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3 每日一税】
个人投资者从投保基金公司
取得的行政和解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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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在实务中,个人投资者从投保基金公司取得的行政和解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请看本文探讨。
案例概况
南方如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公司”)是一在我国深交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该公司员工尚小二2017年1月21日与中国证监会就涉嫌违法行为的处理达成行政和解协议,于2月22日按照行政和解协议约定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交纳行政和解金1200万元。问尚小二取得的行政和解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监会 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和解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00号)。
二、实务分析
《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监会 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行政和解金,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在监管执法过程中,与涉嫌违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行政相对人)就涉嫌违法行为的处理达成行政和解协议,行政相对人按照行政和解协议约定交纳的资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和解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00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对企业投资者从投保基金公司取得的行政和解金,应计入企业当期收入,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从投保基金公司取得的行政和解金,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以上规定,个人从投保基金公司取得的行政和解金,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案例解析
2017年2月22日,尚小二从投保基金公司取得行政和解金1200万元,根据财税[2016]100号文件的规定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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