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住铭(并序)
《大易》曰:精气为物,游魂为变。凡在万形之中,其所保者,莫先乎元气。元气若住则神住,神住则形住。此三者既住,则我命在我,不在天也。
是知人由气生,气由神住。人之有气,如鱼之有水,失水则死矣。然则,神者,气之子;气者,神之母;形者,神之舍,是修身之大端,保形之根源也。吾尝观气之用也,如烟云发于四支,日月光于尺宅;次观神之静也,百邪不能干其正,群动不能挠其清。
《太平经》曰:神者,道也。入则为神明,出则为文章。(文章艺术,)皆道之小成也。予昔在名场,运思苦难,今不思而自至,此非道之功耶?尹真人曰:心长御气,气与神合。中既有主,形乃长存。如日月之周流,天地之运转,寿可以无穷矣。
元气真精,能保万形。其聚则有,其散则零。我气内闭,我身长宁。至人传授,小兆谛听。如病得愈,如醉得醒。心安而不惧,形劳而不倦。心澹而虚,则阳和集;意躁而欲,则阴气入。心悲则阴集,志乐则阳散。不悲不乐,恬澹无为者,谓之元和。清静无为,不以外物累心,则神全而守固。
此《三住铭》,论说气、神、形三者的关系。根本在于元气,运用在于心神(气由神住),形体为精神之屋舍,元气为形神之根源。若能不以外物役心,恬澹冲和,自可心长御气,气与神合,以为身形之主,形质便可长存、所谓“我命在我,不在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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