气里是否有特殊的“情况”,它可不比城市里的宠物狗,只吃饭,不干活。它只要主人给它一口剩饭吃,就知道要为主人看家护院。发现“情况”,就会立刻“汪汪”地“报警”,对主人的忠诚是毋庸置疑的。鸡们就不同了,它们不知道自己来到这个世上到底是为什么,从来就不管村庄里发生的任何事情,只管结伙四处觅食,乐呵呵的唱个不停,有蛋就下,没蛋拉到,鸡才不管主人如何对待它呢,无非是烹了一碗汤,烤了一盘肉,死了鸟朝天,20天后又成鸡,有什么可怕的?鸡那种与生俱来的没心没肺的乐观性格,人是怎么学都学不来的。  
村庄里那些躲在树上的蝉儿,都是天才的歌唱家。盛夏的中午,只要有一只蝉领唱,几乎所有的蝉马上都会跟上来,不鼓自鸣。声调有高有低,有快有慢,有长有短,但都是歇斯底里地放开嗓门的唱。那是一场别开生面的音乐会,一串串无形而又激越,纯净而又空灵的音符从绿叶的键盘中弹跳出来。把个村庄闹得更加热火朝天,听得那炽热的太阳都不想西沉。如果没有人去打扰它,那歌声必定要唱到天空拉下夜幕才肯罢休。  
还有一群牧牛的少年,牛儿摔着尾巴,悠闲地吃着青草,他们则骑在牛背上,看着田地里的父亲,看着山外的天空,显得有些迷茫,他们知道外面有世界,但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世界。他们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但他们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去到外面的世界。因为他们的父亲,父亲的父亲……都和他们一样牧牛过,但父辈们也不知道外面是个什么样的世界。既然不知道,那就不想了,于是就轻轻地哼起了牧歌。那童稚而又遥远的牧歌在时间的轮回中经久不息。  
啊,有点扯远了,多久的事了!  
诚然,我的故乡不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却有一点世外桃源的韵味。  
她是一首诗,是一本厚厚的书,永远都读不完。她的作者就是村庄里那些双手结满了老茧的农人。农人以大地为纸,以农具为笔,一代人接着一代人地写,一年四季写,男女老少写,白天写,黑夜写,晴天写,雨天写,就把村庄这本书越写越厚,越写越精彩,让人回味无穷。  
我只是在这本书里的某一页匆匆一瞥,一些美好就根植于心,萦绕于梦,再也忘不了,挥不去。也许这就是乡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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