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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每日一税】小心:要并入综合所得征收个税

【20240528   每日一税】

小心:要并入综合所得征收个税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3692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2024年05月27日,有同学咨询:居民个人因专利权被使用而取得的经济赔偿收入,是否缴纳个税?现就该话题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问题】2024年4月,某著名大学王教授因专利权被M科技公司使用而取得的经济赔偿收入200万元,是否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因专利权被使用而取得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款的单位代扣代缴。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专利赔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257号)

安徽省“三相组合式过压保护器”专利的所有者王某,因其该项专利权被安徽省电气研究所使用而取得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款的安徽省电气研究所代扣代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版)》(主席令第九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由支付赔款单位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缴个税,次年由其按纳税年度合并计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王教授2024年4月因专利权被M科技公司使用而取得的经济赔偿收入200万元,由M科技公司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间,王教授合并计入2024年综合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结】居民个人因专利权被使用而取得的经济赔偿收入,由支付赔款单位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税,次年由其按纳税年度合并计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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