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5 每日一税】
注意:这项免税优惠还有最后26天... ...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3155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2022年度即将结束,有同学咨询,年度结束有哪些财税事项需要注意。近期拟写系列小文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一、政策规定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摘自《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根据以上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2022年12月31日即将到期,还有最后26天(国家另行规定延期除外)。
二、实务运用
鉴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还有最后26天到期,每日一税提醒:
(一)开票方
作为开票方,符合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相关规定,尚未开具发票的,建议在2022年12月25日前开具增值税免税发票,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否则,2023年1月1日以后开具发票,不能再享受免税优惠。
(二)受票方
作为受票方,即采购方2022年度需要小心,特别是对2022年底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新设公司,很可能是专门为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而设立,如果开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则存在涉嫌开票风险,一不小心,将殃及池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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