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3 每日一税】
重磅:2022年起,一律不得核定征收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2818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2022年以前,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对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进行核算征收所得税,于是一些中介大显神威,尽展盖世神功。但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出台,神功被废。现将纳税人取得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如何缴纳所得税事宜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2022年以前,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对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进行核算征收所得税,于是一些中介大显神威,尽展盖世神功。
如果说由于薇娅税案曝光,让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恶意筹划人士及机构灵魂出窍的话,那么,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以下简称“41号公告”)的出台,直接废除了一些人利用税收洼地进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盖世神功。
至此,国家终于出台政策,明确了资本交易项目所得税征收政策,公平了资本交易税负,堵塞了资本交易项目所得税征管漏洞——纳税人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征收所得税,一律不得核定征收。
敲黑板:2022年起,纳税人取得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一律不得核定征收所得税。
细心的老师会发现,41号公告明确的是不得核定征收个税,没有规定企业所得税呀?其实,早在2012年,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因此,2022年起,资本交易项目核定征收所得税漏洞,完全堵塞。
那些取得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的纳税人,2个月辗转多个税收洼地,期待核定缴纳所得税的情形将一去不再复返。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
一、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若主营项目(业务)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业务)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三、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以前年度尚未处理的上述事项,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处理;已经处理的,不再调整。
法规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
一、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综上,2021年12月30日晚间,据说一些人哭晕在CS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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